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81676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4-18 |
关于印发玉溪市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玉溪市2018年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玉溪市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玉溪市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玉溪市农业局
2018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农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坚持绿色发展导向,聚焦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出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加快发展“三品一标”。组织开展“进万家企业,促千家认证”活动,增加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发展绿色、有机农业,不断挖掘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大力塑造“绿色牌”,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革命”,扩大“云系”“滇牌”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2018年,确保新认证“三品一标”60个,有机和绿色认证农产品面积分别增长10%和15%以上(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二)推动标准化工作。围绕重点产业,对生产中急需紧缺标准,优先立项,优先研发,实现产业标准与目标市场的全方位对接。加强标准集成转化,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本行业、本区域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标准集成示范推广工作,继续实施农业标准化和“三品一标”示范基地项目。在省级、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大县、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率先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
二、全面强化执法监管
(三)加强执法工作。加大日常检查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例行监测和日常巡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查,加强检打联动,发现农(兽)药残留超标的不合格样品,立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县区定量、定性检测,监督抽查任务详见表2)。
(四)加强行刑衔接。落实农业、食药监、公检法等10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发现禁限用农兽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立案的立案,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送。将移送司法机关并在司法机关立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数量,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案件,全部在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进行公开。
三、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五)落实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和《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生产管理部门、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机构、企业合作社管理部门、监管机构以及农业执法机构的管理服务责任。继续深入落实《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对各县区农业部门质量安全工作的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
(六)完善监管体系服务功能。全面健全监管、检测、执法三大体系。继续支持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力争2018年江川区、峨山县、元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持续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
(七)强化全产业链管理。协助种植业系统,全面贯彻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严格行政许可和证后监管,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和农药市场监管,疏堵并重,管好安全源头。按照农业厅统一部署,继续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做好市级监督抽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案件数量和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检打联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继续按照“一品一策”的理念,探索新的风险监测模式。根据《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县区开展应急演练。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媒体作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深化安全县建设
(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按照省农业厅统一部署,组织红塔区申报第三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组织指导新平县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其他各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申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做好准备工作。
五、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九)加大追溯信息平台应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扩大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追溯平台)运用上线数量及运用水平,及时公布检测不合格样品溯源情况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案件信息,建立农资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曝光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失信企业。
(十)新增上线运行主体。2018年,在追溯平台新增上线运行主体10家,实现省级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的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全部上线运行,大力推动“三品一标”主体上线运行。
六、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年”建设
(十一)落实农业质量年行动。根据《云南省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要求和《2018年云南省农业质量年行动实施方案》,抓好生产标准化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升行动、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品牌培育与市场拓展行动、科技装备提升行动、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等10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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