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996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12-19 |
审计普法小课堂(第三期)
审计普法小课堂
(第三期)
★案例简介
类别:资产管理
问题定性: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2024年审计发现,某单位将已房改出售处置的两套职工宿舍,长期列入单位固定资产账,账面原值1,265,322.86元,其中:1号职工宿舍690.88平方米、账面原值459,215.12元;2号职工宿舍2184平方米、账面原值806,107.74元。
★以案释法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二、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六)清查盘点。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盈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规定合理确定资产价值,按权限报批后登记入账。出现固定资产盘亏,应当查明原因、及时规范处理”以及《玉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玉财资〔2022〕40号)第八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对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卡片登记,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不错”的规定。
★审计建议
某单位应当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并对已处置的房屋资产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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