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98561 | 文     号 | 玉市建函〔2023〕60号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3-12-08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109号建议的答复 玉市建函〔2023〕60号
A类
公开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
六届二次会议第0109号建议的答复
玉市建函〔2023〕60号
王新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污水处理后二次水综合利用的建议》(第01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玉溪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充分,利用水平不高,与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还存在不小差距。为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玉溪市正积极探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现阶段再生水利用情况如下:
目前全市投运的污水处理厂共25座,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13座,镇区污水处理厂12座,总设计规模为26.91万吨/日,实际处理量23.6万吨/日。除澄江市路居镇污水处理厂属农灌标准、易门县绿汁镇污水处理站是一级B标外,其余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标。全市25座污水处理厂中,仅玉溪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玉溪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澄江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配建再生水厂,再生水利用总量约为0.92万吨/日。其余污水处理厂尾水少量用于道路清扫、绿化灌溉、山地农灌,大部分直接就近排放至自然水体、湿地。
(一)玉溪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设计规模近期2万吨/日,远期4万吨/日,实际再生水供应量约为0.79万吨/日,目前供水对象为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太标集团、红塔区环卫站(新西河路、杯湖路、G213国道高仓至研和段)、铁路货运公司等单位。
(二)玉溪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设计规模0.6万吨/日,实际再生水供应量约为0.04万吨/日,供应范围主要为大坡头工业园片区及数控产业园片区企业生产用水。
(三)澄江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设计规模1.5万吨/日,实际再生水供应量约为0.09万吨/日,主要用于城市绿化用水,其余尾水由中水管排至东岸截污干管,通过东岸截污干管排出抚仙湖流域。
为进一步提高玉溪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程度,2023年3月3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部分供水及污水处理企业、行业专家就推进我市“污水再生利用”进行了专题研商,并委托专业机构参照一级A标出水标准和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出水实测水质指标与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绿地灌溉水质标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进行对比分析, 得出如下结论:
(一)达到一级A标的再生水经消毒处理即满足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二)再生水用于农田和绿地灌溉水质要求结论:参照一级A标和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三级处理后出水水质检测指标综合分析,存在微生物类指标数据不满足要求,需进一步采用二氧化氯、次氯酸钠等消毒方式进一步去除微生物(细菌、病毒)后,即可用于农田、绿地灌溉。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建设再生利用设施
按照以需定供,科学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与《玉溪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玉溪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有效衔接,系统规划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实施区域再生水利用工程,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二)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
1.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力度。针对红塔区水资源极度紧缺及污水处理量大且稳定的实际,选取红塔区带头先行先试,在前期供排水一体化改革研究的基础上,由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与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再生水公司”,进一步扩大再生水厂产能,提升出水水质标准,建设资源标杆型再生水厂,优先将污水处理厂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推进工业生产、园林绿化、道路冲洗、车辆冲洗、建筑施工、高标准农田建设、河道水域生态补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力争2024年底建成红塔区“再生水一张网”,再生水利用率达到“十四五”规划要求的25%以上。三湖地区实施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积极探索有利于湖泊保护治理及水生态环境恢复的模式加大污水再生利用力度。
2.分类推进镇区及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坚持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采用简便适用的污水收集处理模式,根据区域内产生和处理的污水量,结合农灌、渔业、养殖、水果、景观环境等不同用途水质标准要求,采取蓄、引、提等工程措施将尾水转换为灌溉水源,就近就地回用于村庄绿化、农田、果园、林地、河流、库塘,提高资源化利用率。采取前端或末端个性化处置等方式,满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对水质更高要求。
3.提升深度处理工艺,建设“通用”再生水工程。在污水处理一级A标排放标准基础上,对部分非一级A标控制项指标加强检测,对照农田灌溉用水及绿地灌溉用水控制指标,在再生水生产环节改进生产工艺,进行灭菌、消毒、去除颗粒物、降低浊度等深度处理,使出厂水成为普遍适用于农灌、绿地、市政杂用、生态补水的“通用”水。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鼓励使用再生水
制定再生水回用引导、激励政策,把再生水回用作为开辟城市新水源的重要任务来抓:将再生水管网建设和改造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范围;将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用地列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确保建设项目落地;以出让再生水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引入社会投资人,加大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建设;鼓励工业园区与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推广点对点供水;单位或企业使用再生水对应水量减免新水量污水处理费;落实环境保护、水资源节约、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诚恳建言。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在各位委员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玉溪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怡景 1367872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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