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5090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2-05-20 |
全省“十三五”水网基础设施工程(元江县鲁布水库)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全省“十三五”水网基础设施工程(元江县鲁布
水库)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21年7月至9月,对全省“十三五”水网基础设施工程(元江县鲁布水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鲁布水库”)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鲁布水库位于玉溪市元江县因远镇,属于云南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的续建中型水库项目,主要任务是解决灌溉、农村人畜饮水和工业用水。坝体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高86.1米,总库容1 218.1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 045.50万立方米;设计年供水量1 350.40万立方米,工程由大坝、溢洪道、输水高洞、输水低洞和灌溉渠道组成。2015年1月,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改委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27 549.74万元,采用政府投资模式建设,目标工期36个月。截至2021年6月,项目账面完成投资24 777.28万元,占批复概算投资的89.94%,鲁布水库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渠系配套工程还在建设中,超计划完工时间37个月,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元江县鲁布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鲁布水库管理局”)基本履行了建设管理程序,基本执行了建设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投资效益未得到有效发挥,且审计发现还存在未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书、违规扣留风险金及保证金等问题。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书。
(二)省级配套资金不到位6 852万元。
(三)违规扣留审计风险金及竣工资料整编保证金628.17万元。
(四)鲁布水库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五)部分合同金额超批复投资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六)鲁布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超批复投资。
(七)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咪浦小组公房存在质量隐患。
(八)水土保持监测未及时开展。
(九)水土保持工作措施滞后。
(十)施工期环境监测未开展。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未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书的问题,要求鲁布水库管理局及时完善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对省级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要求鲁布水库管理局积极协调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早日到位;对违规扣留审计风险金及竣工资料整编保证金的问题,要求鲁布水库管理局及时清理不符合规定扣留的保证金及风险金,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鲁布水库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要求鲁布水库管理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渠系配套工程及尾工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对部分合同金额超批复投资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的问题,要求鲁布水库管理局加强投资控制,并在工程全部完工结算后就超投资问题及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对鲁布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超批复投资的问题,要求鲁布水库管理局督促因远镇政府等乡镇尽快整编完善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程资料,对实际调整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和超投资情况及时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对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咪浦小组公房存在质量隐患的问题,要求鲁布水库管理局督促因远镇政府对移民安置点工程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并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进行整改,消除质量隐患;对水土保持监测未及时开展的问题,要求鲁布水库管理局今后严格按水土保持相关规定执行;对水土保持工作措施滞后的问题,要求鲁布水库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水保方案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及时完善边坡植被恢复,并保障植被存活率;对施工期环境监测未开展的问题,要求鲁布水库管理局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工程顺利验收。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强化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鲁布水库管理局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非常重视,采取了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对未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书的问题,已将相关资料上报,市水利局出具了初审意见,省水利厅已受理,正在批复中;对省级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正在整改中;对违规扣留审计风险金及竣工资料整编保证金的问题,已整改清退606.23万元,剩余21.94万元已通知施工单位退款;对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已制定方案,采取相应措施,正在稳步推进,预计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工程;对部分合同金额超批复投资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的问题,在今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将加强投资控制管理审核,竣工结算后将超批复投资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对鲁布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超批复投资的问题,已开展资料整编工作,待工程完工确定投资后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对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咪浦小组公房存在质量隐患的问题,因远镇人民政府已组织全面清理排查,施工单位对存在质量隐患的部位进行了返工处理;对水土保持监测未及时开展的问题,加强有关规范的学习,在今后工程建设中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水土保持工作措施滞后的问题,已安排施工单位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完善; 对施工期环境监测未开展的问题,开展了相关监测工作并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工程顺利验收。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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