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0156 | 文     号 | 玉市建函〔2024〕40号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11 |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73号提案的答复 玉市建函〔2024〕40号
A类
公开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73号提案的答复
玉市建函〔2024〕40号
王琼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于加强城区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T2024】0273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流动摊贩经营管理现状
随着疫情结束、经济回暖以及相关政策变化后,玉溪城区流动摊贩也逐渐多了起来,有些还成了“网红”打卡点,流动摊贩等“夜经济”形式在一定范围带动了商圈人气、带火了夜间消费。此外随着灵活就业人员的增加,因成本低、收效快、流动摆摊也成了不少人的工作选择,且数量有增无减,流动摊贩长期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真空,给城市带来烟火气的同时也对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管理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当前玉溪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更新发展日新月异,但城市配套功能仍不完善,农民自产蔬果农产品等缺乏适当的经营场所,部分居民小区周边缺少规范的集贸市场,导致中心城区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垃圾乱投现象较为突出,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
以中心城区老城区为例:该区域包含聂耳路以南、南北大街以东、凤凰路以北、棋阳路以西范围内人民路、新兴路、北门街、南门街路段,人流量较大,流动摊贩较多,乱摆摊、占道经营的情况严重,目前,该区域棋阳路与新兴路交叉口长期聚集摊贩约10个,南门街与新兴路交叉口长期聚集摊贩约20个、南门街与人民路交叉口长期聚集摊贩约3个、北门街与新兴路交叉口每日聚集摊贩约10个、北门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北至聂耳故居)每日聚集摊贩约13个,此外,人民路、新兴路与南北大街、棋阳路交叉口也有摊贩长期摆摊经营,遇周末、节庆还会新增许多摊贩。且摊贩多使用三轮车、手推车经营,机动性强,管理中极易反弹,加之城市管理力量相对不足,众多无证摊贩趁着城管队员其他区域巡查、交接班及吃饭等管理力量薄弱、人流量集中的有利时机,利用部分市民贪图方便、便宜的心理,流动设摊,造成交通堵塞,行人通行不便,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管理矛盾突出。
二、采取的措施
为缓解城市管理压力,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力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综合执法,做好城市秩序管理。坚持“劝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的不良行为进行劝说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共建共管、共享共治”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及“管理对象”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尽力及时化解,及时作出回复。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审慎监管和容错纠错机制,对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实行人性化管理,同时兼顾执法的精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效能。仅2023年,区综合执法局处理店外占道经营20659起、无照经营游商87397起、规范非机动车乱停放29197起等问题。二是因地制宜,疏堵结合规范管理。城市管理部门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等部门在辖区部分次干道、城市近郊、小区道路、背街巷道、闲置空地等区域,在不影响市容环境、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市民生活的前提下,设置了部分流动摊点临时疏导点,如目前相对规范的淘宝街、青花街。疏导点由相关部门聘请第三方管理机构负责临时日常管理,并收取相应的卫生保洁费,城市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协助第三方管理机构对疏导点进行检查监督。但是由于需要兼顾市容环境、爱国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市民生活等因素,大部分疏导点人流量较小,摊贩经营惨淡(如七星街临时民生疏导点),进而再次选择流动经营;而极个别疏导点设置在市民商住集中区域(如兴鑫市场北侧临时民生疏导点),由于摊贩较多,在给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又产生了噪音扰民、油烟污染、交通受堵、秩序混乱、环境卫生差、垃圾乱投放等问题,被周边居民及市民频频举报,具有一定的管控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5月,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现有市场、闲置厂房等场地资源为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允许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划定区域内摆摊经营。目前玉溪市红塔区尚未出台具体的指导性文件。
随着玉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深入开展,城市管理部门将立足实际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优化机构、科学配置执法管理力量,积极规范辖区流动商贩管理;若相关指导政策出台,将结合政策营造良好经营秩序,从以下几方面完善落实:
(一)全面摸排,结合管理现状提出民生街区设置方案
主动适应发展形势,结合城市经济社会秩序及群众生活需要,创造性地处理好市容环境与百姓生计的关系。
1.对中心城区内现有摊贩现状进行摸排,设置疏导点后为规范市容秩序,建议优先考虑将现有摊贩归行入市。
2.充分考虑市容环境、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市民生活等因素,对容易产生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环保问题的经营行为进行评估后再准入。
3.规范管理要求,按经营类型进行分区域、分时段摆摊,例如同一疏导点早间以蔬菜、水果为主,夜间以百货、小吃为主,最大程度发挥疏导点作用,同时方便相关部门开展监管。
4.建议相关责任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充分考虑,健全管理机制,对摊贩经营者健康状况、经营商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严格管控,明确责任,制定预警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完善机制,确保民生街区服务城市发展
加强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各司其职提升城市精细化服务水平,结合管理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
1.建立摊贩、摊贩经营人员登记备案管理机制。明确人员信息、经营项目、食品卫生相关要求。
2.建立摊点摊区设置引导机制。按照一街一策、一点一策的要求,明确可以从事占道经营的街道、路段、时段以及对每条街道商贩最大容量的科学评估,并在摊点摊区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宣传告示牌。
3.建立商贩摊主清洁卫生责任机制。严格执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经营活动结束后,商贩摊主及时恢复摊区环境卫生,采取有效的地面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地面无白色垃圾、餐厨垃圾,并按规定将垃圾分类打包后定点投放。实行“摊前三包、摊内达标”,设置垃圾投放点进行定点投放。
4.建立群众投诉现场快速处置机制。按照处置问题“快”,化解问题“准”的原则,联合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和现场快速处置机制,对商家摊主经营产生的各类扰民问题,消费者投诉,及时开展现场处置,积极化解商家和市民因经营产生的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共赢的经营和生活环境。
5.建立商贩摊主容错纠错机制。商贩摊主出现一些违规问题或者投诉问题时,城管部门应主动予以指导、帮助。第一次予以指导帮助;第二次予以教育提醒;第三次依法予以处罚,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予以取缔,禁止准入,规范监管工作程序。
6.建立商贩摊主榜样示范机制。管理主体建立摊区经营者信息目录,准确掌握商贩信息、经营动态,记录商贩遵规守法情况,对规范守法、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开展宣传和日常管理的商贩,向其颁发“流动红旗”,对多次违规、不主动和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的,向其挂黄旗予以警告。
7.建立商贩摊区择优拓展机制。管理主体在建立摊区经营者信息目录基础上,每个摊区要推选一至两名商贩代表,及时收集和反馈摊区商贩意见和建议。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实施分类处理:市民和商家都不满意的摊区,及时取消;市民和商家和谐共存,既无投诉又不扰民的,继续规范和实施。
8.建立摊区安全防护机制。允许设置的临时摊区,应设置隔离栏等安全设施,保证通行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临时摊区要优先引进解决生计的小商小贩、农民自产自销、便民鲜活产品。管理主体要统计流动商贩数量、越门经营的户主数、新增就业人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定期报送信息。并配合市场监管、安全应急、商务等主管部门协同开展规范管理,指导占道经营者安全用气、用电等,开展经营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排查和处置。
9.建立联合巡查服务机制。城市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宣传指导,同时严格管控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查处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扰民、临街乱扔乱倒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保障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总体良好。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宣传指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的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玉溪中心城区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治理工作,使玉溪城市变得更加和谐、美丽。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 杨 杰 1890877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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