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4853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6-02 |
关于规范中高考和端午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提醒告诫书
各相关经营者:
2023年中高考、端午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中高考期间和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确保重要节日、重要时段市场价格平稳有序,切实维护考生家长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各经营单位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现对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明码标价,清晰醒目
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要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三、履行承诺,诚信经营。
全市各酒店宾馆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酒店住宿场所有偿提供客房用品的,应详细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有偿提供洗涤订票等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不得价格欺诈
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出现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或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视频等标示价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市各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主动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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