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0349 | 文     号 | 玉市建函〔2024〕64号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12 |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68号提案的答复 玉市建函〔2024〕64号
A类
公开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68号提案的答复
玉市建函〔2024〕64号
民革玉溪市委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的建议》(【T2024】02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全市61个(非城关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61个,其中,镇区生活垃圾采取城乡一体化处理的乡镇43个,自建设施和采取镇村一体化处理的18个,全市5688个自然村中5233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镇区、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为100%、92%。已超额完成了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目标任务。
按照省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8月,联合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做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玉市建通〔2022〕22号)文件,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明确了以下工作重点:
一是合理确定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城乡、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3种模式。距离城市处理设施50公里以内或运输时间不超过1.5小时范围内的乡镇村庄,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生活垃圾统一收运至城市集中处理;运距50公里以上或运输时间超过1.5小时的乡镇村庄,采取镇村一体化模式,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合理布局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周边乡镇村庄生活垃圾;人口30户以下且居住分散的偏远山区村庄,在强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就地就近治理。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综合考虑政府财力、人口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优先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或尽量扩大覆盖范围。
二是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充分利用农村地区广阔的资源循环与自然利用空间,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一类县村庄积极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无废城市”建设地区的村庄要率先实现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根据农村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推进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法。加强易腐烂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协同推进易腐烂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和建设一批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做好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建立以村级回收网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强化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对从活垃圾中分出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集中运输到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探索总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三是完善收运设施。推动在乡镇配置完善垃圾收运车辆,根据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和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并以建设压缩式转运站,配置密闭式运输车辆为方向,实现每个乡(镇)具备垃圾转运能力,及时就近转运处理生活垃圾。推动村组生活垃圾收集房(桶、箱)全覆盖,加快取缔或改造露天垃圾收集池,做到防雨、防风、防渗、卫生。
四是提升治理层次。结合实际采取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污染物排放达标的热解处理技术等,新建的处理设施应符合国家和《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加快已建设施提标改造。逐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快取缔简易填埋、简易焚烧等落后的简易治理设施,禁止随意倾倒、抛撒、露天堆放和露天焚烧农村生活垃圾的行为。
五是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以“三湖”流域、河流(湖泊)周边、传统村落和主要交通于道沿线、风景名胜区周边等乡镇村庄为重点,全面排查摸清各地农村地区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规模、位置和环境影响情况,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禁止城镇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
六是提高营运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S1435-2021), 《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等,规范各环节的日常作业管理。压实运行维护企业或单位的责任,加强垃圾收集站(点)的运行管护,确保垃圾规范投放、及时清运。对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污水、卫生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垃圾焚烧厂(热解站)产生的炉渣、飞灰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做好收集、贮存及处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护服务专业化,加强对专业公司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健全村庄长效保洁机制,推动厕所粪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探索组建以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主体的劳务合作社,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承担村庄保洁、垃圾收运等力所能及的服务。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七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评定。根据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或技术要求,依据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等级评定办法开展评定工作,推动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下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全力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金建东 138877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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