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90647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5-25 |
玉溪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
2018年5月25日,玉溪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在玉溪科教创新城施工现场正式启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红塔区和高新区人社局、工会有关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农民工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家富主持。
启动仪式上,市人社局副局长林甲乙介绍了《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艳华,市教育局副局长、玉溪科教创新城管委会专职副主任颜永宏围绕各自职能职责作了讲话;玉溪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德福和农民工代表徐刚作了发言。
市人社局局长李家富在启动仪式上指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玉溪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集中宣传月的启动,就是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全市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李家富强调,各行业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业务必须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充分履行部门职责,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施工企业要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用工,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措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各位农民工朋友要认真学习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依法合理维权。同时,希望各新闻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宣传国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规定,宣传《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暂行办法》,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全市各县区和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玉溪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暂行办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同步启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维护广大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玉溪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家富主持启动仪式并讲话

市人社局副局长林甲乙介绍《暂行办法》有关情况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艳华讲话

市教育局副局长、玉溪科教创新城管委会专职副主任颜永宏讲话

玉溪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德福发言

农民工代表徐刚发言

市直和红塔区、高新区有关单位领导以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农民工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劳动保障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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