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746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县区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1.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要求各地要精心组织、广泛开展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
2.春节前,根据各部门提交慰问人员名单,市委市政府组织人力、财力,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对相关人员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各县(市、区)人社局本级负责慰问的对象为本辖区部分企业在岗特困职工、去产能安置及下岗失业人员、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遗属、特困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农民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管委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县(市、区)由分管领导带队,在春节前完成部分企业在岗特困职工、去产能安置及下岗失业人员、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遗属、特困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农民工等五类困难群众的春节送温暖慰问。参与慰问的领导干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宣传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让困难群众过个好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统计人数
由各县(市、区)业务部门据实统计慰问人数,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党组会讨论
市政府下达任务数后,由办公室报请局党组会议讨论。
(三)财政审核
将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的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核。
(四)财政下达资金
市财政局对照部门预算审核后按预算资金管理规定将慰问资金下达各县(市、区)。
(五)开展慰问活动
各县(市、区)收到资金后,按市委、市政府文件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慰问活动(一般采用分组慰问的方式,由领导带队进行走访慰问,于春节前完成慰问活动)。
(六)情况反馈
将项目执行情况反馈给市政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分口管理”原则,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慰问部分企业在岗特困职工、去产能安置及下岗失业人员、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遗属、特困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农民工等5类群体。预计2023年慰问总户数2,977户,按每户500.00元的标准计算,需安排资金1,488,500.00元。
县(市、区)春节慰问补助测算表
单 位 | 慰问对象 | 慰问标准 | 慰问金额 (元) | |||||
企业在岗特困职工 | 下岗失业人员 | 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 特困企业退休人员 | 特困农民工 | 总户数 | |||
红塔区 | 210 | 88 | 150 | 55 | 503 | 500 | 251500 | |
江川区 | 35 | 95 | 55 | 42 | 45 | 272 | 500 | 136000 |
通海县 | 30 | 150 | 60 | 80 | 60 | 380 | 500 | 190000 |
澄江市 | 30 | 60 | 35 | 24 | 70 | 219 | 500 | 109500 |
华宁县 | 50 | 60 | 25 | 60 | 60 | 255 | 500 | 127500 |
易门县 | 30 | 90 | 96 | 60 | 40 | 316 | 500 | 158000 |
峨山县 | 80 | 120 | 91 | 80 | 60 | 431 | 500 | 215500 |
新平县 | 32 | 102 | 77 | 45 | 42 | 298 | 500 | 149000 |
元江县 | 30 | 90 | 41 | 52 | 50 | 263 | 500 | 131500 |
高新区 | 40 | 40 | 500 | 20000 | ||||
合 计 | 527 | 767 | 583 | 618 | 522 | 3017 | — | 1488500 |
七、项目实施计划
预计项目开展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项目完成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具体安排如下:
2023年1月10日前,申请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
2023年1月10日至1月19日,开展申请春节送温暖活动,将慰问金逐一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八、项目实施成效
春节送温暖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对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弱、工作不能放松”这一精神的集中体现,是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让困难家庭过个愉快祥和的春节,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20号);
3.《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7号);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方针,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由各级财政按照不同比例承担缴费补贴和待遇补助,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对于选择200.00元、300.00元、400.00元、500.00元、600.00元、700.00元、800.00元、900.00元、1,000.00元、1,500.00元等10个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分别享受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10.00元、120.00元、130.0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按照参保人所选档次标准的6.50%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除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30.00元缴费补贴外,超出部分由省财政承担50.00%,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25.00%。2023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缴费档次为200.00元,100.00元缴费档次仅适用于政府对符合条件特殊人员进行全额代缴。
2.对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重度残疾和五保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0.00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00%。
3.自2023年1月1日起,在现有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基础上,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三级残疾人纳入政府代缴范围,代缴标准为100.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各地财政分档分担。
4.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00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00%,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25.00%。
5.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2.00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00%。
6.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市、(市、区)财政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60.00%,县(市、区)财政承担40.00%。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度按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测算,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822.20万元,以对下转移的支付方式下达各县(市、区),专项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及待遇发放。其中:红塔区452.34万元、江川区403.93万元、澄江市236.83万元、通海县358.92万元、华宁县262.81万元、易门县277.54万元、峨山县209.77万元、新平县399.42万元、元江县220.6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2.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局根据以前年度参保缴费人数、死亡人数、缴费档次、待遇发放等因素,按照市级财政承担比例,计算本区域所需市级补助资金,报市社会保险局汇总审核。
3.市社会保险局编制项目预算,报市级财政部门评审,再经市人大会议审定后,由市级财政部门筹集资金,于次年一季度拨付县(市、区)财政部门。
4.县(市、区)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同级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后,社保部门对缴费人员给予补贴,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待遇发放。
