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975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11-20 |
《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因城施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玉溪实际,拟定《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号);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玉溪市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可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此次明确支持提取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购房首付款,拓宽了住房公积金在购房环节的使用范围,使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时,有了更直接的资金支持途径,能有效解决首付款筹集难的问题。
使得更多符合条件的缴存人能够踏入购房门槛,提前实现拥有稳定住所的愿望,从而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去化速度,促进保障性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利用。
限定在玉溪市行政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精准聚焦本地住房保障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切实服务于玉溪市有需要的群体,同时遵循 “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的原则,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
2.新增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提取方式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城市内无自住住房,且租赁玉溪市辖区内住房自住的,在原有按年或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模式基础上,新增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方式。
在原有按年或按季提取的基础上,新增按月提取方式,这一改变充分考虑到了租房支付房租的实际周期特点。部分租房者是按月支付房租,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与之相匹配,使得缴存人无需再为垫付房租而烦恼,能更及时地获得住房公积金对房租的资金支持,减轻了每月的经济负担,提升了租房生活的便利性和资金安排的合理性。
(二)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下调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比例
对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得低于20%调整为不得低于15%;贷款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抵押价值的85%。
其中,“保障性住房”是指列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计划,由政府组织实施,同时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租金方式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号)精神,旨在降低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购房门槛,主要帮助无房缴存人解决阶段性住房首付款筹措困难的问题。
2.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比例
对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建房屋总价的80%,同时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的要求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4.1.3中“借款申请人拟申请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的规定,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最高比例做出明确,进一步完善现行政策体系。
(三)优化项目楼盘准入条件
1.支持“白名单”项目按揭合作准入。经核准进入玉溪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的项目楼盘,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合作的,采取“一楼一策”的措施给予准入合作,根据具体楼栋施工进度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项目楼盘准入原则上按项目整体一次性申请准入,若项目建设用地取得分期规划许可的,可分期申请准入。准入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项目楼栋施工进度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项目楼盘准入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因城施策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楼盘准入机制,既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销售资金回笼速度,又有利于为申请贷款的缴存人提供更为便捷的阶段性担保方式。在确保贷款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有效控制的基础上,优化以上2项项目楼盘准入条件,切实把利企惠民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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