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31483551 | 文     号 |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1001000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套报表是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市水产工作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三个独立法人单位的合并决算报表。
1.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的指导、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的业务指导。
2.水产站:负责渔业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及服务;指导全市水产推广体系建设、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产种质资源保育等工作;承担渔业水域环境管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渔事纠纷处理、水产品质量安全和鱼药鱼饲料质量监测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承担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添加剂残留、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抽查和复检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科研样品、社会样品委托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污染事故、纠纷鉴定;农产品产地准出样品检测工作;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1)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2022年,省级下达我市100户以上人口较多自然村和三湖流域自然村农村公厕新建改建的目标任务214座,农村卫生户厕目标任务6840座,截止2022年12月16日,已完工农村公厕217座,完工率101%;完工农村卫生户厕6910座,完工率101.02%。二是全面启动农村厕所问题“回头看”排查整改工作,截止2022年9月底,全市排查发现问题户厕1066座,目前已完成整改944座;发现问题公厕225座,已整改215座,整改率95.56%。。三是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新闻媒体有序监督。
(2)组织开展好村庄清洁行动。截止11月28日,全市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0.28万吨、村内水塘12168口、沟渠1.64万公里、淤泥2.47万吨、残垣断壁13603处、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4.53万吨。
(3)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完成省级1个示范乡镇、11个精品示范村、70个美丽村庄评创和2个示范乡镇、20个精品示范村和200个美丽村庄建设工作。
(4)协助科室开展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制定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完成年内考核工作。按照《云南省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评估办法》(云农办通〔2021〕17号)要求,省、市级完成2022年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地考核评估工作。向中央争取已到位华宁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资计划资金2000万元。
(5)抓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做好农村危房闲房旧房及临危建筑拆除指导工作。截止2022年12月14日,各县(市、区)上报应拆尽拆66232宗,实际累计拆除66903宗,占比100.97%。摸排总占地面积479.048万平方米,累计拆除占地面积483.69万平方米,占比100.44%。全市投工投劳累计30.66万人次,总投入资金2.96亿元(含缺口资金1.71亿元)。
(6)协助科室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22年,玉溪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推进较快,成效突出。2022年新增城镇人口50241人,其中农业转移落户城镇人口42706人。
(7)做好农耕文化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市水产站
2022 年玉溪渔业坚持把稳产保供作为第一要务,对照年初目标任务,稳定水产养殖面积和产量,转变养殖方式,开展技术服务,确保渔业生产安全。2022年全市完成水产养殖面积31342亩,达目标任务的105%;水产品总产量12054吨;渔业产值27179万元;中央资金增殖放流水生生物63万尾,达目标任务的126%;休闲渔业产值预计完成31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03%;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完成28762亩,完成全年目标的106%,预计产量600吨以上。
(1)积极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玉溪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水产站积极推进全市水产健康养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推动全市水产养殖业发展。
(2)开展水产养殖技术服务。认真为养殖主体做好水产技术服务,抓好渔业生产,指导养殖主体做好渔业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技术指导培训,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80余次,服务养殖主体150多户。
(3)推广稻鱼综合种养。在新平、元江、峨山、易门等县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工作。结合“三湖”治理,抓住产业结构调整契机,在三湖周边开展稻鱼综合种养示范推广。全市推广实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8762亩,预计产量600吨以上。
(4)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22年争取到上级资金4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210万元,用于购买7艘渔政执法快艇;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资金242万元,第一批179万元,第二批63万元,用于湖泊重点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5)水生生物资源养护。2022年累计增殖放流抗浪鱼、大头鲤、杞麓鲤、元江鲤等水生生物303万尾,3266千克。推动元江县落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措施,峨山县、华宁县开展了非法捕捞鱼类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6)发展休闲渔业。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休闲渔业产值2475.9万元,经营主体数量129个,从业人员609人,接待人数241680人次。休闲渔业的发展,优美了水域环境,大幅减少养殖用药,促进了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全年市、县抽检任务数合计2930批次,实际完成3060批次。其中,市抽2018批次,县抽1042批次。全年全市完成国抽、省抽、市抽、县抽4202批次,其中:国抽69批次、省抽1083批次、市抽2018批次、县抽1042批次,超省级考核目标3375批次24.50%,省对市考核指标“省级例行监测抽检合格率”98.20%。
①市本级监督抽查任务。任务数800批次。实际完成1015批次,其中:蔬菜447批次、水果196批次、畜禽产品322批次、水产品50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9批次,其中蔬菜5批次、水果2批次、畜禽产品2批次,抽检总合格率99.10%。
②市级风险监测任务(由元江、华宁2县承担)。任务数1003批次。实际完成1003批次,其中:蔬菜351批次、水果216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蔬菜5批次、水果2批次,抽检总合格率99.30%。
③县级风险监测任务。任务数1127批次。实际完成1042批次。
(2)全市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合计完成17321批次,其中:蔬菜15545批次、水果1776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81批次,其中蔬菜50批次、水果31批次,全市农残快检总合格率99.50%。
(3)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①2022年,承担昆明、曲靖、昭通、红河、文山、西双版纳6州市的省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任务数合计600批次。全年完成4次抽检,合计抽检样品600批次。
