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7411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7-31 |
玉溪市市级2017年至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结果
玉溪市市级2017年至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审计结果
(二O二0年二月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月至11月,对市级2017年至201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分配、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7至2018年两年市级实际征收所属年度残保金3 782.49万元,入库3 530万元。两年共筹集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3 662.55万元(含省级彩票公益金安排521.6万元),已下达及拨付资金3 662.55万元,筹集资金已于当年拨付、下达完毕。
市残联2017至2018年残保金收入533.06万元,已支出518.41万元,结余14.65万元;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年收到残保金72.84万元,支出50.47万元,结余22.37万元,已缴回财政17.7万元,实际中央彩票公益金结余4.67万元。
从审计结果看,玉溪市级2017年至2018年残保金的管理分配及使用中,基本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但本次审计中也发现了挪用项目资金、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开支范围1.42万元。
(二)挪用项目资金0.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市残联已在审计征求意见期间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挪用项目资金问题,要求市残联向市特殊教育学校收回挪用资金0.96万元,并上缴市财政。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力度,做到应安尽安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残疾人培训、扶持、就业方面的政策落实,保证残疾人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监管,严禁将残保金用于专管以外工作机构日常经费,保证每笔残保金的使用都能符合政策规定、发挥应有的效益;加强对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跟踪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县区残疾人联合会残保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玉溪市残疾人联合会进行了整改。已向市特殊教育学校收回挪用资金0.96万元,并上缴市财政。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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