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00457 | 文     号 | 玉教体办发〔2025〕17号 |
来   源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06 |
玉溪市2025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玉溪市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常态化落实“学前教育应招尽招、应入尽入”“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的要求,积极化解部分学校学位供给与入学需求矛盾,妥善安置好小学入学高峰的适龄儿童,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不断提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服务水平,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基础教育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精神,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要求,按照“市统筹,县为主,市县联动”的思路,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规则程序,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构建有教无类、公平入学的长效机制。
二、具体任务
(一)依法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1.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县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随迁人员子女“两为主”的入学要求,切实解决校舍、师资不足等问题,不断增加人口密集区域公办学位供给,统筹公民办学校招生,确保除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外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通过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督导委员会等推动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职责,根据片区学校生源状况科学划定、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合理稳定就学预期,引导群众就近入学,及时妥善处理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通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针对生源超出学校接纳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热点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报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研判审定并组织实施。
2.规范报名信息采集运用。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市级的统一部署,制定详细的招生方案,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做到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全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要100%使用“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实现线上报名、审核、录取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农村不具备线上办理条件的学校,要全面推行“线下只进一门”服务模式,做到报名材料和流程一个清单告知、一张表格填写、一个场所办结,真正为群众提供便利。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落实好属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出台的招生方案,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就读信息并有序完成子女的入学报名。学籍管理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3.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各县(市、区)要建立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人口、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对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需求进行测算,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要求,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要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均衡教育资源,妥善做好分流工作。小学班额控制在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控制在每班不超过50人。鼓励市、县(市、区)中心城区部分以单位和户口相结合划片的学校逐步过渡为以户口和实际居住地(指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的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的划片,当原划片生源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剩余学位要统筹兼顾就近购房转户居民,确保优质学位资源最大化惠及人民群众。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要均衡配置小学、初中教育资源,缩小片区间差距。健全完善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尽快划定招生范围,制定招生入学方案。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的情况,要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凝聚共识,确保平稳。要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杜绝择校、就近就便的原则,健全完善长幼随学的政策。
4.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杜绝以任何方式进行掐尖招生,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要依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结合实际对学校申报的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备案,对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大校额、大班额及上年度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视情况核减招生计划;办学条件严重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止办学。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
5.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地户籍适龄人口的排查、登记工作,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摸清底数,按照“应入尽入”要求,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结束日前,向片区学校、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条件不具备的地区需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片区学校负责统一登记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随迁人员子女主要依据居住证办理义务教育入学,针对控辍保学实际需要,视情况查证就学联系函、户口、监护人工作证明等材料;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及参加考试的,当地教育体育局应依法予以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县(市、区)排出时间表、路线图,由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评估认定的工作,除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外,其余的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落实好“一人一案”。
6.落实优抚对象入学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应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细化操作程序,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外来经商人员子女,按照《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玉溪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文件执行。对代表玉溪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竞技运动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基础教育学校或中职学校就读。对调整退队的运动员,由原输送县(市、区)及时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所有优抚对象享有与片区生源同样的权益,不须签订《初中学校非划片学生入学协议》,均享受所安排学校的定向择优政策。优抚对象入学意向等相关信息材料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于5月31日前报送同级教育主管部门。
7.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省级审核制度,开展招生项目评估,建立招生项目台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招生范围。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等,录取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录取结果。全面清理未经省级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市、县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招生。数学、科技类等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要坚持不掐尖、重培养,原则上不得与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挂钩,严禁随意突破招生范围。
8.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各县(市、区)要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失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发现未被初中录取、学籍未及时接转的要及时跟进查明原因,发现辍学的要做好劝返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二)多措并举做好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1.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要求。202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新生入园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班额控制按规定执行,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不低于96.09%。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协调对接,切实摸清适龄幼儿底数,逐级分解上级下达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指标,全力落实《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一村一幼”全覆盖建设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公办园建设项目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探索托幼一体化,招收2.5-3岁的小托班,想方设法围绕指标提升普及普惠水平。
2.落实优抚对象入园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应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细化操作程序,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园。优抚对象入学意向等相关信息材料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于5月31日前报送同级教育主管部门。
3.落实分片服务的制度。坚持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不断健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努力为服务区内的幼儿提供入园学位,实现农村适龄幼儿入园“一村一幼”全覆盖、城镇适龄幼儿有园入的目标。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可运用信息化网络报名方式高效推进报名入园工作。提前做好服务区新生预测工作,遵照就近方便、应入尽入、不超班额的原则,在园区内统筹组织调度服务区的适龄幼儿入园;本着就近方便、家长自愿的原则,允许服务区内的生源在招生报名期间办理学位对调手续。对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入园条件的适龄残疾幼儿经评估通过后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学前教育。
三、实施步骤
(一)加强学习,悟透政策。2025年5月10日前为学习准备阶段。市、县两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今年的招生入学政策,开展网报系统的培训,做好舆论引导及前期准备工作。
(二)成立机构,制定方案。2025年6月10日前为制定方案阶段。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相关学校、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围绕片区生源摸底情况,对照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逐县、逐校建立工作台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对照《玉溪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工作情况表》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于6月16日前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并向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不晚于6月16日在“办事通”“教育入学一件事”版块中发布招生方案(附招生流程图、招生入学指南等)。同时要畅通招生政策宣传渠道、加大政策的公开透明力度;要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主动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
(三)模拟报名,信息登记。各县(市、区)招生部门在招生方案发布的同时开通时限为1个周的网络报名信息登记通道,给入学需求的家长提供模拟报名的机会,同时要选取各种类型的部分生源进行报名全流程测试,及时解决测试中出现的问题。7天的模拟报名及测试期结束后报名平台关闭,所有模拟报名期间提交的信息将被删除并清空。7月1日至5日正式开展网络报名信息登记,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需在信息审核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进行拟录取。7月5日0:00信息登记关闭,家长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四)信息审核,确认录取。7月6日至10日学校组织开展片区生源信息审核,不符合或者信息有误可退回家长修改补正,审核通过的提交主管部门复审。7月11日至15日县级招生部门开展信息审核,对确认录取的学生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自查自纠,认真总结。2025年9月20日前为查缺补漏、整改总结阶段。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对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内容及本工作方案,全过程监控阳光招生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 玉溪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家长网络报名流程.docx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