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75035 | 文     号 | 玉政任〔2026〕18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6-08-11 |
关于刘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湖泊管理局、市防震减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重点产业服务中心、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 希 任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安富 任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局长,免去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局长职务;
李国民 任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冠鸿 任玉溪市重点产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姣丽 任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王立军 任玉溪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李金华 免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朱 勇 免去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桂林 免去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副处级)职务。
2026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关于刘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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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