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6393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2-07-19 |
玉溪市2022年第二季度涉文旅典型案件公示公告
玉溪市2022年第二季度涉文旅典型案件公示公告
案件名称:峨山县速游网咖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案
案件情况:峨山县速游网咖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被执法人员查获。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峨山县速游网咖警告,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峨山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29日
案件名称:云南锦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龙马路门市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件情况:根据投诉,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12月22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到云南锦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龙马路门市部经营场所龙马路10号进行现场检查,并于当日对违法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云南锦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龙马路门市部未经许可,于2021年11-12月自行开展线路采购、印制宣传单、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一条、《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南锦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龙马路门市部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万陆仟肆佰玖拾肆元整(¥:86494.00元);龙马路门市部负责人乔X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合计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肆佰玖拾肆元整(¥:171494.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7日
案件名称:新平光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2月7日,新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向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移交新平光耀网吧涉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线索。2022年2月8日,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平山路98号“新平光耀网吧”依法开展调查核查。经调查核实,新平光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二)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对新平光耀网吧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3月17日
案件名称:玉溪市万艺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占省级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案
案件情况:玉溪市万艺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华宁县宁州街道办甸尾社区河滨路东侧的水云间·宽邸商品房项目中,规划设计方案未经华宁县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当地城乡规划部门批准建设,该规划迎春桥西2米范围小区车位属省级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2022年2月11日经玉溪市文物局批准,玉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玉溪市万艺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水云间·宽邸商品房中,侵占省级文保单位黄龙山锁水塔迎春桥以西、南、北桥体各外延30米建设控制地带,对其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玉溪市万艺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责令严格按照华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第一次会议确认并对外公示的规划设计方案对项目进行建设调整,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文物局
处罚时间: 2022年3月31日
案件名称:云南走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具体事项案
案件情况:根据群众举报、市场检查,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对云南走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具体事项的违规经营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云南走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具体事项的违法经营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第一、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南走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 5月10日
案件名称:元江县星百大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4月29日,元江县公安局在清查元江县星百大娱乐会所时,查获该会所接纳6名未成年人消费,将案件线索以《元江公安提示函》(元公提示〔2022〕20号)移交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办理。2022年5月5日,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娱乐场所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元江县星百大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三)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元江县星百大娱乐会所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23日
案件名称:新平戛洒乐坛盛世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2月9日,新平戛洒乐坛盛世娱乐会所接纳21名未成年人进入V999包房消费,该会所未对进入场所内的21名未成年人进行身份信息登记核实,没有及时阻止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经调查核实,2022年2月9日晚新平戛洒乐坛盛世娱乐会所未成年人所在V999包房消费人民币贰仟陆佰陆拾贰元整(¥:2662.00元),该会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新平戛洒乐坛盛世娱乐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陆佰陆拾贰元整(¥:2662.00元),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新平县戛洒镇人民政府
处罚时间:2022年5月5日
案件名称:玉溪俊风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5月1日,易门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在巡查中,查获玉溪俊风娱乐有限责任公司(OT 慢摇吧)内B-06卡座有3名未成年人饮酒消费,向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出风险提示函。经易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进行调查、询问和取证,玉溪俊风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接待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三)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玉溪俊风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陆拾元整(¥:760.00元),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6月7日
案件名称:元江县菲乐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5月8日,元江县公安局清查菲乐娱乐有限公司时,查获8名未成年人进入该场所消费,以《元江公安提示函》(元公提示〔2022〕22号)移交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办理。2022年5月11日,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元江县菲乐娱乐有限公司对照《元江公安提示函》(元公提示〔2022〕22号)进行立案调查核查。经调查核实,元江县菲乐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三)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元江县菲乐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30日
案件名称:元江县热都大酒店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5月18日,元江县公安局清查热都大酒店时,查获2名未成年人在该场所消费,以《元江公安提示函》(元公提示〔2022〕31号)移交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办理。2022年6月1日,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据《元江公安提示函》(元公提示〔2022〕31号),对元江县热都大酒店依法进行调查核查。经调查核实,元江县热都大酒店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事实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三)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元江县热都大酒店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6月20日
案件名称:玉溪市音乐宝贝娱乐有限公司变更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案
案件情况:2022年5月16日,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查获玉溪市音乐宝贝娱乐有限公司贵宾区正在重新装修改建,未到相关部门备案审批。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玉溪市音乐宝贝娱乐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处罚时间:2022年6月6日
