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5770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9-18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29日在玉溪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玉溪市审计局局长 方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玉溪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以及防范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重大投资项目、民生保障等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为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深化改革,推进廉政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市审计局共实施审计或调查项目121项,查出违规金额16.4亿元(含经责审等涉及三年或以上问题金额),其中: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资金13.85亿元(主要是市土储中心应收未收土地出让价款等)。非金额计量问题190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核减工程投资16.1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36条,已被采纳115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事项)线索12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11次。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财税改革,切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高质量发展,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保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基本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各项预算任务,确保了我市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增长。
一、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
我市上报省财政厅的决算报表反映:市本级(不含高新区,下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63亿元,支出总计262.7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8.47亿元,支出总计24.9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31万元,支出总计1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1.12亿元,支出总计25.8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完整。预算款缴库不及时7622万元,其中:市本级5085万元、高新区2537万元;支出挂往来形成财政隐形赤字10.17亿元,其中:市本级7.71亿元、高新区2.46亿元;高新区3612万元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等。
二是预算分配管理不规范。市本级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15.24亿元按相应科目编入年初预算,超比例设置预备费2690万元、未按规定使用预备费1220万元;高新区管委会年初预算未细化和不精准,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年终预算调整率分别高达52%、100.2%和89.1%。
三是部分预算资金支出绩效不高。市政府2016年安排拨付的2亿元项目资金闲置近一年。
四是税收征管不到位。主要是地税直征局应收未收个别房地产企业欠税滞纳金等。
以上问题财政、税务部门正在整改中。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及调查
采取大项目、大集中、大统筹的组织方式和大数据审计方法,重点对3个部门预算执行、1个单位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首次试点对25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5个单位收入管理不到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国土局等5个单位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13亿元;市土地储备中心未按规定收取土地价款及相关滞纳金9.93亿元。
二是5个单位预算支出不规范。市人民医院、高新区管委会、市土地储备中心等5个单位虚列支出367万元。
三是5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80万元。主要是市人社局等3个单位列支应由业主共同承担的住宅区与办公区共用保安服务费、物业费等66万元。
四是5个单位12.7亿元存量资金盘活管理还不到位。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未及时核销资产和债务,导致土地储备资金结余结转12.57亿元长期挂账;市交警支队、市总工会等5个单位资金结余或闲置1 284万元。
五是14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市公安局民警培训学校、市交警支队、市国土局、市食药监局等9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或未入账、未清理1.58亿元;市食药监局等2个单位159万元资产闲置;市人民医院部分资产出租未经过公开招租。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上缴财政资金432万元,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水网”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全市2013年至2016年城镇污水管网、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等46个水网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我市水网建设项目基本按照建设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基本完成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了雨污收集和处理能力,有效抑制了环境污染。但部分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还存在问题。一是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存在问题,如:2个水库建设项目资金未到位1.01亿元,4个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1.03亿元,3个项目资金1280万元滞留县财政,3个项目45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闲置等。二是9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程序和手续,主要是个别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调整投资为1.74万元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2个县的3个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3个县的3个管网建设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等。三是部分项目未完成目标计划或建设任务等,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二阶段工程工期滞后,部分县区的14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推进缓慢,5个县区未完成2014年至2016年上级下达的配套管网建设任务13.5公里,个别县区1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运行不正常等。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及县区积极整改,已促进资金拨付1.08亿元,争取上级资金3540万元,完成配套管网建设11公里等,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对7县2区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结果表明: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和资金的投入,缓解了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难问题,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但各县区在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管理、拨付等环节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如:5个县未拨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992万元;6个县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配套资金未到位2506万元;大部分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不理想,个别县区未及时清退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个别县存在保障性住房空置等。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县区积极整改,4个县区已完成了相关建设任务,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进行了清理整改,对空置的保障房进行了分配。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投资审计转型发展和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安排实施重大项目投资审计37项,送审总投资138.11亿元,核减工程投资16.16亿元,核增1.53亿元。为控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成本,减少损失浪费,遏制腐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一)建设项目前置审计
完成晋宁至红塔区高速公路项目等前置审计20项,报审招标控制价(预算价)83.17亿元,审计核减10.09亿元,核增1.53亿元。主要是部分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价)虚高,如:晋宁至红塔区高速公路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净核减8.51亿元。
完成荷花池片区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土地收储成本评审2项。报审土地收储成本10.1亿元,评审认定土地收储成本9.83亿元,核减2763万元。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与绩效审计
完成中心城区李棋片区公租房建设等15个投资总额为44.84亿元的竣工决算项目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8亿元,平均核减率14%;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等工作不规范,如:1个项目存在未按招投标规定确定投资建设移交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问题;2个项目超概算投资692万元、8个项目存在超工期问题等。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已促进上缴财政资金16万元;超概算投资问题,建设单位已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查处和整改中。
五、经济责任审计
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共对13个单位的14名领导干部近三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或调查41个单位和部门。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2个县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2个县应拨未拨财政资金11.12亿元,违规调入资金6113万元;2个县虚增财政预算收入8.9亿元、1个县虚增财政预算支出1.48亿元;1个县应缴未缴预算款1.98亿元、先征后返各项资金252万元。
二是23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主要是:1个县9个单位发放职工福利费等134万元;个别工业园区用工作经费等补助工会和食堂30万元等。
三是部门资金盘活、使用、管理不到位。主要是:1个县移民办、农业局、环保局等十个单位专项资金长期结余或闲置692万元;个别工业园区管委会无依据收取保证金355万元、无依据计提征地工作经费113万元;市直4个单位个人长期保管收取场租费等现金54万元等。
四是个别县属部门资金及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国土局应收未收划拨用地价款3008万元、应收未收保证金518万元、9个土地整理项目超比例重复计提或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507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县及部门认真整改,已上缴各项资金2.32亿元,对8029万元资金按要求进行了调账处理,按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496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规范资金管理方面3个制度等。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源培植,强化收入征管。千方百计巩固、提升卷烟及配套、矿冶及装备制造等传统支柱产业对税收的贡献;加速培育税收贡献较大特别是见效快的总部经济等新兴产业,努力开辟新税源,不断提升对财政的贡献;加快盘活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的工作力度;加强收入征管,应收尽收。
(二)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约束,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健全完善部门财务内控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令行禁止;加强资产核算管理和往来款项定期清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及国有资产安全;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项目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减少年度预算结余资金。
(三)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督促落实问题整改。督促有关单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好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意见建议,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
对本报告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将于本年12月份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审计工作全局,紧扣新矛盾,瞄准新目标,创新审计理念,推进全覆盖、消除监督盲区,做到应审必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及时揭露和反映社会经济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以新担当新作为实现新时代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新发展,为玉溪市高质量发展作出审计部门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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