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62042 | 文     号 |   |
来   源 | 市文化广电局财务科 | 公开日期 | 2018-09-27 |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1000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机构的宣传业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政策,起草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活动。负责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交流与合作。
4、组织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管图书馆、文化馆(站)等重点基础设施和基层设施建设;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创作、展演及重大文艺活动。
5、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全市古籍保护工作。
6、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市场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经营活动和经营机构进行行业监管。拟订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博物工作,对各级文物实施有效保护,配合做好历时文化名城的保护。
8、负责新闻出版、著作权的监管,对从事出版活动机构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科技工作和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审核、报批和监管。负责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0、拟订全市“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案件;拟订出版物市场的管理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印刷经营许可证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负责印刷业的监管;负责全市性新闻出版社团的审核和协调。
11、拟订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12、负责广播影视播出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设立的初审、报批及业务监管;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设置及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报批和监管。
13、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在财力较紧而文化广电工作又点多面广,量大繁杂的情况下,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过紧日子的要求,对单位的预决算、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财务收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从严从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各科室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了各项文化广播电视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1、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优工作成绩突出。
玉溪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媒体按照年初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宣传报道安排和部署,贯彻落实好《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17年全市广播影视宣传工作要点》,着力宣传好十八大以来的成绩,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积极氛围,抓重点、抓难点、抓亮点,找准宣传主题,精心部署力量,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要项目推进过程,深挖新闻素材,做好宣传报道。2017年玉溪广播电视创优成绩显著。在奖项不断压缩的情况下,玉溪广播电视台参加云南广播电视奖和云南新闻奖评选,共有16件作品获奖(云南新闻奖5件,云南广播电视奖11件)。
2、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有新突破。深入落实“科教创新引领发展”大讨论、大行动各项安排部署,以扎实推进“文化广播影视传媒中心”项目建设为重点,不断推进文化、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扎实推进玉溪市文化广播影视传媒中心建设;二是推进老尖山发射台、龙马山发射台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又有新突破。2个县级文化馆、9个文化站、近200多个村级文化活动室、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得到改扩建、修缮等,2017年,基层公共文化实施建设得到了不断加强和提升,实现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3、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稳步推进,广播电视覆盖率不断提高。
一是大力推进玉溪广播电视台交通旅游广播覆盖,经过5个月的紧张筹备,圆满完成交通旅游广播调频覆盖网规划设计,组织完成9座新增塔桅建设、新增6KM光缆建设,提前做好各站点防雷接地、电源线、信号源连通工作,完成交通旅游广播调频覆盖网安装调试,九县区34个站点、34套调频发射系统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联合调试、调频覆盖信号测试等工作圆满、按时完成,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二是继续推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实施完成一期工程备用信号源的安装调试工作,夯实了9个项目点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村村通、户户通建设。完成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电视信号入户工作,顺利完成向全市七县两区151户农户配送安装村村通设备并安装、开通工作。顺利完成2017年省级安排的4060套户户通任务,按原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了边远山区群众顺利收听收看到党的十九大。
4、加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
为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2017年,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花大力气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推进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完善机制,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在党的十九大期间严格落实安全保障“零报告”制度,使安全播出工作常态化。配合省新广局、省工信委、民航云南空管分局等相关单位,针对调频杂散、互调信号干扰民航的问题,及时解决整改。对全市广电系统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监测非法广播频点,有力查处和打击非法播出的黑广播、黑电台3起,有效保障各个安播重保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5、文艺创作和演出工作成绩突出。
