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58790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10-26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10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
4. 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管理。
5.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0.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 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2. 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3. 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4.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职能转变。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助推玉溪“一极两区”建设,厚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1. 坚持生态为民,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提高思想认识,用心感悟习近平总书记的为民情怀;完善制度机制,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问题整改,用整改成效践行为民理念。一是认真统筹和调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做好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完成六届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工作,巡察组反馈的4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基本完成整改8个,未完成整改0个。四是积极配合完成市委“三湖”保护治理机动巡察工作,主动认领七个方面的1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7条,建立“三清单一台账”,确保真改、实改。五是积极配合完成审计工作。
2. 坚持生态利民,厚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PM2.5、O3协同治理管控,开展以春节烟花爆竹禁限放、扬尘综合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为重点的春夏季攻坚行动。持续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工业污染治理。2022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100.00%,PM2.5平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达到省级下达指标。二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积极主动做好水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及预警工作,扎实开展劣V类水质断面“清零”和“湖泊革命”工作。完成玉溪市纳入《长江经济带云南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方案》涉及的4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统筹推进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核查整治、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等工作。2022年,全市32个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75.00%;断面劣Ⅴ类比率9.40%;地级城市和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1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2.86%。三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抓好重金属、固体废物等土壤污染源管控,13户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隐患排查,推进32个涉镉等重金属堆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完成“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7个,重点建设用地安全保障率100.00%;成功入列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扎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研监测能力不断提高。
3. 坚持生态惠民,树立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良好形象。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己任。2022年,全市审批143个建设项目环评,核发排污许可687个、辐射安全许可184个。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1,345人次,检查企业4,249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5件,实施配套办法的案件共12件,停产限产6件,移送拘留6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执法监督科)、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核安全与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生态环境监测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 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 玉溪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3. 玉溪市污染源在线数据信息中心。
派出机构10个,分别是:
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2.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3.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4.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5.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6.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7.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8.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9.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1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3.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4.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5.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6.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7.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8.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9.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1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本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较上年减少1个。主要由于:一是2022年1月1日起,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财务合并到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统一核算,2022年不再单独编报决算,决算编报单位减少2个;二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新成立,自2022年起纳入决算编报,决算编报单位新增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3人。其中:行政编制1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5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82人,其中,行政人员10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2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2人(离休0人,退休72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38,867,161.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42,604.80元,占总收入的90.1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724,556.55元,占总收入的9.8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588,650.77元,增长16.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612,585.62元,增长32.3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023,934.85元,下降44.54%。2022年度收入增加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具体主要为:一是红塔分局年中追加玉财资环〔2022〕126号红塔区2022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3,779,000.00元;二是易门分局新增芦潭冷水箐片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项目3,262,000.00元;三是高新分局2022年度新成立,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3,803.7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6,495,681.45元。其中:基本支出84,392,892.88元,占总支出的61.83%;项目支出52,102,788.57元,占总支出的38.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938,573.33元,增长6.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16,530.52元,下降5.82%;项目支出增加13,155,103.85元,增长33.7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为:一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本年增加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治理自动监测建设项目支出10,046,380.00元;二是红塔分局增加2022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支出13,779,000.00元;三是华宁分局增加南盘江华宁段盘溪大桥水污染治理项目、青龙镇整乡推进环境整治项目、国考断面曲江华溪大桥项目等项目支出4,230,000.00元;四是元江分局增加元江县发改局拨入项目前期经费、元江县财政局拨入洼垤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曼来镇污水管网建设资金、那诺二掌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共计96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392,892.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053,380.01元,占基本支出的86.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39,512.87元,占基本支出的13.44%。2022年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人均日常支出为220,923.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102,788.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支出数(元) | 开展情况 |
1 | COP15环保政务新媒体平台能力建设提升项目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50,000.00 | 通过专业的策、采、编、发流程再造,策划制作适应新媒体传播方式的产品,促进“双微”平台建设,提升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水平。 |
2 | 玉溪市碳排放峰值及达峰路径研究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49,400.00 | 用于玉溪市碳排放峰值及达峰路径研究,完成碳排放峰值测算研究报告和碳排放达峰路线图及实现路径研究报告编制,确定达峰主要目标、构建达峰路径。 |
3 | 玉溪市“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72,860.00 | 用于 玉溪市“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编制。 |
4 | 玉溪市2021年黑烟车抓拍点位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589,800.00 | 建成黑烟车抓拍点位,及时高效筛查高污染、高排放车辆,遏制机动车辆的超标排污行为,为下一步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和证据链条。 |
5 | 玉溪市中心城区片区大气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业源污染防控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720,000.00 | 玉溪市中心城区包装印刷、医药、工业涂装等行业至少8户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数据连入在线监管系统,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系统进行在线实时监督管理。 |
6 | 玉溪市“三线一单”编制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30,000.00 | 对全市“三线一单”进行编制,通过评价识别确定生态空间用途分区和管控要求,形成全市生态空间图。 |
