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11282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3-18 |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与企业查阅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局编制的《2021年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gkml1753/)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查阅(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113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政务公开栏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产生后,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申请机构、时间、地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玉溪市珊瑚路113号;办公时间:工作日8:00至11:30、14:30-18:00;联系电话:0877-2039219;传真号码:0877-2035098;邮政编码:653100;电子邮件:yxsgxwbgs@126.com。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或由受理该申请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申请人签字或认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gkml1753/20210318/1112820.html)上直接提交《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4.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办理申请(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State?bmid=b2e621a2-cb36-4e7b-b6e3-413d951c1162)。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3、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本局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877-2039219,2024821,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113号,邮编:6531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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