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6654 | 文     号 | 玉政任〔2024〕13号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11-05 |
关于业永春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市湖泊管理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业永春 任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处级),免去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抚仙湖管理处处长(副处级)职务。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关于业永春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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