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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6-03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对玉溪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6号建议的答复(玉农函〔2019〕25号)
丁文平等3名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为乡村振兴服务的建议》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经认真研究,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一)农业龙头企业培育。
到2018年底,全市已培育、引进各类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82户,其中元江县有云南元江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元江大有为食品有限公司、元江言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1户。龙头企业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农村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确保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紧密相连,带动了农民增收就业,使一大批农民脱贫致富。
(二)家庭农场方兴未艾。
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创建一批产业稳定、规模适度、特色明显的示范场,形成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8年底我市家庭农场发展到1091个,被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为示范性家庭农场示范场451个,其中:省级21个;市级343个;县级273个。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的家庭农场890个,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70676亩,2018年新增7119亩,其中:耕地41727亩(家庭经营6437亩,流转经营31701亩),草地454亩,水面680亩,其他27815亩。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面积达到64.78亩。2018年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45707万元,比2017年增长12.77%。其中: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0万元以下有235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2%;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0-50万元有616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6%;年销售农产品总值50-100万元有157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14%;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00万元以上有83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8%。2018年家庭农场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29532万元,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4个。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管理规范、带动力强、与农民联系紧密的示范社,形成一批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生力军。截至2018年底,全市在农业部门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932个,累计被农业部门认定的合作社示范社288个,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12.54万户,占全市承包农户的26.79%,合作社成员中建档立卡户8631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8.2万户。82个合作社拥有了注册商标,22个合作社获得了质量认证。年合作社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19.43亿元,比上年减少1.1亿元,统一购买生产投入品3.8亿元,比上年减少6462万元,全年实现经营收入4.24亿元,盈余6773万元,按交易量返还给社员4161万元,按股分红214万元。
二、关于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玉溪市积极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土地流转为载体,通过政策激励、组织引导、行政推动等措施,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脱贫攻坚。多年来,中央、省、市都安排一定的产业发展资金用于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由于近几年市级财力也较为紧张,如 2016年至2019年,玉溪市市级农业专项(项目)资金安排受财力影响,呈逐年递减趋势。2016年为10580万元、2017年为7808万元、2018年为2998万元、2019年为2360万元,特别今年只安排村级农科员、村级兽医员工资和动物疫病防控、农业保险等民生项目。2018年,全市只有8个合作社获得中央财政扶持,扶持资金12.6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2018年市级财政没有安排专项扶持资金。
对于龙头企业的发展,我们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投入,2018年争取省级花卉产业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云南云秀、通海锦海等8户企业发展基质栽培、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技术设施;争取省级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云南卓一、云南云曲坊、易门山里香等3户企业引进运用先进加工设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2019年上半年争取花卉、生物产业扶持资金449万元,其中65万元支持元江县生物产业发展。
三、关于加大新型经营主体金融支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对于龙头企业的金融扶持,一是农业部门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力促农业企业获得更多银行贷款支持,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2018年,全市有90户农业企业获批金融机构贷款20.19亿元;二是设立了1亿元玉溪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金,以股权、债权、担保等方式扶优扶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8年,云南阳光、玉溪明珠等3户企业获得市级农业产业基金的转贷支持(转贷金额1954万元);三是市政府出资1亿元设立“风险代偿资金池”, 以一次性到位模式在合作银行开设专户存放,为入池企业的贷款提供抵质押担保,2018年,云南磨浆、云南福慧等4户获得市级风险代偿资金池的贷款融资保证担保支持(担保贷款5400万元)。
对于其他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扶持,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也多次与银行部门研究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但一直难以形成比较有效的政策模式。新型经营主体大多资产少,抗风险能力弱,由于考虑到风险问题,各专业银行还难以放松贷款条件。今年,省农业农村厅和中国邮政云南分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物流、贷款等方面提出了一些优惠措施,迈出了与金融服务探索的步伐。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农村各种产权作为抵押融资的办法。
四、关于建立对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研发的激励机制建议的答复
建立对农产品研发的激励机制,也是我们一直想做而难以实施的一件事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只能依靠经营主体自身能力开展,可以通过申请专利、发明、申报科技成果等途径获得相关部门支持和认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各县区各部门在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全力配合、指导、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争取国家级省级的项目扶持资金,并将联合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深入企业调研,外出学习取经,借鉴参考外州市的做法,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搭建银政企服务平台,创新融资担保方式,给予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扩大生产、提档升级提供资金支持。
最后,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不妥之处给予批评指正,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对农业发展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共同参与。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阮波 0877-203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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