| 索引号 | 5304002019101635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2-15 |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度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1700000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度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绩效目标表
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概况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综合科、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科、行政复议和法制监督科工作职责
1、综合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政府法制信息交流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健全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单位文秘、宣传、信访、档案、保密、会务、接待、人事、财务和后勤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学习培训、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考评工作;负责本办依法治市、社管综治、普法、依法治理等相关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科
负责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进行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负责组织拟订政府规章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组织起草涉及重要行政管理、综合性较强或者多个实施部门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送审稿进行审查、修改和报审。负责对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机关重大决策事项听证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审查等工作;负责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汇编工作,审核市直部门拟编辑出版的规范性文件汇编;负责做好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相关工作;负责联系玉溪仲裁委的相关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行政复议和法制监督科
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信访复核意见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做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推进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处理协调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活动方面出现的矛盾、争议和问题;指导并配合市政府部门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法制督察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督察证件的管理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综合科、行政复议和法制监督科、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科。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设主任1 名(正县级)、副主任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3名,副科级领导2名。
新增二级预算单位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事业编制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将紧紧围绕《玉溪市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玉溪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突出改革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任务落实,持续推动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实落地。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举措
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以《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纲,结合实际,制定《玉溪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并督促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按照本县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3.着力加强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全力配合市人大落实好《玉溪市2018年—2022年立法规划》,做好《玉溪市飞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三统一”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适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4.着力推进依法决策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深入推进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严格执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巩固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各环节,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挥作用。
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省、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进行法制审核并按规定报备。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抚仙湖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指导、督促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做好网上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监督网络化。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
6.加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
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等纳入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规范、畅通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渠道。
7.加强仲裁规范化建设,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
玉溪仲裁委将以“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为仲裁的发展战略,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为目标,以机构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事纠纷,维护玉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完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注重提高仲裁人员专业素养,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开创玉溪仲裁工作新局面。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2019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含仲裁委秘书处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2.2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2.26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7.64万元,减少1.3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169.49万元,新增二级预算单位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预算188.01万元,市法制办人员减少。
其中:本年收入562.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2.26万元(本级财力390.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1.8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75万元,项目支出30.5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62.26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7.64万元,减少1.3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169.49万元,新增二级预算单位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预算188.01万元,市法制办人员减少。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2040601)228.2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602)71.5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仲裁(2040609)171.8万元主要用于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制建设(2040612)30.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培训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4.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交;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交;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生育保险缴交;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8.06万元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交;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79万元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交;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4.9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交;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16.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交;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补贴(2210203)1.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补贴。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其中:基本支出531.75万元,项目支出30.51万元)。基本支出531.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8.66万元(基本工资48.34万元、津贴补贴59.07万元,住房公积金16.85万元,奖金63.72万元、绩效工资26.61万元、社会保障性支出29.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5.69万元(办公费12.23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1.30万元、差旅费7.60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租赁费52万元、会议费5.20万元、培训费11.00万元、公务接待费3.70万元、劳务费122.37万元、工会经费3.19万元、福利费3.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32.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7万元(抚恤金0.87万元);资本性支出6.52万元。
项目支出30.51万元,其中办公费19.01万元、租赁费7.00万元、委托业务费4.50万元。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项目支出30.51万元,其中行政执法培训项目经费30.51万元,其中办公费19.01万元、租赁费7.00万元、委托业务费4.50万元。
四、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为:0项目,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9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公务接待费3.14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1万元比增加0.24万元,增长4.2%。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增减0元,增长0%;(2)公务接待费2.90万元,增加0.24万元,增长8.2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1万元,增减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81减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增减少0元,增长0%。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0.24万元,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增加。
七、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增减 | 增减比例 | 增减原因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3.74 | -323.740 | 100.00% | 功能科目调整增加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514.08 | 514.080 | -100.00% | 功能科目调整减少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44 | 14.86 | -3.580 | -19.41% | 基数调整及新增二级预算单位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3人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11.76 | 14.80 | 3.040 | 25.85% | 新增二级预算单位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3人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15.96 | 18.52 | 2.560 | 16.04% | 新增二级预算单位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3人 |
八、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行政执法培训经费本年预算30.51万元,上年200万元,减少169.49万元,减少84.75%,主要是2019年不再统一组织到市委党校培训,改为组织开展网上执法培训考试,所以行政执法培训经费减少。
九、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25号)要求,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51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51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增减0个。
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有效推动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提高了行政执法权威,健全了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管理制度。市级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由市法制办组织实施,县级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由县区法制办组织实施。
十、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行政绩效,以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我办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增强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在2019年-2021年期间 每年全省申领、换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信息,由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提交申领、换领申请,经逐级审查合格后,省法制办安排网上考试时间。参考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申领、换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考试不合格人员须重新提交申请安排补考或延期提交申领、换领申请。严格实行执法人员经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当年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全部实行网上考试。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性支出)86.95万元,明细如下:
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0.74万元;工会经费 2.22万元;福利费2.22万元;交通费1.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64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0.86万元;租赁费45万元;部门临聘人员支出11.76万元。
2、工作业务经费收入71.50万元
(1)综合业务费71.50万元,其中办公费7.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邮电费0.8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会议费4.00万元,培训费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70万元,劳务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0.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资产总额0万元(市政府法制办资产账目前还并在市政府办),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上年未独立核算没有资产占用情况数据。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4.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采购4.52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4.52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4.52万元,主要原因是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新采购办公家具2.03万元,打印机2台0.51万元,会议音视频系统1.46万元,计算机0.52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第四部分: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绩效目标表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1700111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2019021503393810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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