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6185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9-27 |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2001000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拟订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统筹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等。
2.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旅游行业法规规章;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中介、乡村旅游、出省(国)旅游、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3. 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有关保护工作;指导旅游区域、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等。
4. 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职责等。
5. 拟订市内外、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承担智慧旅游建设有关工作。
6. 负责旅游统计、旅游经济运行分析。承担旅游行业信息发布、游客咨询和服务职责;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市旅游培训工作,实施旅游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制度。
7.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先后召开了全市旅游项目申报国家、省相关产业基金培训会和协调会,着力拓宽全域旅游发展资金渠道。安排500万元经费专项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启动了哀牢山—红河谷、高鲁山旅游区,多个重大项目、特色小镇和特色村的策划或规划编制。加强了广龙旅游小镇、云南国际赛车场、红塔区青花街、华宁象鼻温泉等项目建设的服务指导。扎实抓好旅游项目招商工作,组织7次“走出去”、30次“请进来”精准招商,近十个项目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坚持大项目带动大发展战略,加大了太阳山、寒武纪乐园、仙湖山水、新平民族文化园等在建重大旅游项目的推进力度,加快推进了通海名邦印象、元江山云华界和果香四季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1至12月,纳入省统计系统的42个旅游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5.3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32.87亿元;纳入市统计的26个旅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投资22亿元以上。
2. 旅游产业发展体系初步形成
加强三湖(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休闲度假旅游环线、哀牢山—红河谷生态民俗旅游环线、易(门)—红(塔)—华(宁)特色旅游联结线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旅游环境显著优化、新业态产品不断涌现、目的地形象持续提升。抚仙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通过省级初审,待国家旅游局评定,完成了国家首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玉溪游客服务中心投入营运,游客休息站点、旅游标识系统、绿道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建设。抚仙湖区域、新平戛洒、元江坝区全域旅游取得明显成效,一大批具有玉溪本土特色的精品民宿和客栈建成运营,成为“农家乐”未来发展的引领标杆。大力发展旅游扶贫,乡村旅游呈蓬勃发展势头,旅游扶贫成效明显。全市启动了3个国家湿地公园、3个特色旅游城市、6个旅游强县、20个休闲农业庄园的创建工作,完成了87座旅游厕所建设;各县区启动了策划建设1条以上的文化旅游特色街区、建设1个以上特色旅游小镇、建设1个以上特色旅游村、建设1个以上乡村旅游扶贫村、建设1条以上的城乡绿道(慢道)、打造1件以上文化旅游商品品牌、打造1个县区级以上文化旅游节事品牌、主导开展1次以上市外客源地宣传营销活动等系统工程。
目前,全市建成旅游景区点113个,其中国家A级景区20个(磨盘山列入国家4A景区,全市4A增至5个),世界自然遗产暨国家地质公园1个,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1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示范区1个。实施了旅游小镇、特色旅游村等工程,建设了一批与旅游相配套的服务设施,建设了33家星级酒店、41家旅行社、94家旅行社网点、134家乡村旅游星级接待户、9家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9家旅游车船服务公司,旅游从业人员达10余万人。旅游产业的综合效益进一步凸显。
3. 旅游环境加速优化
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管理,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指挥长)的玉溪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玉溪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及指挥中心,下发了《玉溪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玉溪市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文件,召开了玉溪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工作大会,全面规范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开展了星级饭店、旅行社和乡村旅游星级接待户创评、从业人员培训、旅游服务技能大赛等工作,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积极督导开展“诚信为本,游客至上”的服务理念,全面改善旅游服务环境;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强化出游意识,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加大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旅游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旅游安全管理;保持旅游投诉专线电话“12301”24小时畅通,确保所有投诉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理。2017年,全市共受理旅游投诉22件,办结22件,结案率100%,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无一起省挂牌督办案件,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进一步巩固了玉溪在省内的良好旅游目的地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区域合作与市场开发科、规划与产业促进科、行业监督与管理科和政策法规科。
2. 玉溪市旅游信息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正科级),属于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48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2.22万元,占总收入的99.4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53万元,占总收入的0.58%。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80.15万元,增3.3%,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56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44万元,占总支出的28.77%;项目支出1,825.37万元,占总支出的71.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支293.08万元,减10.26%,主要减支原因是市本级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7.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147.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3%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5.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支441.06万元,主要减支原因是2017年市本级项目支出减少,加大了对县区补助项目力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 业务工作经费13万元:按市财政核定标准,2017年市财政安排业务工作经费13万元,用于日常业务工作开展经费。
2. 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支出经费5.64万元:经市财政局核定,市政府批准,安排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两位人员支出经费。
3. 市场拓展赛事活动(市本级)331.62万元:包括抚仙湖嘉年华系列活动;完成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南亚博览会等会展宣传活动;长沙、武汉等客源地宣传营销;广州、深圳、珠海等客源地宣传营销。通过大型、系列、特色的节庆活动,提升节庆活动品质,充分发挥“吸引游客、拉动消费、推动旅游经济发展”的作用。
4. 产品市场推广101万元:旅游产品市场推广是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推手”,为配合对外宣传营销,安排制作特色化、个性化的旅游宣传品;根据《玉溪市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试行)》兑现“引团入玉”营销奖励;玉溪游客中心旅游六大功能购买服务费;玉溪旅游网、玉溪日报社等媒体宣传费。
