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696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11-11 |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27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27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玉溪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撑能力加快玉溪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的建议》(【T2024】0027号)已收悉,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认真研究,综合高新区管委会意见,提出如下答复:
一、建立机制,统筹园区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2023年年初,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建立园区经济土地要素保障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每季度收集园区土地要素保障方面存在问题形成报告和清单,全面掌握园区规划、存量建设用地、用地报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土地确权登记等土地要素保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破解土地要素保障瓶颈,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助推园区经济发展壮大。
二、强化规划引领,优先保障园区用地
一是在“三区三线”划定中优先保障园区用地需求。在2022年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三个统筹”的原则,在摸清底图底数、协调统一各县(市、区)认识的基础上,克服重重阻力,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级确保重点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分配城镇开发边界扩展规模。在园区层面,按照国家级高新区、省级产业园区、一般产业集聚区的优先序进行统筹。全市开发区规划面积175.2平方公里,划入城镇开发边界面积87.84平方公里,划入比例为50.14%,重点保障玉溪高新区、红塔产业园区、新平产业园区、易门产业园区等园区用地,有效解决玉溪高新区九龙片区涉及原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并对玉溪高新区龙泉片区新能源电池项目用地进行了全面保障。其中,玉溪高新区保障比例最高,其规划面积22.22平方公里,划入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1.23平方公里,划入比例达95.55%。
二是在工业用地红线划定中统筹考虑园区发展。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工业用地红线的安排部署,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及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于2023年5月印发《转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工业用地红线的函》(玉自然资函〔2023〕32号),全面推进全市工业用地红线划定工作。按要求完成了工业用地红线划定工作,共划定工业用地红线130.43平方公里,划入园区工业用地红线113.23平方公里,引导工业用地向园区聚集发展,稳定工业用地总量。
三是指导园区推进详细规划编制。玉溪市有国家级发开区1个,省级产业园7个,8个园区共划分为26个编制单元。目前完成招标详细单元总数12个,完成初步成果详细规划单元总数4个,完成专家审查详细规划单元总数3个,完成规划公示详细规划单元总数0个,完成规委会审议详细规划单元总数0个,完成批复实施详细规划单元总数0个,完成入库备案详细规划单元总数0个。
三、提升审批效率,加速保障园区项目落地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着力于提升审批效率,特别是对园区用地做到即报即审、快审快批。
(一)强化政策研究,疏通堵点难点。一是用好用足“一事一议”政策,积极向上汇报请示,推动赛灵药业用地涉及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及玉溪科教创新城高原体育足球训练场、高铁新城站前广场及市政道路、红塔产业园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项目用地报件顺利获批。二是加强政策研究,聚焦采矿用地保障渠道不畅、“合法采矿、违法用地”问题普遍存在,以及临时用地复垦验收不规范、历史遗留问题难清零等,制定出台市级有关政策文件,指导项目业主、县(市、区)切实推进采矿用地保障进度,保障临时用地复垦到位。
(二)坚持清单管控,推进保障进度。根据《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和“重中之重”项目清单的通知〉的函》(玉发改函〔2024〕58号),梳理形成2024年玉溪市重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清单,紧密对接各要素保障部门,及时化解突出问题,确保重点项目用地用林报批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到位,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地。
(三)加强跟踪盯办,力求能批全批。加大跟踪协调力度,紧盯用地报批各环节、各节点,及时跟进用地报件报省级审查进展,针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补正及“一票否决”情形提前研判、积极请示,对上报的用地报件千方百计补正完善,应保尽保。全力以赴保障了红塔区2023年底上报的9个批次用地全部通过省级审查,实现了一日完成福宜高速用地报件市级审查转报市政府、一日完成中储粮项目涉及批次用地市级正式件上报的成功经验。
(四)取得的成效。一是2022年以来,玉溪市开发区共获批8个成片开发方案,面积792.5648公顷,其中高新区龙泉片区456.247公顷,主要用于保障新能源电池产业,截至目前,已完成云南烨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2.5700公顷(488.5500亩),云南坤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含变电站)58.9356公顷(884.034亩),玉溪亿纬锂能有限公司37.0723公顷(556.0845亩)土地供应。二是2023年以来,玉溪市获批征转用地报件58件647.7591公顷,涉及新增建设用地636.5640公顷。极力保障了大化铁路专用线、红塔工业园区供水工程项目、易门产业园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及产业园区综合发开发建设项目等一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以及中央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亿纬锂能电池生产项目、仙福钢铁焦化项目、太标精工、正大钢管、澄江市昆特特种电缆研发生产项目、华宁活发磷酸扩建项目、远方陶瓷新建建筑陶瓷墙地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用地。
四、积极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