组织开展多项重大演艺活动。玉溪聂耳竹乐团受邀参加全国两会,参与乐舞《“一带一路”彩云飞》演出;圆满完成第一次“金砖国家”就业工作组文艺晚会和第15届南亚东南亚商洽会文艺晚会演出任务;着力打造“聂耳音乐之都”,引进省内外、国内外知名演艺组织,举办各类重大演出活动近200场;完成春节、国庆、中秋、文化遗产日等常规性的节假日系列文化演出和文化活动;顺利完成2017年玉溪市文艺汇演、新剧节目展演、省歌舞乐展演和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5周年文艺演出等相关活动和比赛;圆满完成云南省商博会文艺演出、国际马拉松超级赛开幕式和颁奖文艺演出、全市统一战线喜迎党的十九大演出晚会、玉溪市国庆中秋公益晚会等大型演出活动;组织开展好各项广场文艺和表演活动。在全市形成“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演出,节日有庆典,群众都受益”的文化新局面,让全市人民畅享文化盛宴的同时,也在悄然改变着全市人民的文化消费观,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接受并不断提高文化支出;抓好艺术创作和编排工作。新编大型滇剧《贵妇还乡》完成首演,收到业界肯定和好评,大型花灯戏《山茶花红》成功首演并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大型新编花灯传奇剧《蝶舞》正在抓紧创作;完成云南省 “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演出任务,积极参加玉溪市2017年文化科技“三下乡”文艺演出和各个节假日市内组织的相关演出任务。圆满举办第五届聂耳音乐(合唱)周,这是云南省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一项重要文化活动;文艺作品创优成绩突出。除滇剧《水莽草》、花灯剧《山茶花红》荣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外,我市多部文艺作品在各类评奖中荣获肯定——市滇剧院选送小品《惊魂记》荣获由云南省文学艺术联合会和云南省戏剧家协会主办的“2017年云南省曲艺小品展演”一等奖;市花灯剧院花灯小戏《二胎记》参加中国人口文化奖评选获奖(具体奖项待通知收悉后明确);市滇剧院选送滇剧小戏《惊魂记》入选云南省第八届“云南精品工程”奖。
6、文化惠民活动丰富多样。
一是加大力度做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坚持落实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政策,使广大群众受益。图书馆播放免费电影百余场,观影人数近万人次;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还为不同年龄层次的受众举办各类公益讲座、知识讲座,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拓展知识的好平台。二是组织形式多样的免费文化活动。开设2017年寒假公益培训活动、基层文化站长培训班、全市公共文化巡讲、“女职工素质提升”培训班等各类长短期文艺培训班近200期,培训学员近万人次。多次到全市各县区、乡镇、社区、农村举办和组织培训活动,培训学员5000多人次。举办以“周末小舞台”为主的群众性文艺展演活动52期,惠及群众近万人次。举办展览十余期,并延伸到各县区和周边校区、部队巡展。三是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举办玉溪市“4.23世界读书日”活动暨2017年全民阅读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绿书签”签名、优秀书籍赠阅、优质图书资源推广宣传、“好书推荐”折扣售书等活动,营造全民读书、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举办各种公益讲座、道德讲堂,利用数字资源设置免费电子阅读机,利用优质图书资源将全民阅读引向深处; 四是开展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顺利完成全年放映目标任务。
7、文物保护工作扎实有序。
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将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相融合,持续完善文物“四有”工作,做好通海秀山、江川李家山、澄江金莲山、学山、新平陇西氏族庄园、红塔区玉溪窑址等国保项目“十三五”修缮工程立项申报工作;市文物修缮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圆满完成重大工程文物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重点工程的前期文物调勘工作,确保公路、铁路、机场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开工;完成一系列文物调查工作,对通海兴义遗址出台文物进行了室内整理,开展了永金高速(新平至元江段)公路延伸文物调查工作,新发现古村落遗址1处,持续开展贝丘遗址调查,新发现新石器时代至青铜时代贝丘遗址50余处。认真做好秀山古建筑群、江川文庙、新平陇西世族庄园等文保单位修缮和监督检查工作。
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突出。
一是做好非遗名录申报。组织15个项目成功入选云南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至此,我市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有6项,国家级传承人4人;被列入省级名录的项目40项,省级传承人65人;被列入市级名录的项目181项,市级传承人139人;被列入县级名录的项目324项,县级传承人210人。指导峨山、新平、华宁等县积极准备国家级项目申报。二是加大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灯、滇剧的保护和传承力度。出版发行玉溪滇剧优秀唱段专辑《玉韵滇声》,收录69段最具代表性的优秀唱段,进行收藏、推广学习和传唱;整理录制改革开放以来40首玉溪花灯经典唱段,曲目涵盖了玉溪花灯剧团建团以来精品剧目中的经典唱段,以及在群众中流传甚广的玉溪花灯调。三是组织好非遗项目宣传、推广。组织开展了玉溪市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配合省非遗中心做好玉溪花灯戏项目国家级传承人李鸿源的抢救性记录工作。
9、新闻出版版权工作不断推进。
一是对企业制度建设、生产经营状况、质量管理、设备更新及安全生产等作出规范和管理。二是加强版权管理和保护,大力开展打击侵权盗版行为,集中销毁邪教类反宣品5727件,非法图书3500册,非法音像制品4200件、非法博彩游戏机15台、黑广播发射器1台、黑网吧服务器1台,进一步展示打击侵权盗版的工作成果,震慑了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圆满完成全市515家党政机关单位12919台电脑金山办公软件安装升级工作,提请市政府办下发了《玉溪市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抓好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随机抽检,严肃整改,切实把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稳步推进全市农家书屋管理。采取因地制宜,差异性、针对性、实用性的购书配书方式,使用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86.4万元,新购书68019册,为全市432个农家书屋进行出版物补充更新。四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制定“扫黄打非”年度行动方案和“清源”“护苗”“秋风”“净网”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市场清查、网上摸排、网下监测等途径,严厉打击网上网下各类非法有害出版物,打击“三假”“三俗”,重拳打击网上淫秽色情垃圾,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两微一端”等。
10、行业监管有力有效,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
