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81675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4-18 |
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当前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局属相关单位:
当前正值气温回升、干旱少雨的春季,蔬菜病虫害易发多发,导致农药使用频次增加,农药残留隐患加大,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严重威胁。针对这一情况,为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当前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各县区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产业发展的高度,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农药使用监管,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控制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要把生产用药管理作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来抓,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技队伍的作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指导农户科学使用农药,加强农药使用技术培训,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农药安全间隔期未满的农产品禁止收获上市。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的宣传,要将农药管理的政策、科学使用等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落实到村、到每位生产经营者、到田间地头。
(二)加大农药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结合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药经营与使用监管,以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为重点,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整顿和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推进农药市场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规范农药使用行为。
(三)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落实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的通知》(玉农通〔2018〕17号)要求,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落实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大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保障消费安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制度,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或农药残留检测员的作用,有计划地对农业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测,增加农残快速检测数量,实施检打联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禁止农残不合格的产品上市,有效阻遏毒菜上市,确保市民消费安全。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措施落实。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县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玉溪市农业局
2018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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