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0904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1-26 |
玉溪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积极打造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进一步拓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报告共有总体概述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有关说明等十四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并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司法局子网页(/yxszfxxgk/ssfj/)进行公开,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2025540,传真:0877-2027272,通信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10号504室。
一、概述
2018年,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市司法局坚持突出重点、依法公开、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准绳,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确保2018 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
(一)健全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力量配置建设,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由刀彦伟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内各科室(中心)上下联动,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位一体”,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
市司法局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严格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信息化。全面公开市司法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以及调整、变动等情况。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继续加强对公告公示、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逐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大力提高信息透明度,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手段和方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务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依法开展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公开,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渠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手机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主动发布政府信息995条,其中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司法局子网页发布71条(不包括转载转发文件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561条,长安网司法局网页发布363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年内,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各季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律师事务所执业、变更、注销办事指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办事指南》《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指南》《公证员执业、变更审核(报司法部审批)办事指南》《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 登记办事指南》《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办事指南》《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办事指南》《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业核准办事指南》《法律职业资格复审办事指南》、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方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等内容。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要求,2018年1月1日,省司法厅开发了“云南律师工作管理系统”,将全省律师类行政审批实行网上运行,涉及律师类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可在该平台上进行网上申请,除律师事务所新设立申请需要向省司法厅提交纸质材料以外,其他均无需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而是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即可。2018年11月,根据云南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涉及公证行政许可和内部审批事项统一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受理、审核。2018年1月至12月,玉溪市司法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04件,其中:网上办理律师类行政审批事项237件,线下办理其他行政许可事项67件,网上办证率达78%。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共有3件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均按要求全部完成办复工作。无政协提案件。我局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严格按照办理要求,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科室具体抓,指定专门承办人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把办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融入全局工作协调推进,把认真办理建议工作作为推动工作有利机会,从建议中充分挖掘和汲取决策参考价值,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玉溪跨越式发展的能力水平。在前期深入调研和与代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认真起草答复意见,反复对接协调和修改完善后,经局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答复。2018年,我局负责办理的3件代表建设,均由建议代表本人签署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对市司法局办理态度、办理结果均为“满意”。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办理的3件人大代表建议,需公开的1件,不需公开的有2件,我局按要求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将需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按时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了解理解、认同协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市司法局于年内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规定了政策文件解读范围,常规开展正常解读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年内局领导认真解读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包括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密切关注涉及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2018年,市司法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次,通过微信回应事件数5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9次。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年内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市司法局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形式。一是发挥“一站式政务服务”作用“零距离”服务群众。根据群众的办事需求,提供各种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政策咨询、宣传资料等,方便群众查询和索取,一站式服务群众。二是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要素,将全省律师类行政审批实行网上运行,涉及律师类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可在该平台上进行网上申请,涉及公证行政许可和内部审批事项统一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受理、审核。三是专人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司法局子网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好决策、管理、执行、服务、结果“五公开”。
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内我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建设,为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一是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建设,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组织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标准把握以及具体操作运用的能力,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2018年5月24日,我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文处理和信息写作培训班,邀请市政府办政务公开老师对全市10家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台账。制定下发了《玉溪市司法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玉溪市司法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细化工作目标,量化督查考核标准,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应用,将信息公开的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及时总结督查及考核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改进工作。
十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要加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门户网站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政务公开意识 。通过学习教育,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知国家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内容,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杜绝政务公开工作的随意性或不公开倾向,公开前做好严格审核把关,公开后还要做好舆情研判,抓住核心、抓住重点,让百姓信服,从而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2.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方式,实现公开最大化 。深入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以及人民群众的需要,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综合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公开、发行政府公报、设立电子显示屏、设立宣传版、开通政务官方微博、微信、服务热线等形式,及时、全面的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管理力度,通过对网站信息整合,栏目细化,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和服务水平。
十三、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突出重点、依法公开、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
(一)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
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
一是抓好依法行政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市司法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以及调整、变动等情况;及时公开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等,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抓好日常政务信息的公开。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继续加强对工作计划、政务动态、公告公示、人事任免、考录招聘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逐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大力提高信息透明度,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手段和方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务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依法开展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公开,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渠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手机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二是推进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做好解读工作,让群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务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三)进一步夯实制度和基础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建设,为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一是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建设,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组织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标准把握以及具体操作运用的能力,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职过程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台账;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实地督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细化工作目标,量化督查考核标准。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应用,将信息公开的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及时总结督查及考核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改进工作。
十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门户网页。
2.长安网司法局网页。
3.玉溪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号为:yxfxzx604。
4.本统计数据不包括转载、转发政府信息。
玉溪市司法局
2019年1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玉溪市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9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3 |
单位负责人:刀彦伟 审 核 人:乐明霖
填 报 人: 李勇 联系电话:2018603
填报日期: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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