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696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11-11 |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94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94号提案的答复
住易门县市政协委员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产业园区要素保障的建议》(【T2024】0094号)已收悉,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认真研究,综合易门县人民政府意见,提出如下答复:
一、坚持规划引领,统筹保障园区用地
(一)加强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应纳尽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高度重视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多次到易门县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调研指导。易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完成县级层面各项审议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8月24日经玉溪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6月15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经批复的总体规划中,对明确用地规模和位置的重点项目,统一纳入空间布局;对暂未确定位置的,设置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以项目清单的形式给予保障,易门产业园区77个项目悉数纳入。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要求及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批复实施前用地报批相关要求》,自2023年6月开始,规划承诺制已停止实施,项目用地已不可再通过规划承诺的方式进行报批,更加突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项目选址阶段应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引导项目科学选址。
(二)加强市级统筹,拓增园区发展空间。在2022年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三个统筹”的原则,在摸清底图底数、协调统一各县(市、区)认识的基础上,克服重重阻力,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级确保重点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分配城镇开发边界扩展规模。一是城区层面,按照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一般镇的优先序进行统筹;二是园区层面,按照国家级高新区、省级产业园区、一般产业集聚区的优先序进行统筹;三是项目层面,按照国家和省级项目、市级项目、县级项目的优先序进行统筹。在统筹过程中,结合易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易门县给予了适当倾斜支持,在全市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1.2932倍的前提下,下达易门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3800,超过全市扩展倍数均值,位列全市第二位。易门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9.40平方公里,其中云南易门产业园区规划范围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11.08平方公里,占全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57.11%。同时,结合易门产业园区总规修编以及未来产业发展要求,指导易门县统筹划定工业用地红线面积2191.1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保障线1021.86公顷,工业用地拓展线1169.28公顷。
二、强化批闲处置,计划指标精准配置
(一)批闲处置持续发力,力争达标。经组织专人梳理排查,2024年初玉溪市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共有批而未供土地5982亩、闲置土地3738亩,其中:易门产业园区共有批而未供土地697亩、闲置土地332亩。截至目前,完成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170亩、处置率19.55%,完成闲置土地处置2240亩、处置率59.93%,其中:易门产业园区完成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4亩、处置率13.49%,完成闲置土地处置332亩、处置率100%。
(二)计划指标实报实销,应保尽保。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依据,加强重大项目申报,单独选址项目争取使用国家计划指标。近年来,鉴于玉溪市用地需求转变,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申报从高速公路为主,逐渐转变为光伏、风电、水利等用地面积较小的项目为主,新建产业项目以使用存量土地为导向,全市上报及获批新增建设用地呈逐年减少的趋势,玉溪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完全能满足各地用地需求。
三、主动靠前服务,重大项目清单管理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着力于提升审批效率,特别是对园区用地做到即报即审、快审快批。
(一)清单管控,推进保障进度。根据《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和“重中之重”项目清单的通知〉的函》(玉发改函〔2024〕58号),梳理形成2024年玉溪市重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清单,紧密对接各要素保障部门,通过玉溪市土地要素保障联席会议及时化解突出问题,确保重点项目用地用林报批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到位,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地。
(二)跟踪盯办,力求能批全批。加大跟踪协调力度,紧盯用地报批各环节、各节点,及时跟进用地报件报省级审查进展,针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补正及“一票否决”情形提前研判、积极请示,提前应对,对上报的用地报件千方百计补正完善,应保尽保。2020年以来,易门县共获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3个,成片开发范围397.1311公顷,涉及成片开发区域272.0208公顷,为易门产业园区土地征收合法性提供依据;共获批征转用地12个,总面积470.0576公顷,全力以赴保障了易门产业园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业园区综合发开发建设项目、远方陶瓷新建建筑陶瓷墙地砖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建建筑陶瓷地砖生产线(五线)建设项目等一批园区重点产业项目用地。
四、聚焦园区用地,强化政策制度供给
(一)积极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2023年8月29日,玉溪市13个部门共同联发《玉溪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能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实行“交地即交证、交地即开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4年截至7月25日,玉溪市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共出让工业用地21宗,面积1667亩,其中: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8宗,面积900亩,出让规模为53.98%。易门产业园区共出让工业用地3宗,面积80亩,暂无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二)进一步推行降低工业用地成本政策。一是全部取消市级及以下各级政府自定的附加于工业用地上的各项计提资金,以此降低企业用地成本,2024年1-7月玉溪市10宗土地适用,土地面积44.9518公顷,应缴纳土地出让价款15574.39万元,实际缴交土地出让价款12826.95万元,降低土地出让价款2747.44万元,降幅为17.64%。二是实行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2024年玉溪市3宗土地适用,土地面积3.1196公顷,实现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有效缓解用地企业资金压力。三是2024年5月7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工业用地成本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内容涉及着力降低工业项目用地成本、全面推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鼓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7个方面内容,目前已完成单位征求意见,于8月21日在玉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4年9月3日。
(三)全面推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安排,玉溪市于今年6月初组织开展2024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该项工作已纳入《云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指标体系,一类园区未开展评价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分值按“0”分计分,高质量评价结果将列入对地方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内容,与开发区资金补助、要素保障、动态管理机构编制等挂钩。目前,玉溪市8个一类开发区均已委托技术单位、3个已经完成评价录入系统待省级审核通过,其余开发区正在积极开展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划统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根据自然资发〔2023〕193号文件,省自然资源厅已起草《云南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开展了多轮意见征求。待省级文件印发后,易门县可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在易门县域内统筹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重点保障云南易门产业园区重点项目用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配合做好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待国家、省启动国土空间规划五年一评估时,如省级层面追加玉溪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结合易门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城镇开发边界调整。
(二)着力盘活存量,腾挪园区发展空间。在国家不断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新增用地增长空间日益受限的大背景下,需进一步加强存量用地的盘活利用。继续开展存量用地处置工作,认真分析造成土地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原因,建立“一地一策”台账,分类推进消化处置工作。开展园区土地利用“腾笼换鸟”,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破解园区闲置低效土地“僵尸企业用地”遗留问题,唤醒沉睡土地资源,激活闲置低效土地要素,腾挪发展空间,为大项目、好项目落地保驾护航。
(三)推进土地整治,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供给。继续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按照省级下达的三年耕地垦造计划任务,完成2024年全市下达耕地垦造目标任务10400亩。强化示范和引领,用活用足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工作的政策,引导县(市、区)解决项目资金保障不足、进度慢和入库难等问题,有效增加全市占补平衡指标库指标存量,满足年度用地指标需求。
(四)强化统筹调度,提升土地保障效能。充分发挥市重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市级要素保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市重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围绕2024年玉溪市重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清单,适时召开调度会,现场办公会,跟进用地用林保障进展,加快项目用地选址、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等土地要素保障前期工作。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草主管部门从项目选址开始主动介入、主动服务,落实“一书一会一函”制度,全面压实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统筹推进项目征地、报批等资金及时到位。
(五)加快政策出台,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加快《关于进一步降低工业用地成本的若干措施》的发文程序,推广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用地方式,落实分期缴纳出让金政策,缓解用地企业的资金压力。积极探索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与基础设施配套费不纳入土地供应成本的路径。综合统筹区域内土地开发成本,通过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弥补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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