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8350 | 文     号 |   |
来   源 | 江川区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3-11 |
江川区民政局“三把式”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工作
江川区民政局结合工作职能职责,通过拉网式排查、驻点式帮扶、点穴式服务“三把式”积极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助尽助,帮助精神障碍患者解决实际困难,为“三区一城”新江川建设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拉网式排查,做到应保尽保。落实落细相关兜底保障政策,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水平,编密织牢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生活保障网,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一是精准摸排,掌握底数。联合区残联等部门,发动民政信息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对全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摸排,准确掌握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名册。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精神障碍者1236人。二是分类施策,应保尽保。强化分类施保政策,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精神残疾人共527名;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532名贫困重症病精神患者及时纳入低保,其中100人享受特困供养待遇;将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等特殊对象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三是动态调整,主动发现。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每月到村(社区)进行走访入户,实时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对已享受低保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根据其家庭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走访中新发现的潜在精神障碍患者实行登记造册,向村(社区)干部了解情况后报相关部门进行跟踪了解,及时进行救助和干预。
驻点式帮扶,做到应救尽救。为有效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负担,预防精神障碍患者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江川区民政局坚持救助与救治并举,积极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一是实施临时生活救助。用好“找政府”APP救助平台,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或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2021年共对10户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进行临时救助。二是开展街头主动救助。加大对城区主要街道、车站、广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的区域救助巡查力度,对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进行救助、帮扶和管理。2021年,江川区民政局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5人次,疑似精神病人9人。三是做好救治工作。对救助管理站在流浪乞讨人员中发现的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患者建立绿色通道,与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对确诊为重性精神障碍或者符合住院条件的,先救治后救助,优先办理住院手续,及时进行救治和康复。目前,共有12名具有暴力倾向且家庭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在院治疗。
点穴式服务,做到应助尽助。严格落实《玉溪市精神障碍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玉民联发〔2021〕15号)文件要求,推进江川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一是全面调研,确定试点。在和卫健、残联等部门经过沟通和调研后,对社区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按照“一人一卡一档”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台账,结合实际情况,在江城镇开展试点工作,依托江城镇残疾人康复中心成立精神障碍康复中心,并在江城社区和宁海街道浪广社区开展精神障碍康复试点工作。二是搭建平台,组建队伍。整合社区精神障碍康复站资源,通过增加设施设备、优化服务内容、引入社会组织运营等搭建社区康复服务平台。江城镇依托社工站资源组建含专科医师和护士、心理咨询治疗师等10余人的社区康复服务队伍,全力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浪广社区引入善之缘公益协会资源,长期在社区云康爱心驿站驻站服务。三是整合资源,精准服务。江川区民政局切实履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牵头部门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先后开展社区精神康复“安心计划”“解忧暖心传党恩·分享温情传递爱”等项目,为社区居家的156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关爱服务,帮助他们走出家门、走进社区。(江川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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