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1439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2-11 |
关于玉溪市“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推荐名单的公示
关于玉溪市“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
乡镇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78号)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认真组织开展玉溪市“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在经过乡镇推荐、县区交通运输局审评、县区人民政府推荐上报的基础上,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1月25日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财务科、规划科、基建科、运输科、养护科负责人,市运管局、市路政支队、市邮政局主要负责人,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等相关业务人员分视频组、材料检查组进行了综合评审。其评审情况为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综合评分90.83分,江川区江城镇综合评分92.95分,澄江县海口镇综合评分93.49分,通海县高大乡综合评分94.11分,华宁县青龙镇综合评分94.63分,易门县小街乡综合评分91.58分,峨山县塔甸镇综合评分95.19分,新平县水塘镇综合评分97.33分,元江县那诺乡综合评分94.27分。根据《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发玉溪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评选办法的通知》(玉交运发〔2019〕9号)文“总评分小于85分的乡镇不得评选为市级‘示范乡镇’”的规定。根据评分结果,经研究决定,推荐大营街街道办事处、江城镇、海口镇、高大乡、青龙镇、小街乡、塔甸镇、水塘乡、那诺乡为玉溪市 “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2月11日至 2月20日止。
若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或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留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张开亮
联系电话:0877-2039351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
邮政编码:653100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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