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7312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07-28 |
玉溪出台19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7月27日,玉溪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向全市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四大方面出台19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玉溪首次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综合性措施。这既是一份指导我市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如何实现就业的办事指南,也是各职能部门如何服务高校毕业生的行动指南。
《措施》从优化高校毕业生登记服务、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和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四大方面,明确了优化毕业报到登记、优化档案管理服务、优化就业失业登记、实行“零门槛”落户、及时提供就业服务、拓宽各类就业渠道、规范用人招聘管理、开展招聘推荐岗位、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鼓励支持灵活就业、大力扶持自主创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就业困难帮扶等19条具体措施。
《措施》明确了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是3+3+5的模式,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国有企业招聘实现就业;通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通过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企业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开发等途径实现就业。同时,配套了各类优惠及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如对报到登记满6个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全面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证》并享受相应政策;大力扶持自主创业,优化工商注册登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等。
在扩大就业途径方面,《措施》第十条明确,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给予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就业属地责任,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合作,合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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