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5072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4-30 |
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三农”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突出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决稳住农业农村这个“基本盘”,切实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为关键之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目标任务是:力争农业总产值增6.2%,农业增加值确保增6.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9%,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粮食总产量6亿公斤,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杜绝较大及以上农业安全生产事故。
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稳定种植业生产。坚持“稳”字当头,压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坚决贯彻中央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三稳”要求,确保全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6亿公斤以上。咬定全年166.1万亩粮食、58万亩烤烟、130万亩蔬菜、100万亩水果、4万亩鲜切花、7万亩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目标不动摇。着力解决影响春耕备耕的突出问题,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调供和市场监管,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实地指导,加快翻耙整地进度,落实好种粮面积和为粮食稳产、增产的各项科技措施。以草地贪夜蛾为重点,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提前谋划部署,制定分区防控预案,争取“治早治小、全力扑杀”,确保不大面积连片成灾。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会商,精准开展农情调度,及时研判灾害趋势及影响,提早落实防范措施,科学进行防灾减灾,为春季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二)加快发展生猪生产。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政策措施,增加能繁母猪存栏,加快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围绕全市2019-2022年生猪稳产增产保供目标,2020年生猪存栏比上年增长2.5%以上,出栏增长4.5%以上,肉蛋奶总产量增长2%以上,产值增长3%以上。加大对峨山、易门、新平和元江等生猪主产区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以德康100万头生猪循环养殖产业化项目、峨山双胞胎集团4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为重点的项目建设,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继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监测排查、检疫检验、消毒灭源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大对畜禽规模养殖企业的支持,争取将保供贡献大、行业占比高、受影响程度深、急需金融支持的大型重点企业,列入专项贷款和贴息支持企业名录。加强兽药、饲料和畜禽定点屠宰监管。
(三)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强农产品价格变动和市场供求的监测、分析、预警,根据市场需求统筹安排品种结构、生产布局和上市时间,确保蔬菜和肉食品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农民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提高产量、提升品质,积极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制定和执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建立完善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和完善农业农村部门与重点企业联系机制,采取点对点的服务方式,推动落实减税、降费、免租、金融支持等各方面政策措施,帮助农业企业解决原材料、交通运输、市场信息和大宗商品物流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企业复工达产。加强“菜篮子”产品产销对接,积极协同商务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产销信息,协调供需关系,摸清辖区范围冷库、冻库和冷链运输车辆底数,对接引入顺丰、京东、供销集团等大型物流、电商企业,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建立冷鲜禽产品产销衔接保障市场供应新机制,促进农产品快速有序流通。抓好禽蛋、牛羊肉生产,促进畜禽养殖业全面发展。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力宣传“玉品”农产品品牌,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农产品博览会、推介会,提升“玉品”农产品产销对接效率,打通特色农产品进入商场超市、社区便利店等中高端销售渠道。
二、坚定不移推进产业扶贫
(四)巩固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抓好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实扶贫项目库,县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确保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扶贫产业项目,推进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地区农产品运输、收购临时补贴政策,认真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提高产业技术专家帮扶成效。加强政策支持,充分调动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推动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租赁)、股份合作、订单及原料收购、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带贫能力、带贫质量和带贫效益。扎实做好易门县十街乡大村、老吾两村定点扶贫工作。
(五)加强产销精准对接。从抓农产品生产为主向产销并重转变,建立健全持续稳定、常态化的精准对接机制。搭建产销对接信息平台,组织贫困乡镇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和电商平台与贫困地区形成稳定产销关系,积极推进消费扶贫。深入了解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做好相关服务保障,确保扶贫地区农产品销售通畅。加快开发适宜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建立电商促销机制,推广运用“一部手机云品荟”等公益服务平台。强化信息监测发布,提供实时有效的农产品市场需求情况。
(六)加快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加快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积极申报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增认定和运行监测,开展“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力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5%以上。强化银政合作,积极推进“云企贷”试点工作,加快APP上线运行,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稳产保供企业名单制度和相关产业扶贫政策,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改善田间地头仓储、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引导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原料基地、初加工车间等。聚焦优势特色主导品种,着力发展农产品终端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跨越发展,2020年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8%以上。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化、品牌化发展,创建美丽休闲乡村,实现休闲农业营业收入增长5%。积极申报国家级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新增1个省级创业创新园区,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促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兴业。
(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落实奖补支持政策,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落地一批龙头企业,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家庭农场40个以上。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探索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组织服务新模式,农资配送、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社会化服务。推进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立基地共建、资源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做强高原特色农业
(八)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一是抓好一县一业示范创建。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建设思路,以有机为牵引、绿色为主导,把“一县一业”作为打造“绿色食品牌”的重要抓手,确保红塔区、通海“一县一业”示范县和新平特色县建设取得实效,其他县区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打造拳头产品。二是抓好绿色发展。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方式。确保2020年实施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90万亩、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比重30%以上,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是抓好培育产品品牌。打好“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组合拳,推动产品落在品牌上、品牌落在企业上、企业落在基地上,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积极开展绿色食品“名品”、“名企”评选认定,力争省评选结果好于上年。
(九)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做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申报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全力加快华宁柑桔和元江芒果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指导、精心谋划,抓好新平县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农业绿色发展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
(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力度,加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有机认证和管理体系,持续抓好“三品一标”认证,落实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新增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65个以上。建立云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制度。积极开展例行(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重点整治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十一)着力推进市场和信息化建设。持续抓好市场开拓,着力拓展新市场,确保农产品出口额增长10%以上。积极推进农业招商引资活动工作,完成招商引资目标考核任务,吸引大企业和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高原特色农业领域。积极争取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试点。红塔区、通海县、新平县要积极主动争取数字农业试点和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推进我市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现“益农信息社”覆盖全市100%的行政村。抓好“互联网+产业扶贫”工作,帮助农民把农产品卖出去,卖上好价钱。争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