②承担我市省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样品抽样工作,在新平、华宁、江川、通海抽取水果、蔬菜样品25批次,并同步完成抽检产品的生产情况溯源调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9,711,833.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11,833.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61,492.45元,增长10.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1,492.45元,增长10.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社保及工资福利变化,导致基本收入比上年增加33.47万元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收入比上年增加62.68万元;三是2022年城乡统筹项目收入减少2.6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9,711,833.58元。其中:基本支出8,409,266.86元,占总支出的86.59%;项目支出1,302,566.72元,占总支出的13.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8,906.80元,增长6.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4,676.78元,增长4.14%;项目支出增加284,230.02元,增长27.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社保变动及调整工资标准,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3.47万元 ;二是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1.04万元。三是2022年城乡统筹项目支出减少2.6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09,266.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11,505.54元,占基本支出的92.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7,761.32元,占基本支出的7.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2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监督抽查任务补助资金支出13.00万元; 2022城乡统筹专项补助经费支出2.00万元;2021年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支出19.04万元;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补助资金支出9.23万元;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补助支出44.00万元;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支出5.58万元; 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级补助资金支出37.41万元;2022年项目支出合计130.26万元。
2. 开展工作情况:
(1)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全年市、县抽检任务数合计2930批次,实际完成3060批次。其中,市抽2018批次,县抽1042批次。全年全市完成国抽、省抽、市抽、县抽4202批次,其中:国抽69批次、省抽1083批次、市抽2018批次、县抽1042批次,超省级考核目标3375批次24.5%,省对市考核指标“省级例行监测抽检合格率”98.2%。
①市本级监督抽查任务。任务数800批次。实际完成1015批次,其中:蔬菜447批次、水果196批次、畜禽产品322批次、水产品50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9批次,其中蔬菜5批次、水果2批次、畜禽产品2批次,抽检总合格率99.1%。
②市级风险监测任务(由元江、华宁2县承担)。任务数1003批次。实际完成1003批次,其中:蔬菜351批次、水果216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蔬菜5批次、水果2批次,抽检总合格率99.3%。
③县级风险监测任务。任务数1127批次。实际完成1042批次。
(2)全市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合计完成17321批次,其中:蔬菜15545批次、水果1776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81批次,其中蔬菜50批次、水果31批次,全市农残快检总合格率99.5%。
(3)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①2022年,承担昆明、曲靖、昭通、红河、文山、西双版纳6州市的省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任务数合计600批次。全年完成4次抽检,合计抽检样品600批次。
②承担我市省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样品抽样工作,在新平、华宁、江川、通海抽取水果、蔬菜样品25批次,并同步完成抽检产品的生产情况溯源调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1,833.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18,906.80元,增长6.81%,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社保变动及调整工资标准,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3.47万元 ;二是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1.04万元;三是2022年城乡统筹项目支出减少2.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检 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1,41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主要用于支出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2,11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支出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职业年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9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城乡统筹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406,14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625.36万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84.44% ,项目支出115.25万元 ,占农林水(类)支出的15.56%。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2,1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64.94万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93.81%;购房补助科目支出4.28万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6.19%。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208.00元,支出决算为33,291.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278.6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1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208.00元,支出决算为33,291.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278.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4%。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减少支出。
1.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96.95元,下降16.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5.95元,下降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91.00元,下降49.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全市水产技术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相关业务工作产生的,接待10批次共计6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13,212,581.22元,其中,流动资产492,065.32元,固定资产12,720,51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2,799.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2,8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1001111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310260911525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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