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5864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5-29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农通﹝2020﹞49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工作,进一步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为打造“绿色食品牌”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2020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玉溪市2020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2020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2020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和全年农资打假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发展要求,深入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依法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放心料,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打造“绿色食品牌”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针对近年来暴露问题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加大执法检查整治力度,维护农资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流动商贩坑农害农,利用农资下乡“忽悠团”式经营等违法行为。
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违法案件,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可靠。
(二)重点品种
种子: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擅自添加其他农药、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等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养分含量不足、大量元素水溶肥料质量不合格、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
兽药: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含量不符合要求、添加违禁药物和其他药物成分等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等行为。
农机:加强获证在用产品监督,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春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围绕种子、肥料、农药农资产品,紧盯非法添加、含量不符合要求、侵权假冒等问题,主动发现风险隐患,保障春耕生产顺利开展。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分区分级开展排查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抽查频次,提高抽查效率,将多次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迅速清理不合格产品,做到及时下架、坚决收缴,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
(二)强化农资领域执法办案。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狠抓农资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期间制售假劣农资的,严惩不贷、公开惩戒;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并追究刑事责任。深挖案件线索,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重处一批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必要时各部门集中开展打击行动,坚决铲除制假源头,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彻底掐断农资违法犯罪活动利益链条。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查处的假劣农资大要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把农资审批准入关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和产品登记审批。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坚决依法清理、吊销和取缔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农资打假执法监管信息手段,实时掌握立案、调查、移送、处罚等情况。建立健全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实现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主体可溯源。完善农药包装、标签二维码标注制度,加快构建农药质量追溯系统,逐步实现农药生产、经营可追溯。全力推进兽药追溯实施工作,规范兽药生产企业追溯数据上传工作,力争兽药经营企业全部实施追溯。进一步完善种子二维码追溯管理系统,加快实现种业可追溯管理。
(五)加强农资信用监管。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主产县、粮食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把主体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的必要条件,引导农资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严格落实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
(六)积极推进共治共享。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鼓励疫情期间多采用远程培训、视频讲解、多媒体宣传等线上方式,有针对性地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组织各地向贫困地区捐赠优质农资,保障贫困地区农资供应充足、质量可靠,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畅通“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农资打假工作中,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工作安排
(一)3—5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印发2020年玉溪市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启动全市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二)5—6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指导各地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举办宣传培训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
(三)4—11月,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巡查监管和监督抽查,重点整治农药隐性成分、兽药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
(四)12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典型案例梳理及案卷评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绩效考核等均涉及农资打假的考核指标,请各地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任务。进一步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协调的作用,加强与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农资打假协作部门的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及固定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法律法规科普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
(三)提升执法效能。抓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机遇,完善制度体系,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夯实县域监管基础,配齐配强执法人员装备,发挥乡镇监管机构协查巡查作用,提升农业执法快速反应能力。
(四)完善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要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门查办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案件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公开,做到公开率为100%。统计表请严格按附件要求以Excel格式报送电子版。月报统计,于每月5日前上报;季报统计,于4月1日、7月1日、9月30日、12月15日前报送。请各县(市、区)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于5月3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罗帅,联系电话:0877-2025425
电子邮箱:yxnyz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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