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57114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9-22 |
市司法局负责人解读《2017年玉溪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市司法局负责人解读《2017年玉溪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
玉溪市《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提出,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服务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大战略定位,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大职责,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特殊人员管控、法律服务、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夯实基层基础八项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市推进“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建设和玉溪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尽职尽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玉溪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三大战略定位”是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玉溪市城市发展建设和推进“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具体举措,是适应“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定位、工作任务的新部署。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抓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
摘录
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马列主义理论武装,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队伍的政治灵魂。要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党章、党规、党史国史、革命传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形势政策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认真落实好市委关于基层党建提升年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好“灯下黑”“两张皮”等问题。
局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做好“六个表率”。纪检监察部门要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做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的带头人。
解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全力做好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领导班子为重点,党员干部为根本,文化建设为抓手,制度建设为保障,社会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司法行政队伍适应新常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更好地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水平。
二、加强风险防范,认真抓好特殊人群管控和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摘录
要建立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机构与监狱的工作衔接机制,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要健全和完善调解组织建设,今年市局要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意见》,在全市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医疗卫生、道路交通、保险行业、消费领域、劳动争议、重要旅游景区等专业行业区域延伸。
解读
抓好特殊人群管控和人民调解工作,就是要把政治安全、城市安宁、社会安定和百姓安心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面对人民群众的期待,司法行政工作者通过提升自身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铸牢平安成都的“法治底线”,是改革发展的需要,更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需要。
三、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摘录
全市司法行政人员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紧紧围绕云南三大战略定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和全市推进“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工作,着力构建服务优良、运行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解读
开展法律服务助力供给侧改革专项行动。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重点任务,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重大项目实施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法治与你同行”行动。为创新创业人员集成提供法律咨询、风险评估等服务,让创新创业步入法治轨道。
深化和拓展了法律服务职能,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就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及时、便捷、贴心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真正体现了“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这一群众路线思想。
四、涵养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自觉性
摘录
要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作用,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行业、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要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抓好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强联系协调,认真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创建工作。要抓好法律“三进”工作试点,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研究制定法律进民企、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三进”试点工作方案,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内容。
要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举办好“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能力。
解读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学法用法的最新部署,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玉溪市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让学法用法更加贴民心、接地气,推动法治宣传从单向的法律灌输到互动的学法用法、从单一的法治宣传活动到常态的普法依法治理、从治标的专项治理到治本的法治文化培育的转变。
五、树立法治思维,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摘录
要按照《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出台法部门贯彻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贯彻落实《玉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推进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要贯彻执行省、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
解读
构建法治政府,既是对政府形象的修整和完善,也是对政府权力的约束与界定。它不但有利于国家实现民主政治,促进法律完备,而且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构建法治政府是适应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构建法治政府是推进社会主义宪政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政府建设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们提升自身职能,摆正态度,时刻将民主在民的思想牢记心中,不断创新管理思路,提高司法行政水平。
六、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发展基础,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进步
摘录
要在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工作,打牢全面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基层基础。要加强对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工作的指导帮助力度,及时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开展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培训,全面推进标准化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运行模式,提高所务管理水平。要加强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照标准化司法所建设要求标准,积极开展争创工作,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检查验收活动,确保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会精神,按照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方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全面推进办公自动化、管理数字化,加速形成资源统筹、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解读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治宣传教育等重要职能。加强司法所建设是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积极努力,司法所建设得到了加强,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也存在机构不够稳定、人员编制不足、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条件差、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问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对司法所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根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的精神,为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七、抓住全面深化改革机遇,加强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
摘录
要在省级出台相关意见后,认真研究我市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推进落实《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的措施。要扩大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广度,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健全跨部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动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平台,实行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要认真做好司法考试制度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过渡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审核、资格证申领和颁发。
要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坚持公证机构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法人的属性。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我省公证改革实施方案,促进公证事业稳步发展。
要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模式,推动形成县区级社区矫正中心与县区司法所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合理确定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推进法律援助参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从宽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介入刑事速裁、案件侦查起诉阶段相关工作。要加强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活动全过程跟踪记录制度,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案卷质量评查常态化。
要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及时出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细则和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选任、培训、考核、奖惩、履职抽选等规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争取落实机构、编制、经费等事项。按照工作职能,认真开展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解读
司法行政制度是为国家司法活动和法治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项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司法行政工作中一些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深化改革的任务仍很繁重。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大原则,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把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组织好、各项改革举措谋划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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