四、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和科技装备支撑
(十二)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农田建设管理机制,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强化统筹规划、资金保障和督促检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1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积极推动农田宜机化改造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将耕地质量监测点与耕地质量提升纳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耕地质量监测,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机制。做好“两区”划定国家验收准备工作。
(十三)扎实做好种业资源保护。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研发推广“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特色品种。抓好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工作,加大种畜禽良体繁育体系建设,强化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探索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十四)强化农业科技教育支撑。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全年完成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专业技能人才培训1000人以上。积极开展关键技术创新、生态循环模式创建,提升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积极组织申报农业成果奖,强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推进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做好农机安全监理,积极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适应山坡地、小块地农机研发和运用,开展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新增农机作业面积4万亩,推进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
五、坚决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十五)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协调推动和检查督促,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确保全市村庄达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为迎接国务院大检查做好充分准备。突出交通沿线重点,坚持点、线、面结合,着力打造一批风貌提升、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村庄。完成50个贫困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决战决胜农村“厕所革命”,完成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造提升建设259座,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7.79万座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50%以上,全市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5%以上。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深入开展好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提升村容村貌,积极争创美丽乡村示范村。
(十六)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对账销号。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抓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突出“三湖”流域重点区域,开展一批农药化肥减量示范区建设。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全市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 ,全市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4%。“三湖”周边地区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3.4%以上,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31.45%。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抓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农膜回收率,确保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加快推进抚仙湖径流区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和土壤污染控制示范项目,年内完成投资6000万元。加快实施澄江、江川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发挥项目示范作用,切实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建设,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十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村内通组道路、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健全运行管护机制。积极配合推动补强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薄弱环节,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强化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积极申报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玉溪分会场活动,每个县都要选择一个村举办庆祝活动。
六、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十八)落实农村改革重点任务。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落实,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扫尾工作。落实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落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应用,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探索开展农村集体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强化集体资产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然资源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争取和探索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尽快整合执法职能,加快执法人员就位,实行集中办公,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涉农项目“放管服”改革,按时按进度做好“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努力改善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落实“人地钱”挂钩激励机制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
(十九)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统筹推动《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指导意见》任务清单落实,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推进“四位一体”项目建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健全完善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综合性” “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依法全面履行部门法定职责,统筹推进普法、执法和依法决策等法治农业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农业农村领域“长效常治”实现新起步。
七、强化“三农”工作支撑保障
(二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牧民补助奖励等政策补贴。强化地方主体地位,统筹使用“财政专项+基本建设”两类资金,提升农业投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撬动银行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积极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和促进复工复产24条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信贷、担保、保险等金融资源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二十一)加强农业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打造一支与深化农村改革要求相适应的工作队伍,充实农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和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力量,确保责有人担、事有人干。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
(二十二)科学谋划“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对标对表完成“十三五”全市农业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形成对“十三五”有关规划执行情况监测评估。认真研究“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问题,高质量编制我市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农村民生基础设施三个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储备,谋划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有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十三)做好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切实做好重点产业运行趋势分析研判,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强化农机、渔船、农药、沼气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综治维稳(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农业农村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形态、信访维稳、舆情监测、反恐怖、国家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禁毒防艾、联系乡镇森林防火督导等风险防控和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人事人才、老干、统战、计生、民族、体育、卫生、创文等工作。重视发挥好工、青、妇、学会等群团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加强电子政务和OA系统管理。
(二十四)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职能,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统筹推动。坚持结果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实各级各部门抓“三农”责任。全面梳理我市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情况。认真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市“十三五”规划中“三农”发展指标及任务进展情况和差距,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实践。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作风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过硬作风彰显初心使命。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创新工作举措,加强舆论引导,不断提升“三农”工作效能,坚决稳住农业农村发展好势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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