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0352 | 文     号 | 玉市建函〔2024〕65号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12 |
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7号建议的答复 玉市建函〔2024〕65号
A类
公开
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7号建议的答复
玉市建函〔2024〕65号
谷顺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两污”处理设施的建议》(【J2024】01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两污”处理设施的建议》事宜,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易门县进行了沟通对接。一是农业农村部门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为主要建设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有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省市两级均没有相应的项目资金,且每年的资金支持只能用于当年的项目。二是生态环境部门从2023年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不再单独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项目,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块资金,调整为以整县推进为主要路径,采取“以奖代补”“竞争立项”的方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并根据治理成效进行奖补。已推荐易门县参与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竞争立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三是住建部门目前暂无相关政策、资金方面支持。
二、工作建议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在项目和资金的争取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会按照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发挥部门作用,协助易门县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坚持以用促治的原则,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统筹推进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在日常检查和改厕验收过程中,鼓励发动群众将无害化处理后的尾水资源化利用,结合当地的自然生态条件,就地就近用于庭院、村庄绿化以及农田、果园、菜地、林地等浇水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效利用水资源。未开展水冲厕所改造的自然村,鼓励农户经旱厕发酵后按照传统利用方式资源化利用,同时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管控好其他生活污水,减少对村庄环境影响,是将污水处理与农业用水相结合的一种污水治理模式,同时又是一种开源节流的灌溉方式。非必要尽量不建强化处理设施,减少后续设施的运维经费。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金建东 138877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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