7 | 玉溪市境外入滇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医疗废物处置费用补助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31,352.46 | 用于补助玉溪市境外入滇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医疗服务收集处置费。 |
8 | 玉溪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维与监管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009,500.00 | 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现场端监控设施连续、稳定、正常运行,监控数据真实、准确上传各级环保部门监控中心平台。 |
9 | 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635,800.00 | 组建一支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到对全市196个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综合评价并梳理企业土壤、水体、大气法定责任履职情况;对全市14户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技术帮扶,做好土壤隐患排查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结合中央疫情防控要求,对全市医疗废物管理提出技术意见。 |
10 | 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87,400.00 | 用于完成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材料的编制、上报等各项工作。 |
11 | 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0,046,380.00 | 在星云湖、杞麓湖省级地表水监测4个断面、“三湖”39条主要入湖河流入湖口以及24个调蓄带点位建设6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
12 | 云南省玉溪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协助采样及月巡视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3,328.91 | 用于保障云南省玉溪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协助采样及月巡视相关工作开展。 |
13 | 玉溪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481,160.00 | 以科学和实用为导向,合理、科学增补符合工作实际的装备,提高执法装备的使用效率,有效保障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
14 | 玉溪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077,000.00 | 开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环境应急资源调查。 |
15 |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852,253.60 | 完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首次采购、配发,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树立和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
16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451,994.72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合计 | 18,098,229.69 | |||
17 | 研和工业园区拨付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210,200.00 | 用于支付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尾款、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费用和红塔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修编费用。 |
18 | 红塔区2022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13,779,000.00 | 在红塔区大营街道、洛河乡、小石桥乡、北城街道、春和街道、研和街道、高仓街道共七个乡镇 (街道)拆除老旧燃煤(燃生物质)烤房并新建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 |
19 | 玉溪市地下水国考点IV类水质污染排查项目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300,000.00 | 完成地下水国考点Ⅳ类水质点位所在片区资料收集分析工作。 |
20 | 红塔区集中隔离留观点、交通卡点等场所医废清运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36,340.07 | 完成红塔区隔离点、交通查验卡点等相关场所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产生的涉疫废物的清运工作,并将清运至场内的涉疫废物完成100%无害化处置。 |
21 | 环境监测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97,440.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22 | 环境空气自动站专项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546,173.40 | 保障环境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切实落实大气监测质量管理措施,做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与监管工作。 |
23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277,816.00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合计 | 15,246,969.47 | |||
24 | 澄江市财政拨入环保监测临聘人员劳务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685,920.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保监测临聘人员劳务费。 |
25 | 环保督察整改专项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50,000.00 | 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并完成市级、县级验收工作及相关材料装订汇总上报。 |
26 | 生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378,885.19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27 | 抚仙湖流域再生水综合利用和雨水冲击负荷研究与示范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650,000.00 | 完成再生水综合利用和雨水冲击性负荷研究与示范总体实施方案编制,确保方案实施后示范区暴雨冲击性负荷得到有效削减,以期为高原湖泊雨季冲击负荷联合调度综合防控提供示范。 |
28 | 抚仙湖流域北岸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175,000.00 | 项目旨在提出抚仙湖流域北岸健康水循环的综合性集成技术方案,解决抚仙湖流域北岸水资源利用和水环境保护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技术指导。 |
29 | 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200,000.00 | 完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申报工作。 |
30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601,535.31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31 | 澄江市财政拨入工作业务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3,600.00 | 用于保障澄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常开展。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合计 | 2,744,940.50 | |||
32 | 环保专项工作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435,381.16 | 用于开支环境监管人员劳务费。 |
33 | 环境质量、执法、应急监测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129,744.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34 | 星云湖渔村河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十二标段欠款项目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977,600.00 | 用于支付 “十二五”星云湖渔村河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十二标段欠款。 |
35 | 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及环保专项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326,007.81 | 加强已建环保设施运行管护,从源头上控制和减轻星云湖入湖污染物负荷;做好2022年度玉溪高新区龙泉片区的环评审批和验收,环境监测和日常环境监察等工作。 |
36 | 星云湖渔村河、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期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180,000.00 | 完成星云湖渔村河、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期工作。 |
37 | NAC除藻船运行打捞星云湖蓝藻项目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7,212.00 | 用于NAC除藻船运行打捞星云湖蓝藻。 |
38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157,186.72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合计 | 2,213,131.69 | |||
39 | 2017年全市重点项目杞麓湖沿湖截污治污工程前期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2,677.79 | 主要用于保障2017年全市重点项目杞麓湖沿湖截污治污工程前期工作。 |
40 | 高原湖泊冲击性负荷污染控制技术集成及示范项目补助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26,100.00 | 对项目课题成果进行系统总结,为省科技厅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的编制、发布和示范提供技术支撑。 |
41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13,750.00 | 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 |
42 | 环境监测工作业务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170,057.21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43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359,603.30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合计 | 572,188.30 | |||
44 | 环评技术评估专项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30,000.00 | 主要用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告书技术评估。 |
45 | 华宁县生态示范县复核评估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300,000.00 | 按标准通过华宁县生态示范县复核评估。 |
46 |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222,360.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47 | 华宁县青龙镇整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900,000.00 | 用于华宁县青龙镇整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48 | 曲江九甸大桥华溪段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600,000.00 | 用于曲江九甸大桥华溪段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
49 | 南盘江华宁段盘溪大桥水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2,100,000.00 | 用于南盘江华宁段盘溪大桥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 |
50 | 华宁县宁州街道碗窑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300,000.00 | 用于华宁县宁州街道碗窑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 |
51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174,982.04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合计 | 4,627,342.04 | |||
52 | 临时聘用人员补助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 108,450.00 | 主要用于对临聘人员的劳务费开支。 |
53 | 峨山县环境监测运行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 198,520.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54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 132,938.00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合计 | 439,908.00 | |||
55 | 党建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4,731.00 | 用于保障党建工作相关开支。 |
56 |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3,675.90 | 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开支。 |