案件名称:云南淘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玉溪龙马路门市部未取得云南淘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授权认可,私自招徕、组织游客出行案
案件情况: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2日对位于红塔区龙马路65号云南淘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玉溪龙马路门市部开展执法检查,该门市部负责人刘XX未能提供云南淘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任职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等资料;调查询问中查获存在招徕、组织游客出行行为,于2022年4月6日对该门市部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云南淘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玉溪龙马路门市部在未取得云南淘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授权认可的情况下,未经许可,私自招徕、组织游客出行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一条、《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南淘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玉溪龙马路门市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陆元整(¥:1116.00元),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合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壹佰壹拾陆元整(¥:11116.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7月4日
案件名称: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案件情况:华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华宁华溪顺风酒店的电梯进行检查,酒店不能提供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作为华宁华溪顺风酒店的维护保养单位,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 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15日
案件名称:通海四海缘网吧无证经营卷烟案
案件情况:通海四海缘网吧未经烟草专卖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利用租用的网吧销售卷烟制品,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无证经营卷烟制品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通海四海缘网吧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00 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14日
案件名称:玉溪鼎益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案件情况: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玉溪鼎益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存放的部分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玉溪鼎益商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26日
案件名称:元江县隆祥园酒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案件情况:元江县隆祥园酒店作为食材在酒店餐饮经营过程中进行使用的宣威火腿,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元江县隆祥园酒店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31日
案件名称:云FD17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马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3月31日,云FD17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马XX在城南客运站至北城莲池小学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D17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马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1日
案件名称:云FD09XXX号出租车驾驶员聂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3月18日,云FD09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聂XX在沃尔玛附近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GPS监控中心抓拍。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D09XXX号出租车驾驶员聂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12日
案件名称:云FT3XXX号出租车驾驶员褚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3月1日,云FT3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褚XX从市医院新大楼至玉带路交警支队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T3XXX号出租车驾驶员褚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12日
案件名称:云FD0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梁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1月24日,云FD00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梁XX在MK酒吧至米伦网络主题酒店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D0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梁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13日
案件名称:云FT1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郭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3月30日,云FT1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郭XX在南北大街至玉兴路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GPS监控中心抓拍。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T1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郭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13日
案件名称:云FT1XXX号出租车驾驶员熊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4月1日,云FT1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熊X从小庙街至玉兴路环球彩印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T1XXX号出租车驾驶员熊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19日
案件名称:云FT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邓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4月25日,云FT0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邓XX从上村街至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T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邓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28日
案件名称:云FT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张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4月9日,云FT0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张XX从东风南路国税局至万和家园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T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张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6日
案件名称:云FT4XXX号出租车驾驶员李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4月21日,云FT4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李XX从小庙街至环球彩印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T4XXX号出租车驾驶员李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10日
案件名称:云FT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金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5月1日,云FT0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金XX从三角秧田至红塔山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T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金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10日
案件名称:云FT1XXX号出租车驾驶员拔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5月6日,云FT1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拔XX从汉庭酒店至金苑小区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T1XXX号出租车驾驶员拔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12日
案件名称:云FD1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何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5月15日,云FD10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何X从红塔大道花园路至艾菲酒店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D1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何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23日
