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5098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2-05-20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 艺术文博图书(群文)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驻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函〔2022〕38号和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为全面做好2022年度玉溪市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2年9月
二、申报人员范围
(一)玉溪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规定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不属申报评审范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艺术系列初、中级职称人员须符合云文职改字(94)第17号文件;申报文物博物系列初、中级职称人员须符合云人社发〔2022〕4号文件;申报图书资料系列初级职称人员须符合职改字〔1986〕第43号文件、中级职称人员须符合云人社发〔2016〕274号文件;申报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人员须符合云职改办字(1987)第7号文件、中级职称人员须符合云人社发〔2016〕275号。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规定执行。
(二)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有关规定办理。
四、申报程序
(一)市直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单位人事部门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县(市、区)所属人员:按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统一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报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统一报市文化和旅游局。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统一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贴申报材料资料袋上)。
3.资质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多个学历的应提供多个学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聘任书(含同级)复印件,履职以来的继续教育、各种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
4.业绩材料:获奖证书、论文、推荐评审的业绩单行材料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人按照各系列评审条件提供履职期间的论文、著作等,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复印件,属于多人合著(编)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本人所著(编)的篇、章、节,未出版的书籍和未发表的论文不要放入材料中。如对论文方面没有硬性要求的,须提交反映本人学术理论、技术水平的个人业务工作报告1篇。
从事表演、美术创作、舞美设计、舞台技术、摄影摄像等专业人员需提交剧照、演出说明书、海报等演出宣传材料或其他作品集,创作(设计)作品及反映创作(设计)技术水平的图像资料等。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量化成果证明(证明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质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一式1份,A4纸复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代表性论文》或《个人业务工作报告》单独装订成册。
(二)辅助资料(不需装入申报人员资料袋内)
1.《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示情况反馈表》一式1份;
2.《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名册》(A4纸打印)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各1份。
3.《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推荐情况备案表》1份(A4纸打印)。后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批文复印件1份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卡》复印件1份。未实行评聘分开管理的单位申报人数与提供的《岗位卡》数一致;实行评聘分开管理的单位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批文申报。
4.小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六、其它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外,玉溪市艺术、文博、图书(群文)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将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同时报送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四)收集材料的相关单位收到评审材料时,需初步审核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及时整改并补齐相关材料。若评审会期间材料欠缺、不完整不予补缴,则无法参与评审。请各位申报人员、申报单位认真填报和审核材料,逐一核对准备相关材料及证明。
(五)所报评审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他材料一律不清退。评审结束后接到任职资格通知书后,请及时领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不再另行通知。
(六)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材料受理有关事项
(一)材料受理时间
文博系列: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
艺术系列:2022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图书(群文)系列:2022年6月27日至7月8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申报人数较多的需提前预约,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咨询、受理预约电话:2027700
(二)材料受理地点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红塔区明珠路53号201室)。
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2.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3.申报所需表格压缩包
4.对照文件及模板压缩包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1、2 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提供的材料及要求.docx
附件3-1-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名册(初、中职填写).xls
附件3-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资料袋封面参考样表).doc
附件3-4-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示情况反馈表(初、中职填写).xls
附件3-5-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推荐情况备案表(用人单位提供).doc
附件4-1 艺术系列对照文件—云文职改字(94)第17号 云南省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附件4-2 文博系列对照文件—云人社发〔2022〕4号《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pdf
附件4-3 图书系列对照文件—职改字[1986]第43号(图书资料初级评审条件).pdf
附件4-4 图书系列对照文件—云人社发(2016)274号附件(图书资料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pdf
附件4-5 群文系列对照文件—-云职改办字(1987)第7号(群众文化职称初级评审条件).pdf
附件4-6 群文系列对照文件—云人社发(2016)275号附件(群众文化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pdf
附件4-7 模板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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