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4342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日报 | 公开日期 | 2024-07-18 |
能者上 优者奖 庸者下 劣者汰 玉溪市深化校长和教师队伍管理改革
近日,中共玉溪市委教育工委、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印发《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校长管理、职称评聘、岗位聘用等方面加强全市校长和教师队伍管理,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机制,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校长管理实行“能任能免”。《措施》明确提出,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将聚焦校长专业化发展,通过定期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评估校长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谋划学校管理等方面的表现。考核结果与校长职级挂钩,作为表彰奖励、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校长,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整。
职称评聘突出“优中选优”。在职称评聘方面,《措施》强调“优中选优”的原则,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鼓励学校优先推荐师德师风模范、综合能力较强、教育教学质量突出的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或岗位晋升。同时,对课时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教师,将不予申报高一级职称或晋升岗位等级。《措施》还规定,申报正高级职称的教师须签订承诺书,承诺继续坚守教学一线,并接受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的严格监督。
岗位聘用遵循“能上能下”。为了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措施》建立了“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用人机制。对于工作实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的教师,在岗位晋升、职称评聘时将予以优先考虑。而对于存在“庸懒散”现象、不服从学校管理、工作业绩差的教师,将不予推荐参加高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可能降低聘用岗位等级。
教师管理实现“能进能出”。《措施》聚焦立德树人,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管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聘用岗位等级,甚至可能解除聘用合同。同时,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教师,可以安排在系统内进行调整。这一举措旨在维护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措施》的出台是我市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我市将持续深化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和积极性,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实现玉溪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记者 冯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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