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0203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11-21 |
玉溪市开展“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总结
玉溪市开展“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总结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玉溪全市上下全方位多举措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有序推进普法规划及决议落地生根,工作进展情况良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市七县二区均制定了普法规划,召开了启动会,市级各部门、各行业制定了“七五”普法规划101个,报送普法责任清单215份;党委中心组学法225期;全市2144个单位50229名公职人员参加了全省在线学法活动和考试,参考率99%,及格率 99.94%;组建普法讲师团9个,法治文艺队290支;举办法制讲座65期,21563人次参加了听讲;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550课时,140230人次听讲;培训普法骨干350期,参训19895人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200场次。全市建设各类法治文化广场(长廊)30余个,宣传栏1000余块,乡村普法板报733块,气象信息电子平台2650块,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营造了浓厚普法工作氛围。
2016年,玉溪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2016年和2017年依法治省工作考核均排名全省第一,2017年,连续12年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获综治最高奖“长安杯”;2018年,红塔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新平县桃孔村被评为全国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部分市级部门也分别获得全国、全省法治类先进表彰奖励。
(一)高位推动保障有力,夯实规划实施的基础
科学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七五”普法规划纳入“十三五”规划,及时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玉发〔2016〕29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按照规划和决议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普法规划,进行动员部署,“七五”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严格考评督查,确保目标落实。市委、市政府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每年重点督查工作任务,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评和精神文明考核;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做到组织领导有力,工作开展有序,有力促进了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加强调研视察,推动工作开展。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将“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列为年度检查视察内容,定期对决议实施情况开展审议,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各级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积极为普法工作建言献策。人大、政协每年均由领导带队深入县(区)和市直部门检查视察,对普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制约工作进展的突出问题,各县区各部门切实加强工作整改,确保普法工作有部署、有落实。
加大经费投入,提升保障能力。市、县区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各部门也按要求安排工作经费。“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市县区财政共拨付普法经费300余万元,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均作为全市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市委党校及各单位各部门各类培训必须安排相关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全市政法部门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和关于政法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目前仍在全面开展之中。
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讲和贯彻实施。2018年3月28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水平”为主题带头学习宪法,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也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全面开展。在云南省宪法巡回宣讲团玉溪宣讲活动中,全市500余名副县以上领导干部、18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7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全市2018年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暨“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以宪法学习为重点。在“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中,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新任职领导集中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各部门新任命干部由各单位组织宣誓。同时,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全社会宣传宪法,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在中心工作中发挥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三个定位、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省委主要领导对玉溪提出的“六个走在全省前列”要求等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了法治的作用。围绕玉溪“生态立市”战略,按照规划要求,加大对《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及《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力度。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开展保护抚仙湖“雷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法制宣传,依法保护生态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围绕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法治宣传,针对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方法,如红塔区健全完善村(居)民公约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广大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要求,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围绕防范化解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反恐维稳、缉枪治爆、禁毒、反邪教、防金融和电信诈骗等法治宣传,开展食品、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依法治理专项活动。
(三)紧扣规划重点任务开展普法
大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抓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玉溪市纪委监委与玉溪师范学院合作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州市级纪检监察学院—玉溪纪检监察学院,目前已举办两期484人参加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努力打通基层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
丰富法治文化载体,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县区结合实际打造了一大批风格各异、各具特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融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长廊;“聂耳大众文化小分队”、“聂耳大众社区宣讲团”、“老干部宣讲团”、“青年创业宣讲团”、“小喇叭宣讲团”、“建设法治玉溪·巾帼在行动”等团体利用花灯、歌舞、巡回宣讲,活跃在全市城乡各个角落,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法治文化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水平。
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全面开展。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玉溪的意见》,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出台《玉溪市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了《玉溪市创建法治县(区)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试行)》,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玉溪和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玉溪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健全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和目标考核体系,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社区公约》和依法管理的各项制度,全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52个,其中,国家级7个,省级27个;创建民主法治社区22个,其中省级4个。2017年,各县区命名县级法治创建先进乡镇(街道)22个、先进社区14个、先进单位119个。市级将在2017年依法治市工作考评的基础上,再命名一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2013年以来,我市易门县、澄江县、红塔区先后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今年7月,我市新平县平甸乡桃孔村被评为全国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
有效推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主题,实现法治与德治相融合。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细化了项目,明确了责任。市委宣传部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印制宣传挂图,汇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图册》,市文明办编印发放《玉溪市文明市民手册》20万册。市委宣传部指导协调市级新闻媒体和相关社会媒介持续保持宣传推介热度力度,做到全媒体宣传、全栏目融入、全覆盖普及,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17年,开展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1人获省级道德模范称号、4人获省级道德模范提名;开展第三届玉溪好人推荐评选,向省文明办推报云南好人候选人29人。在市级媒体广泛宣传模范和好人事迹,发挥先进典型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紧扣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开展普法
