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660038 | 文     号 | 530400-005695-20160914-0003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6-09-14 |
关于玉溪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8月26日在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玉溪市财政局局长 李丁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的玉溪市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和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各项重点支出及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一、玉溪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7%,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1.2亿元,增长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3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6%,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6亿元,增长7.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8亿元,转移性收入1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亿元,调入资金5.4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92.7亿元,收入总计324.9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3.3亿元,转移性支出13.2亿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86.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亿元,支出总计324.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4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0.4亿元。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4亿元,为预算的57%,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8亿元,减34.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7亿元,为预算的47.3%,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0.8亿元,减39.3%。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4亿元,转移性收入2.7亿元,债券转贷收入39.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8亿元,收入总计61.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7亿元,转移性支出-0.3亿元,调出资金3亿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38.7亿元,支出总计58.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1亿元。
二、市本级地方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平衡情况。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7亿元,为预算的108.6%,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7亿元,增长16.2%。加上转移性收入11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亿元,调入资金1.3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92.7亿元,收入总计为262.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1亿元,完成预算的94.1%,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4亿元,增长0.7%。加上转移性支出113.8亿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25.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61.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支出总计为262.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
2.收入决算。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37亿元,为预算的97.2%。其中:增值税15.9亿元,为预算的109.7%;企业所得税2.6亿元,为预算的100%;城市维护建设税16.7亿元,为预算的89.9%。非税收入18.7亿元,为预算的141.2%,主要是通建路产权转让收入增加1.1亿元、政府留成烟增加4.9亿元(省级一次性下达两个年度)。
3.支出决算。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主要为:教育支出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科学技术支出0.5亿元,完成预算的122.6%。公共安全支出3.7亿元,完成预算10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亿元,完成预算的132.3%。
4.预备费使用情况。市本级预备费预算1.5亿元,当年共支出1.4亿元,剩余的0.1亿元全部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5.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0.42亿元,其中,本级使用0.3亿元,市对县(区)转移支付使用0.12亿元。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保持年度预算的稳定性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由政府设立,按规定范围筹集,专门用于调节和平衡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运行的财政储备资金。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0.7亿元,均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7.预算周转金情况。市本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2015年末余额为0.02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8.“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784万元,比上年下降22.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45万元,比上年增长6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50万元,比上年下降27.3%;公务接待费1489万元,比上年下降17.8%(其中,按《玉溪市“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统计口径,市本级98个行政、参公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641万元,比上年下降27%。分类看,因公出国(境)经费226万元,比上年增长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72万元,比上年下降33%;公务接待费1243万元,比上年下降23%)。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亿元,为预算的43.9%,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6.6亿元,减5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亿元,为预算的30.1%,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8亿元,减63.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亿元,转移性收入2.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亿元,债券转贷收入39.3亿元,收入总计49.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亿元,转移性支出3.2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债券资金还本支出16.5亿元,债券资金转贷支出22.2亿元,支出总计47.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亿元。
调出资金1.4亿元的具体情况是:一是市本级转列公共预算的十一项基金截至2014年结余0.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市本级2014年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中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5亿元,转移性收入13.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8.7亿元,收入总计63.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4亿元,转移性支出2.8亿元,支出总计10.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3.7亿元。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万元,为预算的54.5%。加上2014年结转收入50万元,收入总计为104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万元,为预算的43.6%,调出资金39万元(按照中央、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支出总计104万元。收支平衡。
(五)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省级补助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48.5 亿元,我市补助县区50.8亿元。其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8.3亿元,比上年增长9%;均衡性转移支付4.8亿元,比上年增长148%;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2.4亿元,增长12.8%。
以上补助,市级及时足额下达相关县区,一是极大地缓解了县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二是提高了县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改善民生;三是弥补了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和居民为保护生态环境所形成的实际支出,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六)市本级债务相关情况。
截至2014年底,玉溪市政府债务余额528.2亿元(一般债务381.2亿元、专项债务147亿元),加上省财政厅核准的新增政府债券6.5亿元,以及水利、棚户区改造专项债额度24.6亿元,2015年底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559.3亿元。其中,市本级债务限额302.6亿元,主要构成为:清理甄别后2014年末政府债务余额290.8亿元,新增政府债券6.3亿元,水利专项债额度5.5亿元;各县区债务限额256.7亿元,主要构成为:清理甄别后2014年末政府债务余额237.4亿元,新增政府债券0.2亿元,水利、棚户区改造专项债额度19.1亿元。
2015年,我市共争取到债券转贷资金132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25.5亿元,新增债券6.5亿元),比2014年的转贷债券6.5亿元增加125.5亿元,增长了19倍。其中,置换债券125.5亿元主要用于置换当年到期存量债务本金;新增债券6.5亿元主要用于呈澄、澄川、弥玉、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等路网建设、职业教育、生态建设、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农村公墓建设、ppp项目引导支持资金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攻坚项目平台配套等经费。一方面通过置换债券转贷资金,降低了我市融资成本、延长债务期限;另一方面通过新增债券资金,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征地拆迁、路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性项目得到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预算执行相关情况
2015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我们严格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着力提高积极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把预算法各项规定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要求,全面树立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自2014年起,市本级全面启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不断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全市除涉密单位外,全部公开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对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做出严格要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坚决杜绝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的情况;推动跨年度预算平衡改革,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积极配合省级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推动财政资金统筹,按照“增一般、压专项”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由46.8%提高到51.6%;继续加大“三公”经费预算管控力度,2016年起年初预算未细化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的财政一律不予审批。
二是着力强化财力保障。面对经济整体下行、税收增长乏力、支出需求增长的严峻形势,各级财政部门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抓好常规收入控管、应收尽收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收入监控,确保了全市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保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2015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资金242亿元,比上年增长111.17%;向上争取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32亿元,比上年增长19倍;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取得重大突破,澄江、江川、华宁3个县首次被纳入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在全省22个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县中,玉溪所占份额达14%;积极盘活财政存量,全市共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5.5亿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三是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大力支持产业发展,投入产业发展资金4.9亿元,较上年增加2.8亿元,增长132.3%;投入工业信贷引导资金2.5亿元,解决重点企业还贷续贷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问题;建设改造13个乡镇农贸(集贸)市场、15个餐饮业项目,扶持20余个外贸进出口企业;鼓励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实施系列财政奖励、补助政策进一步调动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探索开展PPP项目模式,初步筛选出了29个PPP项目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已有三个领域的6个项目被省发改委列为第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的重点领域建设营运示范项目。
四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49.7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7%;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32.5亿元,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创新模式破解教育投资难题,全市教育支出36.8亿元,主要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美丽100校园暨校安工程、教育“全改簿”、学生营养餐等方面,为玉溪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落实城乡社会保障政策,全年累计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6.1亿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提高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加强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9亿元,新农合参保率达98.4%,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70元,强化乡村医生补贴保障,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8.1亿元,重点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问题;强化农村脱贫攻坚投入保障机制,投入扶贫资金1.9亿元,推动实施了一批效果突出的扶贫项目;构建和谐美丽生态,争取中央、省财政湖泊保护专项资金4.5亿元,强化环境保护和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
经过不懈努力,“十二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1年的77.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24.8亿元,年均增长了12.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1年的139.6亿元增加到223.3亿元,年均增长了12.5%,助推“十二五”规划实现圆满收官,也为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全市收支任务圆满完成,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支持发展保障有力,财税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市委加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和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深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不断推进财税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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