案件名称:云FD18XXX号出租车驾驶员赵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5月23日,云FD18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赵XX从老年大学至玉溪一小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D18XXX号出租车驾驶员赵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25日
案件名称:云FD03XXX号出租车驾驶员刘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5月23日,云FD03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刘XX从淘宝街至小独房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相对人的行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D03XXX号出租车驾驶员刘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31日
案件名称:云FD03XXX号出租车驾驶员李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1年10月4日,云FD03XXX号巡游出租车司机李XX从李棋儿童医院至福寿街的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乘客投诉。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云FD03XXX号出租车驾驶员李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6月21日
案件名称:大成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3月31日,玉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查获玉溪市红塔区右所41幢2号“大成宾馆”普XX不按规定登记宾馆403房间旅客住宿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大成宾馆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2日
案件名称:美一刻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3月30日,玉兴派出所民警在对玉溪市红塔区东风中路88号美一刻酒店检查时,查获管理人冯X不按规定登记酒店1106号房间的承租人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美一刻酒店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元(¥: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3月30日
案件名称:新兴商务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4月2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查获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56-4号“新兴商务酒店”负责人张XX,不按规定登记508号客房住宿旅客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新兴商务酒店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2日
案件名称:喜啡酒店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案
案件情况:2022年4月15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民警在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5号喜啡酒店开展日常工作时,查获酒店法人刘X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喜啡酒店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15日
案件名称:玉溪触网先锋网吧不制止吸烟行为案
案件情况:2022年3月25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民警在对网吧进行日常检查时,查获玉溪触网先锋内有多名上网人员在网吧内吸烟,网吧服务员未对其吸烟行为进行制止。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玉溪触网先锋网吧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3月25日
案件名称:华晨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04月12日,红塔山派出所民警对华晨酒店进行安全检查,查获该酒店未对303房间入住人员信息进行住宿登记。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华晨酒店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4月12日
案件名称:贵元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5月10日,玉兴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查获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7号贵元酒店经理廖XX未按规定登记F幢606客房、F幢401客房、F幢408客房、F幢410客房住宿旅客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贵元酒店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10日
案件名称:百尔顿酒店杜XX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行业案
案件情况:2022年4月29日,玉兴派出所民警到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56号百尔顿酒店进行检查,查获酒店工作人员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百尔顿酒店杜XX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13日
案件名称:芭莎KTV未对进入娱乐场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案
案件情况:2022年5月1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民警对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32号芭莎KTV安全检查时,查获该场所未要求工作人员对娱乐场所消费人员未进行安全检查。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芭莎KTV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5月2日
案件名称:宏润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6月12日,李棋所民警对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宏润宾馆进行检查时,查获酒店龚XX未对入住旅客信息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宏润宾馆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6月13日
案件名称:水玉天下温泉会所不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住宿旅客监护人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6月4日,玉兴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查获嘉阳商业城1幢水玉温泉会所接待三名未成年人不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住宿旅客监护人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水玉天下温泉会所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6月4日
案件名称:金龙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6月17日,玉兴派出所民警在对玉溪市红塔区东路12号“金龙宾馆”进行日常工作检查时,查获高XX未登记302室房间其中一名住宿旅客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金龙宾馆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6月17日
案件名称:佳缘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6月17日,玉兴派出所民警在对玉溪市红塔区中卫街道17幢6号佳缘宾馆进行日常工作检查时,查获冯XX未登记401室房间居住的旅客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佳缘宾馆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6月17日
案件名称:鸿泰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04月28日,鸿泰宾馆王XX在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马家庄12幢1号“鸿泰宾馆”上班期间未按规定登记504房间住宿旅客身份信息,于2022年06月1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区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鸿泰宾馆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6月17日
案件名称:嘻摩登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6月16日,关XX在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与玉湖路交岔口迎春街综合楼“嘻摩登酒店”上班期间未按规定登记8602房间住宿旅客身份信息。2022年6月1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嘻摩登酒店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6月17日
案件名称:北城宏芸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6月14日,红塔山派出所民警在北城辖区对各宾馆开展检查的过程当中,查获北城宏芸宾馆未按照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北城宏芸酒店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6月14日
案件名称:芭莎时尚娱乐会所未按要求配备保安人员案
案件情况:2022年6月19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山派出所民警在对娱乐场所芭莎时尚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时,查获场所配备保安人数未达到场所经营面积所要求配备保安人数标准。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芭莎时尚娱乐会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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