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2686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2-01-28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53号,邮编:653100,电话:0877-2065776、2989010(传真),邮箱:231906761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落实法定公开要求。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疫情防控和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全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共发布政务信息87条,“玉溪文旅”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37条。2.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全年共解读《玉溪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件。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 “政民互动”平台共收到网民留言9条,均已按时办结。“玉溪文旅”政务新媒体通过制定主动回复留言机制、设置关键词自动回复等措施,提供网民有效互动功能。4.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监管执法、文化旅游统计等信息,每季度公示“玉溪市涉文旅典型案件”信息。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及时更新《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发布,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程序、答复形式、答复内容规范。2021年受理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1.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市文化和旅游局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目录。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作去标识化处理。
(四)加强平台建设管理
1.加强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清理注销原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认证的“云南省玉溪市旅游局官方微博”账号,玉溪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认证的“玉溪旅游发布厅”微博账号。2.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整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取消“12301”全国统一旅游资讯服务电话、“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确保全省非紧急类热线实现“12345”一个号码服务。
(五)强化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保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履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压实部门公开职责,配齐配强兼职工作人员。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2.提升培训效果。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对出现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健全、发布不及时;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把关还不严、不细、不实;政民互动平台、政务新媒体网民互动留言回复,有待提升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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