加强商业广告监管和公益广告制作展播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防止违规广告出现反弹;组织媒体落实健康教育公益广告展播,禁毒、税收、版权、安全生产等各类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管理。以专项行动结束、整治工作不结束为原则,坚持推动全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常态化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大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管理。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节目内容审核流程,坚持先审后播,严把审核播出关,确保内容、播出、技术和应用的安全。做好电影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积极开展电影市场秩序治理工作。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围绕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行业安全和规范市场秩序为核心任务,不断加大对文化广电市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对繁华街道、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依法依规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打击治理和联合检查等行动,确保了全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安全发展,为我市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11、多渠道努力,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和争取资金工作,助推文化产业发展。
有计划、有目标地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将玉溪市文化广播影视传媒中心申报云南省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将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红塔区青花街”和创意文化产品项目“澄江化石”组织申报“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向2017年七彩云南 抚仙玉溪——“相约春天 共筑梦想”玉溪重点产业投资推介,参加文化部举办的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第五期文化产业精品项目交流对接会;以“寻觅古滇文明.感受铜作之美”为主题,在市博物馆举办了“江川区前卫镇铜器工艺展”,推动创意文化产品宣传和发展;成功举办“2017年玉溪市文化产业博览会”,着重探讨陶瓷产业创新发展方向及途径,为玉溪陶瓷产业的多元性发展提供经验与建议。
12、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文化部门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以文化专业人才、文化产业人才、文化管理人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玉溪”人才培养工程,培育造就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德艺双馨、善于管理的文化人才队伍。认真落实好“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行动,积极做好服务基层、培养基层文艺人才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5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
2.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
3.事业单位:玉溪市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4.事业单位: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5.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馆
6.事业单位:玉溪市图书馆
7.事业单位:玉溪市文物管理所
8.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所
9.事业单位:玉溪市博物馆
10.事业单位:玉溪市广播电视台
11.事业单位:玉溪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中心
12.事业单位:玉溪市五脑山广播电视发射台
13.事业单位:玉溪市龙马山广播电视发射台
14.事业单位:玉溪市老尖山广播电视发射台
15.事业单位:玉溪市老窝底广播电视发射台
16.事业单位:玉溪市照壁山广播电视发射台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254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245人。
实有车辆编制 44 辆,在编实有车辆5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6,79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79.07万元,占总收入的90.3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16万元,占总收入的0.0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02.80万元,占总收入的9.54%。
2017年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部门收入合计16,796.03万元与上年的15044.66万元,对比增加了1751.37万元,增幅11.6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33.65万元(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及新增局机关办公楼租金等),事业收入减少68.9万元,其他收入增加386.6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47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2.56万元,占总支出的66.84%;项目支出5,795.39万元,占总支出的33.16%;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了2386.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人员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以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82.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65.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办公楼租金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95.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1.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保障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6.37万元;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33.4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4、教育支出686.61万元;5、社会保障和教育支出21.88万元;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万元;7、科学技术支出5.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9.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5%。与上年对比增加1902.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1、财政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中央增加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3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1%。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的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扫黄打非工作的支出;
3.教育(类)支出68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教育宣传支出;
