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7596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12-30 |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前,省委和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建设美丽中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对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绘就七彩云南美丽画卷,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推动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绿色主题更加鲜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云南。“十四五”深入攻坚,“十五五”巩固拓展,“十六五”整体提升。到2027年,美丽云南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云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8部分28节,围绕构建美丽云南建设“1+5+2”的框架体系设置三个板块内容:“1”即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等;“5”即“五美”,围绕涵养生态之美、壮大经济之美、塑造环境之美、建设家园之美、弘扬文化之美,提出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加快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云南、打造多领域美丽示范样板、推进宣传引导和全民参与等5方面、22项措施任务;“2”即“健全保障体系、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完善落实体制机制、实施重大工程、健全工作机制等6项保障措施。
(一)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涵养生态之美。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典范,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构筑“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创建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等国家公园。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保障生物生态安全,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二)加快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壮大经济之美。构建科学有序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一圈一群两翼一带”城镇空间格局,构建“1+5+16+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聚焦“三大经济”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加快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加强沿边产业园区和口岸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
(三)建设天蓝地绿水清七彩云南,塑造环境之美。呵护蓝天白云,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打好柴油货车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清水绿岸,扎实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三治一改善”,实施长江污染治理“八大行动”,打好重度污染水体脱劣、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守护良田沃土,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加快“无废城市”建设,聚焦高原湖泊、高原特色农业等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强化“一废一库一重”等重点领域及边境地区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
(四)打造多领域美丽示范样板,建设家园之美。共建共享“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深入挖掘和打响生态绿色、多姿多彩、和谐幸福、开放包容的地域品牌。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大力开展美丽示范建设。改善城市生态,塑造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一体推进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建设美丽城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优集镇、做美村庄、做特民居,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建设各具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批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生态安全的美丽河湖。
(五)推进宣传引导和全民参与,弘扬文化之美。大力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生态文化,推动形成民族文化传承与自然保护互促共进的云南模式。引导公众绿色生活,推动生活方式大转变,发展绿色旅游,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深入实施“光盘行动”。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
(六)健全美丽云南建设保障体系。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加强科技支撑和数字赋能,实施重大工程,服务支撑美丽云南建设。
(七)加强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云南建设的全面领导,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制,编制美丽云南建设分领域行动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文件特点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意见》要求
《实施意见》与国家《意见》要求基本一致,结合云南实际做了部分调整,凸显云南辨识度,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意见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将各项任务逐一细化、实化,并明确责任单位。
(二)充分衔接我省重大规划、政策文件
《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等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对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等工作安排,与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排头兵规划、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绿美云南建设等重大规划、政策文件进行充分衔接。
(三)注重结合云南实际、体现云南特点和优势
凸显云南特色,突出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典范、聚焦三大经济推动绿色转型、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等内容。将九大高原湖泊、赤水河、城乡绿化美化、10个标志性战役等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纳入《实施意见》。在“大力开展美丽云南示范建设”中,提出“推动建设滇中绿色低碳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沿边生物多样性和民族生态文化协同发展廊带、滇西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滇东北生态环境修复改善样板区”等。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方便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指导全省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云南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2024年3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对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决定出台《实施意见》,并纳入省委深化改革事项。
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内涵是什么?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实践创新,是从单要素分区管理向多要素综合分区管理的迭代升级。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照“一单元一策略”制定差异化、精细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新的政策工具。
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着前置性、引导性和基础性作用。我省生态系统复杂多样,生态环境空间异质性明显,实施更加精细化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可以更好地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质是针对我省不同区域特点,通过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方案的分区分类管控策略,建立“绿色标尺”,强化生态环境管理的系统性和全面性,科学指导全省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厚植高品质生态环境底色。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共分为6个部分,18条工作举措。
(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出统筹推进分级分区动态管控、构建生态环境准入管控体系、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支撑等3条举措。明确了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责任主体和更新要求、分区管控划分原则、信息化支撑要求等,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提供了科学指引。
(二)助推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有力促进全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大力支撑综合决策、创新服务企业绿色发展等5条举措。结合云南特点,细化了分区管控在重大发展布局上的应用,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厚植高品质生态环境底色。提出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水生态环境精准管控、强化大气环境分区施策、推动土壤环境分区管控等4条举措。明确了各环境要素差异化的管控要求。按照生态环境要素,细化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实施应用要求,以促进我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完善分区管控工作机制。提出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动生态环境制度协调联动、完善法规标准等3条举措。压实了各部门的责任,明确了协作机制等。
(五)强化监督考核。提出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考核评价等2条举措。提出了监管要求,确定了监管内容和方式。
(六)保障措施。该部分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能力建设、开展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强化组织保障的要求。
五、《实施意见》有哪些显著特点?
《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意见》精神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云南特色。一是结合云南省滇中城市群建设、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特点,提出构建全省“1+5+16+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二是结合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研究基础较好、生态空间面积大的特点,将“积极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推进,探索建立与优先保护单元挂钩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三是结合我省前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深入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的协调联动。四是突出了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运用于高黎贡山、西双版纳州等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对亚洲象、滇金丝猴、绿孔雀等重要物种迁徙通道、栖息地进行特殊保护,建立健全跨境联合保护工作机制,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典范。五是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细化了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分区管控策略。六是聚焦“三大经济”,突出了促进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具体措施。
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发挥哪些作用?
一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和管理中的作用。通过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维护云南省“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通过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水、大气、土壤、噪声等生态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二是服务云南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促进重点产业向重点管控单元、环境容量大的区域集聚发展,引导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布局。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支撑,科学指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三是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公众端的开发应用,方便公众和建设项目业主及时了解相关管控要求,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优化项目选址选线,提升建设项目选址选线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升服务效能。四是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与相关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的对接,实现与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探索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融合创新。五是推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减少对生态系统功能和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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