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403154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2-12-07 |
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312号提案的答复(玉农函〔2022〕86号)
王建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多样性在地保护的建议》(第03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现状
(一)资源状况。据第三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统计,我国拥有12807种中药资源,其中药用植物11146种,药用动物1581种,药用矿物80种。云南自然环境复杂多样,是我国中药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有药用动、植、矿物463科,2107属,6559种。其中植物类315科,1841属,6157种;动物类148科,266属,372种;矿物类30种。主要动、植物药材的产(藏)量近10亿公斤,矿物药材11亿余吨,品种数量均属全国之首。玉溪具有丰富的地理、气候资源禀赋,药用植物资源丰富,有植物药176科、702属、1219种,动物药325种,其中开发价值较大的有三七、芦荟、灯盏花、滇重楼、滇黄精、千斤拔、山海棠、滇黄芩等开发价值较大的植物药材82个品种,茯苓、雷丸、松茸等菌类药物有22种。
(二)资源普查。全国性中药资源普查曾开展过三次,第三次普查时间是1983-1987年。为了进一步摸清家底,时隔20余年,第四次全国中医药普查2021年启动,玉溪市的红塔区、华宁县已率先完成。
2020年,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在全国展开,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响应,组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队伍,制定了《玉溪市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植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对各类农作物种植资源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开展抢救性收集,对收集到的种质资源进行鉴定评价编目保存,建立数据库,中药材被列为这次普查的重点之一。
(三)资源收集保护。玉溪市农科院在本院试验基地建立了中药材种植资源收集及研究利用基地5.0亩,收集种植野生中药材86份。玉溪市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从各县(区、市)收集到野生中药材种子18份,植物活体45份,已全部种在玉溪市农科院中药材种质资源圃中进行保护和研究。红塔区祥馨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收集种植中药材资源317份,面积12亩。新平县在水塘旧哈大帽耳山收集野生中药材种质资源38份,种植面积3.0亩。
(四)资源研究与利用。玉溪市农科院联合本地中药材种植企业与云南省农科院合作,利用玉溪本地野生中药材资源,通过杂交及系统选育、无性系培育等方式先后选育出了2个滇黄精优良品种(滇黄精云农1号、元源1号滇黄精优良无性系),5个石斛新品种(祥馨红妃、祥馨粉宫、祥馨粉檀、祥馨红钗、祥馨红韵),1个重楼新品种(虎头滇重楼),全省第一个乌天麻品种(林麻1号),并通过良种认证和新品种登记,取得了新品种及良种证书。基本实现了我市中药材良种本地化,对促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资源保护与产业深度开发。为了更好地开发保护玉溪的森林及中药材资源,近几年玉溪市积极参与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申报。2021年玉溪市争取到了两个基地建设项目,一个是新平县新华乡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另一个是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百岁森林康养基地。易门县积极争取到了800亩林下中药材抚育项目,目前这些项目正在实施。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保存。围绕目前玉溪市的1200余种中草药,开展收集、引种、鉴定、保存中草药种质资源工作,重点是玉溪市濒危药用植物、大宗紧缺药材以及适合玉溪市大力发展的药用植物等,通过种质资源调查,摸清玉溪市药用植物资源家底,确定保存植物名录,进行种质收集、种质鉴定、引种驯化,以活体保存、种子保存或基因保存方式逐渐建立起中草药种质资源库,保护其既有的中药材品种资源。
(二)建立重点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在现有3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基地基础上,选择适宜的中药材品种在云南玉溪国家农业科技园进行栽培引种,形成集科研、保护、培训、旅游科普为目的的滇中名贵药材植物展示园区(滇中药谷)500亩。同时,在华宁县、新平县或元江县等三七、天门冬、重楼、滇黄精以及芦荟等道道地中药材主要分布区域,建立重点中药材种质保护基地各100亩。
(三)开展中药材种质资源利用研究。充分利用玉溪丰富的中药材种质资源,依托云南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大专院校及科研部门,应用杂交选育、无性系繁殖、太空育种等手段,不断选育适合玉溪种植、产高质优的中药材新品种,实现良种本地化,提高良种自给率,把品种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四)建立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玉溪市先后进行了多次中药材资源普查,结果只掌握在参与调查的少数单位和部门手中,其他部门需要时难以查找。建立中药材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将各部门成果在平台上公布,方便查询。
(五)部门联动。中药材野生资源的保护涉及到卫健、林草、农业等多个部门,建议加强野生中药材保护的政策法规研究,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加快一些濒危药材的人工繁殖,不断开发濒危药材的替代产品,这些对将来更好地保护我国的野生中药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2年9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志军,203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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