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7758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1-12-28 |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98号提案的答复(玉农函〔2021〕64号)
民盟玉溪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消除乡村公厕“重建轻管”现象的建议》(第01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关心支持,你委在政治协商会议玉溪市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尽快消除乡村公厕“重建轻管”现象的建议》,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建议答复如下:
一、农村“厕所革命”推进情况。2018年开展“厕所革命”以来,我市累计完成行政村村委会农村公厕改造提升872座,完工率达101%;完成户厕改造17.7万座,完工率达101%。截至2020年底圆满完成了中央、省、市下达各项目标任务。今年以来,接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确保“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市1119座村庄公厕已达到“三净两无一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地面无粪污、无蝇蛆,灯明)标准,达标率为96.71%;4041座已制作悬挂公示管理标识标牌。根据2021年“公共厕所全达标”有关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城郊(乡镇郊)结合部农村公厕和户厕旱厕消除,优先改造提升并消除城郊(乡镇郊)结合部村组、户厕旱厕,截止2021年7月底,全市累计摸排旱厕数量7506座,累计消除旱厕6754座,尚有752座城郊(乡镇郊)结合部村组旱厕和户厕旱厕未消除。
二、加强农村公厕管护的主要措施
(一)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持把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公厕全达标行动”与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巩固、美丽县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度结合,加强与市爱卫办、市住建局等部门的联动,以城郊结合部、行政村公厕为重点,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城郊结合部公厕达到“四净三无二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通电、通水,灯明),行政村公厕达到“三净二无一明”的标准。
(二)建章立制,健全机制。一是2020年5月玉溪市在云南省第一家出台《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第六十条对农村公厕管护提出明确要求,“村组要建立健全农村公厕、户厕管护收费、维修服务等制度,做到日常保洁有人管,设施坏了有人修,管道堵了有人捅,粪污满了有人掏,确保厕所干净整洁。加强村民文明如厕、卫生防疫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形成良好卫生习惯”;二是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原则,已起草完成《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试行)》,现已征求完各部门意见。考核办法把农村公厕管护重点内容,要求村(社区)组要严格执行农村公厕管护制度,明确每座公厕负责日常清扫保洁的人员、职责,做好日常清扫保洁,确保公厕脏了有人扫、管道堵了有人通、厕具坏了有了修、粪污满了有人掏。
(三)强化督查,压实责任。自去年以来,各县(市、区)以“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为抓手,市爱卫办抽调住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城乡、村(组),实施暗访曝光、定期通报、网格管理、划片包干、红黑榜、责任清单和奖惩等有效工作机制,对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厕所管护开展督查检查。农业农村部门也按部、省要求,同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8条的巩固提升,对行政村公厕开展集中开展整治。
三、存在问题
(一)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农村厕所管理工作中存在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责任人落实不到位,主要是长效管理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长效保障资金等仅靠政府单方面投入压力较大,难以保障,资金投入不足。
部分农村公厕存在管护不到位,管护标准不高,清扫保洁不及时,仍然存在“脏、臭、差”等问题。
(二)村庄厕所污水管网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村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覆盖率低,管网不配套,导致农村公厕、户厕污水无法集中收集处理,无害化处理率低,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高。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三分建,七分管”,下步农村公厕的建设工作重点将由“建”转移到“管”上。在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无害化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上下功夫,巩固农村改厕的工作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改厕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后续管理维护更是“小厕所”充分凸显“大民生”的关键。只有充分认识农村改厕后续维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才能确保农村厕所管护工作顺利实施。2021年7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近年来,农村厕所革命深入推进,卫生厕所不断推广普及,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十四五”时期要继续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决反对劳民伤财、搞形式摆样子,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一年接着一年干,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县(市、区)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公厕管护、厕具维护、粪便收运处理利用的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三级管理网络,实行“县级协调,乡镇(街道)落实,村(组)负责”的公厕管护制度。
(三)建立健全台账资料。一是利用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系统,加大农村公厕档案数据库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公厕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全面推进农村公厕标识全达标行动,完善制度上墙,健全管护制度。
(四)完善排污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三湖”周边和元江、南盘江流域内村庄等环境敏感区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完善长效机制,高质量推动农村厕所管护规范化、常态化。
(五)强化督促检查。下步将继续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联合各成员单位,实施暗访曝光、定期通报、网格管理、划片包干、红黑榜、责任清单和奖惩等有效工作机制,加大对农村公厕管护情况的督查、曝光,对个别存在问题的公厕,及时反馈到各乡镇(街道)进行整改,提高公厕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下一步,争取并将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执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内容。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宣传引导好广大农户共同参与公厕长效管理,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激发农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参与做好农村公厕的日常保洁和长效管护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我们工作职能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改厕建管并用,按照“县区协调,乡镇落实,村组负责”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网格化管理,实现农户改厕后粪便“应收尽收、及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厕所管护。
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玉溪市委对农村工作安排部署,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整治成果,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年巩固提升行。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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