4.科学技术(类)支出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省对下科技项目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26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8%。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的基本支出及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9%。主要用于财政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金的补助和离退休人员的经费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4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8.住房保障(类)支出67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8万元,完成预算的6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08万元,完成预算的6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61万元,完成预算的63.1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接待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的110.66万元增加了3.03万元,增长了2.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减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5万元,下降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27万元,增长19.5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市滇剧院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项目专家学员接待住宿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08万元,占55.49%;公务接待费支出50.61万元,占44.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0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辆。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公务用车、文化“三下乡”、广播电视采访、安全播出保障、行政执法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6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2批次,接待人次8,809人。主要用于接待重点剧目的编创人员、专家、各类艺术团队、零星演出接待、广播电视工程专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局机关增加办公楼租赁费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日常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部门资产总额22,87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79.57万元,固定资产20,417.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00万元,在建工程16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44.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0.5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914.21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20平方米,账面原值101.04万元;处置车辆11辆,账面原值265.14万元;报废报损及处置资产718项,账面原值2819.82万元;新增固定资产1271.7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万元;出租房屋314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5.7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1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876.59 | 2279.57 | 20417.02 | 9907.84 | 1093.87 | 246.6 | 9168.71 | 20 | 16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8.6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680.7万元、工程采购金额505.04万元、服务采购金额752.89万元,大部分采购均授予小微企业。
政府采购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采购金额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栏次 | 7 | 8 | 9 | 10 | 11 | 12 | |
合计 | 1 | 1,938.62 | 1,935.42 | 1,567.87 | 0 | 367.55 | 3.20 |
货物 | 2 | 680.70 | 677.50 | 542.03 | 0 | 135.46 | 3.20 |
工程 | 3 | 505.04 | 505.04 | 272.95 | 0 | 232.09 | 0 |
服务 | 4 | 752.89 | 752.89 | 752.89 | 0 | 0 | 0 |
(四)预算绩效信息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以打造“聂耳音乐之都”为目标,推动流动图书馆、文化馆“群苑周末小舞台”、小戏小品系列活动等一批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继续扶持和发展农村业余文艺队和群众文化协会、花灯滇剧传承基地,支持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全面开展;努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是继续做好中央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补点工程和我市地方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网运维管理,进一步加大广播电视覆盖,解决部分群众看电视听广播难问题。二是推进市县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逐步解决公共文化设施缺乏和现有公共文化设施不达标问题,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水平。落实各项文化惠民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促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扩展功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不断提高使用效能。重点推进无站址乡镇文化站建设,对已有阵地的乡镇进一步建好、建强,实现乡镇文化站全达标;深入实施文艺创作精品工程。进一步深入挖掘我市丰富深厚的历史人文资源和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力创具有影响力的精品剧目,争取有更多的优秀作品在全省和全国重大文艺比赛和展演中崭露头角;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加强对文化遗产的科学开发利用,组织好对国家、省、市、县各级文保单位的修缮和保护工作;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力度,提升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水平;进一步加强行业执法和行业管理,加大力气抓好全市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1111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表20180927050503783.xls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报告201809270508100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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