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272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2-05-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闻发布 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闻发布
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全面做好和规范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布工作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新闻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遵循新闻宣传工作规律,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
附件: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布工作制度(试行)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9日
附件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试行)
为加强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增强做好新闻宣传的责任意识,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宣传效果,规范卫生健康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制度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准确地向公众介绍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在卫生健康领域突发事件中,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针对卫生健康舆情发展趋势,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注,澄清不实传言或歪曲报道的影响,为卫生健康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组织
新闻发布工作在委党组领导下,由委主要领导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做好组织工作,宣传科教科负责日常工作。委新闻发言人由常设新闻发言人和非常设新闻发言人组成,常设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宣传的委领导担任,非常设新闻发言人依据工作需要由其他委领导、委机关各科室和委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宣传科教科负责协调落实新闻发布具体工作,委机关各科室和委属事业单位按照新闻宣传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涉及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新闻发布,由宣传科教科协调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并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落实。
(三)发布形式
通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通气会或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进行新闻发布。
1.专题新闻发布会。根据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卫生健康领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及时准确发布或介绍某一重要卫生健康工作的思路、出台的政策措施、举办的重大活动,通报最新的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外界对卫生健康工作产生的误解、疑虑、谣言,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并回答记者提问。必要时,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
2.专题新闻通气会。针对影响较大的卫生健康领域突发事件、社会高度关注的卫生健康热点问题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问题,邀请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介绍相关背景、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增强媒体对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理解支持,提高报道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3.发布新闻通稿。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卫生健康工作动态信息和卫生健康领域突发事件信息,一般由宣传科教科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省、市级主要新闻单位刊发,同时由相关科室或单位将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在玉溪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刊发。
市卫生健康委在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通气会或发布新闻通稿时,按照玉溪市新闻发布工作要求,必须进行新闻发布备案审查,将新闻发布内容及组织情况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备案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专题新闻发布会流程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新闻发布计划,宣传科教科根据新闻发布会主题,商相关科室和单位确定发布会方案。每次发布会主题原则上不超过1个。
2.准备发布材料。宣传科教科于新闻发布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商相关科室和单位准备发布会的新闻发布稿、主发布词、主持词、问题和回答口径、有关新闻背景材料,认真做好政策口径把关与有关会务等事项。主发布词每个主题3000字左右,发言时间为15—20分钟。答问口径除考虑发布主题的相关内容外,还要根据公众媒体关注的敏感问题进行准备,每个答问口径300—500字,发言时间为5分钟以内,如问题比较复杂,可同时提供背景材料。
3.及时报备。宣传科教科在新闻发布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发布会相关材料(含发布会方案、主发布词、主持词、问题和回答口径)报送委领导审批,同时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备案
4.通知媒体记者。宣传科教科在发布会前2个工作日向新闻单位发出通知,并征集公众及媒体关注的问题,做好应答准备。
5.进行新闻发布。按照计划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和信息,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时间控制在1小时左右。
6.总结评估。会后7个工作日内,宣传科教科汇总媒体和网民对发布会的报道和评论,进行评估和分析,重要情况报委领导及有关科室和单位。
二、新闻宣传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领导
分管宣传工作的委领导为新闻宣传联席会议召集人,委机关各科室和委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新闻宣传联席会议成员,宣传科教科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同志和宣传工作人员参加。
(二)主要任务
新闻宣传联席会议每年年初及年中各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召开临时会议。新闻宣传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通报前一阶段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制定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分析当前卫生健康新闻宣传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卫生健康新闻宣传的重点任务。
(三)职责分工
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的重大主题宣传,由宣传科教科负责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和委属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领域重大突发事件,由宣传科教科牵头组织新闻舆论的回应,相关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和事发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新闻宣传答问口径,配合宣传科教科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委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的日常宣传,以各科室和委属事业单位为主,商宣传科教科组织开展。
(四)日常协调
建立新闻宣传联络员队伍,负责联席会议及新闻宣传的日常联系。各科室和委属事业单位指定1名干部担任新闻宣传联络员。宣传科教科不定期召开专题新闻选题策划会,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题新闻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宣传干部为本县(市、区)联络员。如遇卫生健康领域突发事件,相关联络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处理相关宣传工作。
三、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制度
(一)宣传科教科负责受理新闻媒体对委机关的采访申请,协调委领导和相关科室领导接受采访或提供文字资料。
(二)新闻媒体申请采访委领导或向委领导约稿,由宣传科教科请示委领导同意后,协调办公室或相关业务科室起草口径或文稿,落实采访事宜。
(三)委机关工作人员直接收到媒体纸质、电话或当面采访要求的,应当转宣传科教科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采访程序。
(四)委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如确有需要,应当征得本科室负责人和委领导的同意。
(五)委机关各科室收到宣传科教科转来的新闻媒体采访要求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接受采访信息。一般情况下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意见。如确实无法接受采访,应当向宣传科教科书面说明情况,由宣传科教科与媒体做好沟通,调整采访计划。
四、新闻宣传答问口径制作制度
(一)建立新闻宣传答问口径库,由宣传科教科负责组织协调。委机关各科室和委属事业单位负责对所承担工作制作新闻宣传答问口径。宣传科教科根据卫生健康新闻舆情变化及对外宣传需要,及时向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提出答问口径需求。各科室和委属事业单位务必在规定反馈时间内形成书面答问口径。
(二)委机关各科室和委属事业单位研究制作新闻宣传答问口径,必须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卫生健康领域突发事件、重大敏感问题答问口径需报分管委领导审核同意。
(三)发布重要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卫生健康政策以及部署卫生健康重要活动前,相关业务科室应当商宣传科教科认真研判有可能引发媒体关注或炒作的敏感问题、热点问题,及时准备答问口径并提供给宣传科教科,在发布政策、开展活动时同步进行舆论引导工作。
(四)委机关各科室和委属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进展变化及时更新相关工作的答问口径,提供给宣传科教科备用。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上没有提问到的口径由宣传科教科统一纳入口径库动态管理备用,一般不主动对外发布。
(五)对卫生健康领域暂时不宜对外公开的情况,相关科室或单位应当准备原则性的答问口径,表明态度,争取舆论的理解和支持。
(六)涉及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的,由宣传科教科根据需要向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答问口径需求,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zcjd1981/20220530/1382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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