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1147 | 文     号 | 玉市建函〔2025〕11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29 |
玉市建函〔2025〕11号 关于玉溪市政协六届四次会第028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玉溪市政协六届四次会第0286号提案的答复
玉市建函〔2025〕11号
关于玉溪市政协六届四次会第0286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玉溪市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的建议》(第028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关于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的建议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查缺补漏,补全规划,优化蓝图。精准对照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核心指标与建设要求,统筹编制《玉溪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4—2035年)和《玉溪市公园体系规划(2024—2035年)》,通过规划引领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城市绿地布局不均衡、公园功能不完善、生态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供坚实的规划支撑。目前2个规划已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靶向发力,抓实项目,推动落地。一是破解项目建设“用地难”问题,市区两级精准发力,市级由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协同配合,市国资委统筹安排玉溪农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科教创新城片区5块闲置地块进行绿化美化;红塔区政府安排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中心城区4块闲置地块进行绿化美化。目前两个项目均已完工向公众开放,闲置土地转化为推动城市生态改善与功能提升的有效资源。二是紧抓城市更新契机,将绿化项目融入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微更新中,实现“更新一处、绿化一片、提质一块”。通过绿化项目与城市更新的深度融合,进一步补齐城市生态短板,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筑牢项目基础。
(三)精耕细作,强化管养,提质增效。针对城市公园、绿道、街头绿地、闲置地块改造绿地等不同类型绿化区域,实行差异化管护。对公园绿地,定期开展植被修剪、病虫害防治、灌溉施肥工作,及时更换枯萎花草,维护休闲设施完好,确保公园环境整洁美观;对社区口袋公园及老旧小区新增绿地,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建议,根据需求调整绿植布局,嵌入生活便利设施,提升居民使用体验。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针对您们提出的在我市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过程中,多项指标已达到或较为接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但仍存在差距的情况,我们经认真研究核实,回复如下:
(一)针对城市绿化覆盖率与服务半径未达标问题及综合公园和生态廊道建设不达标问题。一是以“增绿提质、精细管养、创新发展”为主线,持续推进玉溪市绿化建设;二是关注建成区变化,建立“建成区扩张与绿地配建同步”机制,避免因城市发展导致绿化指标下滑;三是紧抓江川区综合公园建设,将其作为补齐综合公园建设短板、提升区域生态服务能力的关键项目。
(二)针对林荫路覆盖率与立体绿化不达标问题。一是对已建成林荫路加强精细化管护,严格控制修剪频次与强度,避免过度修剪破坏林荫效果,确需调整的需经区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二是对新建行道树强化全周期管护,从种植到养护全程规范,确保成活率与成荫效率,在树种选择上优先选择适生本土树种;三是推动立体绿化“全域拓展”,倡导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元增绿模式,改善建筑的生态环境,挖掘城市绿化增量空间,有效弥补地面绿化空间不足的短板。
(三)针对生态文化融合度有待加强问题。将本土文化元素植入生态空间,打造“一园一主题、一路一特色”的文化生态景观。在城市公园、绿道、口袋公园等生态载体中,系统融入聂耳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
(四)针对公众参与度和绿化工人持证上岗率不足问题。一是加强宣传,多形式、多层次对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提升社会各界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二是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绿化工人持证上岗培训,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养。
三、关于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议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将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相结合,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城市发展模式。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推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生态园林建设贯穿城市发展全流程;二是建立跨部门规划协同机制,完善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全链条信息共享机制,避免规划冲突,减少资源浪费,提升规划落地效能。
(二)关于建议对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中生态园林城市的4类18项指标,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保绿地总量持续增加,布局更加合理。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五五”规划、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等,从规划源头发力,针对性破解绿地总量供给不足、空间布局不均衡等突出问题,构建总量适宜、布局合理的绿地系统;二是结合城市发展战略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公园体系规划,分析城市公园、社区绿地、口袋公园的现状与差距,针对性做好建设工作,确保绿地布局与城市功能分区(如居住区、产业区、商业区)精准匹配,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三是由规划部门加强对城市新区生态规划管控,在新区建设中优先预留绿地空间,同步推进产业、居住、公共服务设施与生态绿地建设,推动城市功能向生态化转型。
(三)关于建议推动生态修复与保护,构建城市绿色生态屏障,提升城市自我修复能力。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水利部门重点实施城市绿化提升、水系综合治理(如河道生态修复、滨水绿地建设)、生态廊道(如绿道、通风廊道)联通等工程,构建城市绿色生态屏障;二是由林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山体、湿地、废弃地等生态敏感区域治理,开展植被恢复、土壤改良等修复工作,提升城市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增强生态韧性。
(四)关于建议将生态文化融入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在老旧城区更新改造中,将生态文化融入设计,优先增加社区绿地、口袋公园等生态空间,同步完善健身、休憩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小区宜居性;二是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在保护修缮中融入生态元素(如传统园林手法、乡土植物应用),实现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三是开展城市风貌整治,对建筑外立面、街道景观进行生态化改造(如垂直绿化、透水铺装),提升城市韧性,打造兼具地域文化特色与生态美感的城市风貌;四是升级绿地基础设施,完善公园、广场的道路、照明、给排水、环卫设施,推进老旧公园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增设无障碍通道、休息座椅、儿童游乐设施,提升绿地服务便利性与舒适性。
(五)关于建议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市民参与城市绿化、生态保护等公益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明确公众在绿化规划、生态保护中的主体地位,搭建“线上(如平台留言、问卷调研)+ 线下(如听证会、社区座谈)”民意征集渠道,在绿地选址、公园设计等环节充分吸纳公众意见建议,确保建设项目贴合群众需求;二是打破部门壁垒,联动生态环境部门、社区、社会组织等主体,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工作模式,开展绿化养护、生态宣传等公益活动;三是完善公众参与保障机制,畅通监督反馈渠道,解决政府监管信息不对称、治理资源有限等问题;四是探索城市生态园林智慧化,通过多维度创新破解高密度城市发展下的园林管理难题、满足市民多元体验需求;五是培养生态园林专业化人才,为城市生态园林建设提速提供关键人力保障,确保生态效益更快显现、市民体验更快提升。
(六)关于建议加强区域合作与共享,推动生态园林城市群协同发展。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深化“公园 +”场景营造,在市域内推动公园与休闲游憩、科普教育、文化展示、防灾避险等功能融合,建设科普教育基地、文化展览馆、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公园综合服务能力;二是探索“绿地经济”新业态,开发园艺疗养、自然研学、户外拓展等绿色服务产品,举办花卉展览、园艺培训、亲子生态活动,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三是加强与区域合作,推动生态资源共享、建设标准互认、管理经验互通,助力生态园林城市群协同发展。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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