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玉溪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在全省率先建立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制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带头学法,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学法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依法治市工作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制定印发了我市《关于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意见》,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上课有教案、课时有保障”,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二课堂470余次,发放中小学普法读物38700余册。市关工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玉溪市中学法治副校长培训班,提高法治副校长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红塔区、江川区、峨山县建成了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校园模拟法庭、律师宣讲团送法进校园、家长法治学校等形式,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在企业开展宪法知识尤其是涉及公民权利、义务和社会公德,以及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增强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和规范劳动用工、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企业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组建玉溪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举办“法律三进”培训班,根据企业需求开展政策及法治培训,深入企业、商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先后组织开展13次培训(讲座),参训人数达1000余人次。
做好少数民族、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深入民族聚居区域和宗教场所,开展送法服务。民族宗教部门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征订普法杂志发放到到市、县(区)有关部门、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人口达30%的村委会一级,在我市主流媒体开办专版宣传党和国家和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新平县加大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平甸乡宁河村建立了“新平县少数民族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元江县曼来镇推广运用“五用”工作法,发挥人大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当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宣传员、翻译员、引导员、监督员”,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打造“法治曼来”。通海县在纳古镇两所清真寺开设法治教育课,每年为清真寺制订专门的法治教育教学计划,法治教育课得到了长期坚持。红塔区多部门联合,多次开展送法进宗教场所活动,对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和经文班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紧扣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创新开展普法
丰富拓展“法律六进”内容。全市共建立 “法律六进”活动联系点90个,组织开展送法活动2300余次;拓展“法律六进”外延,丰富普法教育内涵,把“法律六进”延伸为“法律6+4”,即将宗教场所、民族聚居地、景区和家庭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范围,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编印“法律十进”系列丛书30000册发放到各县区、乡镇、学校。
抓住重要时段普法,营造氛围。在国家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国际禁毒日及三下乡等活动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共同配合,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禁毒防艾、反邪教、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不同主的题法治宣传教育。澄江县在抚仙湖保护“雷霆行动”中,大力开展《抚仙湖保护条例》的宣传。
巩固传统媒体普法阵地。我市各主流媒体均开设有法治专栏,大部分市直机关在各自网站首页也设置了法治宣传栏。玉溪电视台黄金时段每天滚动播出法治玉溪建设公益广告;《玉溪政法网》、《玉溪警方》、《玉溪日报司法专版》、《警视窗》、《红绿灯》、《法庭纵横》等报纸、电视栏目在全市广大群众心目中有很高的声誉;部分县区的法治类电视栏目在当地也有较高知名度。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办公场所都设立有固定法治宣传栏或电子屏。
新媒体普法作用明显。我市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构建普法新媒体矩阵,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市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均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等内容。各县区各部门也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同时,我市还下发通知、发放宣传画大力推广中国普法“两微一端”、云南司法行政、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的人员不断增多。
以案释法案例库不断扩充。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玉溪市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全市政法部门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制定了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典型案例发布、加强工作信息报送,确保了以案释法工作的有效进行。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利用“玉溪网警执法账号”,在贴吧、微信、微博、头条等网络平台上,采取发布视频解读、图文解说、以案说法等图文信息形式开展宣传。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发放至各县区、乡镇、学校。
公益媒体普法形成长效。市委宣传部、中共玉溪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玉溪日报社、玉溪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玉溪市媒体公益普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媒体公益普法制定了标准,将媒体公益普法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市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对我市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
(六)紧扣“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
今年5月,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送审稿)》。5月30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了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市政府批准建立了玉溪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及时组织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统筹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印发了《玉溪市普法责任制清单》,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围绕依法履行的工作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部门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面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基本法律知识,自觉承担起普法工作责任,并按照制度要求向普法主管机关的报送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七五”普法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社会矛盾变化、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存在着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宣传教育覆盖不全、形式单一、面对面普法不够,工作相对滞后;二是少数普法成员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不能做到齐头并进;三是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和方法创新不够,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的针对性措施不强,“互联网+法治宣传”的拓展还不够;四是保障不足,各级普法机构还普遍存在人、财、物不足、职能发挥不够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突出宣传宪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全社会了解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和基本内容,引导全体人民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要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培育,努力培养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和守法用法习惯。
二是积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在大力开展常规宣讲、知识灌输的同时,更多、更广泛地利用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生动直观的宣传形式,注重在案件审判、纠纷调解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同时,大力推进法律进公共场所、区域,法律进电子显示屏、移动介质等公共传播空间,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在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和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公共场所区域普法工作,更加注重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和平台。
三是努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强化服务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坚持以人为本,根据不同对象人群的实际和特点,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坚持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有针对性地采取普法措施,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要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各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大力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省普法办的指导帮助下,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玉溪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
2018年9月10日
相关阅读:
- 玉溪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中期评估结果公示 2025-03-12
- 关于印发《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普法日历》的通知 2025-03-10
-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春节前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和普法宣传活动 2025-01-27
-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以案释法普法宣传 2025-01-22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4-12-30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4-12-20
- 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2024-11-11
- 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4-11-11
- 玉溪市司法局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4-11-11
- 审计普法小课堂(第三期) 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