57 | 环境监测运行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150,849.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58 | 新平县嘎洒镇片区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139,500.00 | 用于新平县嘎洒镇片区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
59 | 新平县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项目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200,000.00 | 用于编制新平县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方案、新基地说明文件、图册等。 |
60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228,145.69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合计 | 726,901.59 | |||
61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145,800.00 | 用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相关开支。 |
62 |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95,011.16 | 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 |
63 | 县城内疫情防控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及中转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12,600.00 | 用于支付县城内疫情防控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及中转费用。 |
64 | 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房租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40,000.00 | 用于支付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房租。 |
65 | 2017年中央财政土壤防治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3,262,000.00 | 用于支付易门县芦潭冷水箐片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款。 |
66 | 易门县龙泉街道双龙大小龙潭水源点用水功能调整认证技术服务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40,003.00 | 用于支付易门县龙泉街道双龙大小龙潭水源点用水功能调整认证技术服务费。 |
67 | 易门县十街“整乡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90,000.00 | 用于支付易门县十街“整乡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款。 |
68 | 小街歪头山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款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90,000.00 | 用于支付小街歪头山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款。 |
69 | 易门县大龙口水源径流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440,000.00 | 用于支付易门县大龙口水源径流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款。 |
70 | 生态环境监测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255,871.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71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294,280.00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合计 | 4,765,565.16 | |||
72 | 元江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启动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 170,000.00 | 用于元江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启动工作相关开支。 |
73 | 曼来镇污水管网建设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 240,000.00 | 用于支付曼来镇污水管网建设款项。 |
74 | 那诺二掌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 300,000.00 | 用于支付那诺二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款。 |
75 | 洼垤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 150,000.00 | 用于支付洼垤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款。 |
76 |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运行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 310,456.6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77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 252,155.53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合计 | 1,422,612.13 | |||
78 | 玉溪自强玉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软包装材料生产线VOCs深度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 1,245,000.00 | 用于补助玉溪自强玉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开展软包装材料生产线VOCs深度治理。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合计 | 1,245,000.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040,253.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1%。与上年对比,增加21,080,834.63元,增长20.2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为:一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本年增加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治理自动监测建设项目支出10,046,380.00元;二是红塔分局增加2022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支出13,779,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48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83.20元;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2,67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677.79元;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57,67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520,5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01,4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24,044.1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4,087.76元、2080801死亡抚恤297,344.00元、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0,296.0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5,077,40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990,595.89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99,127.0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87,686.24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104,705,68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4%。主要用于2110101行政运行40,307,986.98元、2110103机关服务1,017,457.05元、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250,000.00元、2110108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422,260.00元、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450,330.49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0,685,680.04元、2110301大气支出16,333,800.00元、2110302水体支出1,435,000.00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907,300.00元、2110401生态保护287,400.00元、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0,267,421.56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6,341,050.91元;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6,434,32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119,255.00元、2210203 购房补贴支出315,069.25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960.00元,支出决算为618,291.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2,740.1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5,55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5,5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960.00元,支出决算为618,291.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2,740.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5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年末财力有限,部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能支付成功。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3,596.51元,下降2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728.49元,增长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6,325.00元,下降50.1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本年受疫情影响和财力因素影响,部分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8,768.84元,减少2,710,010.96元,下降21.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受财力因素影响,部分费用年末未成功支付,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行政运行中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798,069.52元、印刷费84,578.50元、咨询费6,000.00元、手续费279.00元、水费48,513.08元、电费203,975.70元、邮电费158,738.42元、物业管理费289,500.00元、差旅费886,916.46元、维修(护)费51,102.00元、租赁费693,614.00元、会议费56,879.00元、培训费62,557.00元、公务接待费185,551.00元、专用材料费5,202.00元、劳务费425,842.16元、委托业务费1,458,099.96元、工会经费849,467.43元、福利费668,982.4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609.92元、其他交通费用2,398,221.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12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3,9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274,673,855.12元,其中,流动资产99,685,282.92元,固定资产116,295,679.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432,627.48元,无形资产35,509,881.71元,其他资产9,750,383.0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812,871.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114,187.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5项,账面原值1,360,172.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561.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2,326.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4,2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18,097.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14,206.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11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表202310250515234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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