2023年8月29日,玉溪市13个部门共同联发《玉溪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能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实行“交地即交证、交地即开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4年截至7月25日,玉溪市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共出让工业用地21宗,面积1667亩,其中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8宗,面积900亩,出让规模为53.98%。
五、进一步推行降低工业用地成本政策
一是全部取消市级及以下各级政府自定的附加于工业用地上的各项计提资金,以此降低企业用地成本,2024年1-7月玉溪市10宗土地适用,土地面积44.9518公顷,应缴纳土地出让价款15574.39万元,实际缴交土地出让价款12826.95万元,降低土地出让价款2747.44万元,降幅为17.64%。二是实行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2024年玉溪市3宗土地适用,土地面积3.1196公顷,实现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有效缓解用地企业资金压力。三是2024年5月7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工业用地成本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内容涉及着力降低工业项目用地成本、全面推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鼓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7个方面内容,目前已完成单位征求意见,于8月21日在玉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4年9月3日。
六、持续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开展开发区节约用地评价
经组织专人梳理排查,2024年初玉溪市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共有批而未供土地5982亩、闲置土地3738亩。截至目前,完成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170亩、处置率19.55%,完成闲置土地处置2240亩、处置率59.93%。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安排,玉溪市于今年6月初组织开展2024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该项工作已纳入《云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指标体系,一类园区未开展评价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分值按“0”分计分,高质量评价结果将列入对地方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内容,与开发区资金补助、要素保障、动态管理机构编制等挂钩。目前,玉溪市8个一类开发区均已委托技术单位、3个已经完成评价录入系统待省级审核通过,其余开发区正在积极开展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构建规划体系,严格规划管控。一是在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及时将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二是继续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组织好585个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年底全部入库。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启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按省级要求推进红塔区、省级以上开发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四是按照已审批的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构建“三湖”流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严格湖泊空间规划管控。
(二)着力盘活存量园区存量建设用地,腾挪发展空间。在国家不断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新增用地增长空间日益受限的大背景下,需进一步加强存量用地的盘活利用。继续开展存量用地处置工作,认真分析造成土地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原因,建立“一地一策”台账,分类推进消化处置工作。开展园区土地利用“腾笼换鸟”,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破解园区闲置低效土地遗留问题,唤醒沉睡土地资源,激活闲置低效土地要素,腾挪发展空间,为大项目、好项目落地保驾护航。
(三)全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满足年度用地指标需求。继续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按照省级下达的三年耕地垦造计划任务,完成2024年全市下达耕地垦造目标任务10400亩。强化示范和引领,用活用足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工作的政策,引导县(市、区)解决项目资金保障不足、进度慢和入库难等问题,有效增加全市占补平衡指标库指标存量,满足年度用地指标需求。
(四)发挥市重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项目跟踪,全力以赴提升土地要素保障效能。加强项目谋划,尽力提高项目立项级别,纳入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由自然资源部统一配置计划指标。市重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围绕2024年玉溪市重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清单,适时召开调度会,现场办公会,跟进用地用林保障进展,加快项目用地选址、用地预审等土地要素保障前期工作。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草主管部门从项目选址开始主动介入、主动服务,落实“一书一会一函”制度,全面压实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统筹推进项目征地、报批等资金及时到位
(五)降低企业工业用地成本,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关于进一步降低工业用地成本的若干措施》的发文程序,推广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用地方式,落实分期缴纳出让金政策,缓解用地企业的资金压力。积极探索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与基础设施配套费不纳入土地供应成本的路径。综合统筹区域内土地开发成本,通过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弥补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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