5. 目的地广告宣传977.94万元:旅游目的地营销建设包括市游客服务中心运营、媒体宣传营销、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客源地市场宣传营销、各类旅游交易会、博览会宣传、对外旅游营销奖励补助、户外(内)广告等系列营销推广活动,通过优化组合的营销活动打造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形象。
6.因公出国境经费8.38万元:经市委市政府批复同意,组织赴境外宣传营销出国境经费。
7. 行业赛事培训管理业务工作(市本级)211.38万元:为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提升全市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商务经济型酒店、乡村旅游等旅游企业竞争力,开展旅游统计、住宿业企业纳限、星级饭店标准化建设、乡村旅游经营户、国家旅游法律法规培训;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第二届旅游美食大赛、旅游线路(产品)设计大赛;旅游市场整治、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
8. 规划编制工作经费73万元:为做好旅游厕所、标识系统、游客中心、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支付旅游规划、项目编制、修编、调研、咨询和评审等前期工作经费。
9. 2016年业务工作经费结转12.40万元: 用于2017年业务工作开展经费。
10. 2016年旅游目的地宣传营销经费70.67万元:用于2016年旅游目的地宣传营销跨年度结转项目支出。
11. 2016年信息化宣传业务工作经费7.35万元:用于2016年信息化宣传业务工作跨年度结转项目支出。
12. 2016年省补旅游特色村寨建设经费13万元:用于省补旅游特色村寨标识牌制作跨年度结转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5.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2%。与上年对比减支179.65万元,主要减支原因是2017年市本级项目支出减少,加大了对县区补助项目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2%。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政府购买岗位、市场拓展赛事活动、产品市场推广、目的地广告宣传、因公出国境、行业管理业务工作、规划编制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慰问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5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2016年业务工作经费及2016年跨年结转旅游宣传项目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4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31万元,支出决算为32.02万元,完成预算的7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38万元,按财政要求,年初部门单独不列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1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6万元,完成预算的47.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支出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及要求。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5.6万元,增长21.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8.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4万元,下降14.7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组织及参加赴境外宣传营销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38万元,占26.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8万元,占24.30%;公务接待费支出15.86万元,占49.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38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参加赴法国挪威英国和日本宣传营销工作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86万元(其中: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接待人次3,172人)。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7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本年度云南省旅游市场整治、一部手机游云南等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较多,另一方面财政增加了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503.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37万元,固定资产453.6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3.5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54.77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80.2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92.0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 目 | 行次 | 数量 | 价值 | 补充资料 | ||||
年初数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年末数 | |||||
栏 次 | 1 | 2 | 3 | 4 | 栏 次 | 行次 | 5 | |
资产总额 | 1 | — | — | 7,313,290.35 | 5,030,091.62 | 一、本年坏账损失金额 | 23 | 0.00 |
一、流动资产 | 2 | — | — | 1,229,147.18 | 493,665.45 | 二、危房面积(平方米) | 24 | — |
二、固定资产 | 3 | — | — | 6,084,143.17 | 4,536,426.17 | (一)上年年末数 | 25 | 0.00 |
(一)房屋(平方米) | 4 | 1,488.00 | 1,488.00 | 2,784,852.17 | 2,784,852.17 | (二)本年增加数 | 26 | 0.00 |
1.办公用房 | 5 | 1,488.00 | 1,488.00 | 2,784,852.17 | 2,784,852.17 | (三)本年减少数 | 27 | 0.00 |
2.业务用房 | 6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中:本年修复数 | 28 | 0.00 |
3.其他(不含构筑物) | 7 | 0.00 | 0.00 | 0.00 | 0.00 | (四)年末数 | 29 | 0.00 |
(二)车辆(台、辆) | 8 | 7 | 2 | 2,160,172.00 | 437,048.00 | 三、年末单位负担费用的供暖面积(平方米) | 30 | 0.00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2017年年末总额503.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37万元,占总资产的9.81%,固定资产453.6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78.4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1.39%,车辆43.7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9.63%,其他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131.45,占固定资产的28.98%),占总资产的90.19%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合计 | 1 | 15,434,446 | 15,434,446 | 15,434,446 | 0 | 0 | 0 | 15,322,946 | 15,322,946 | 15,322,946 | 0 | 0 | 0 |
货物 | 2 | 65,446 | 65,446 | 65,446 | 0 | 0 | 0 | 64,946 | 64,946 | 64,946 | 0 | 0 | 0 |
工程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服务 | 4 | 15,369,000 | 15,369,000 | 15,369,000 | 0 | 0 | 0 | 15,258,000 | 15,258,000 | 15,258,000 | 0 | 0 | 0 |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合计1543.44万元,实际采购1532.2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支11.15万元,减0.72%;货物采购6.4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支0.05万元,减0.76%;服务采购1525.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支11.1万元,减0.72%。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0.5万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圆满完成年度总体目标:1.游客接待人数比上年同期增10%以上,旅游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增8%以上;2.完成组织抚仙湖嘉年华、国际旅交会等宣传营销活动5次;3.完成4项公共设施建设、30座旅游厕所建设。同时,圆满完成各数量、质量、时效、经济、社会效益等年度绩效指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2001111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2709321687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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