5.市级人社、财政部门每月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进度情况报市政府,市政府对资金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县(市、区),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八、项目实施成效
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员给予补贴,待遇领取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死亡的参保人员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让广大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的愿望。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金结构,提高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1.《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9〕9号);
2.《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金〔2020〕12号);
3.《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玉溪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玉财金〔2020〕22号);
4.《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玉财金〔2020〕5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各县(市、区)就业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3年至2025年,扶持自主创业1.80万人(户),带动就业3.15万人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亿元以上(具体年度目标任务依据省政府下达本市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和贷款发放金额执行);项目重点任务是: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贴息,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创业、促进就业。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确保2023年度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75亿元和年初存量贷款34.43亿元的贴息按政策兑现。
六、资金安排情况
以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县(市、区)1 ,411.44万元,其中:红塔区240.78万元、江川区159.47万元、澄江市106.82万元、通海县198.29万元、华宁县158.8万元、易门县131.42万元、峨山县135.83万元、新平县176.15万元、元江县103.8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市财政局,依据当年下达各县(市、区)扶持创业任务数及贷款余额情况,提出贴息预算资金分配意见,并在60日内将资金全额拨付到县(市、区)财政部门。承贷银行按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关规定,计算贷款应贴息金额,每季度结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区)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向承贷银行拨付贴息资金时,应根据审核通过的应贴息金额,在1个月内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全额拨付到相关承贷银行。
1.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及所需贷款规模分解落实到各承贷银行。
2.人社、财政、人民银行三家工作部门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相关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人社、财政、人民银行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各承办部门、承贷银行协同做好借款主体资格审核,完善和优化贷款申报流程,做好贷款审核审批,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申报、核拨和支付。
4.对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实行月度信息报送制度、季度通报制度。
5.根据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制订专项督查方案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八、项目实施成效
该项目在扩大就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项目的实施,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贴息,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创业促进就业。2023年预计通过发放“三项贷款”(“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6,950人、小微企业50户(具体年度成效目标任务依据省政府下达本市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和贷款发放金额完成),带动(吸纳)2.10万人就业。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
人事考试业务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4.《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5.《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务员考试职责分工有关事项的通知》(玉编办〔2019〕4号);
6.《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人事考试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玉溪市人事考试院负责实施全市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等考务工作,2023年计划组织各类考试21场,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购买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预算编制。根据以前年度考务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提前谋划组考工作,科学测算经费预算。
(二)精心组织。根据上级制定的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等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时间安排,组织准备相关工作,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细化工作职责,确保考务工作绝对安全、绝对可靠。
(三)预算执行。审核组织考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支付审批,确保经费支出依据充分、审批完整。
(四)项目评价。项目完成后及时自评,对照绩效指标逐项评分,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工作得失,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借鉴省内外人事考试工作先进经验,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组考能力。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人事考试业务经费预算资金为450.00万元(其中:非税收入400.00万元,本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序号 | 时间 | 考试名称 | 类别 | 计划支出 (万元) | 资金用途 |
1 | 4月 |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 省级 | 80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2 | 5月 | 玉溪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 市级 | 20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3 | 5月 | 玉溪市2023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笔试 | 市级 | 15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4 | 5月 | 玉溪市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 | 市级 | 5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5 | 5月 | 玉溪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 | 市级 | 50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6 | 5月 | 玉溪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笔试 | 市级 | 15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7 | 6月 | 云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笔试 | 省级 | 15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8 | 7月 | 玉溪市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笔试 | 市级 | 5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9 | 7月 | 玉溪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面试 | 市级 | 5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0 | 7月 | 玉溪市2023年公务员选调(市直遴选)面试 | 市级 | 20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1 | 7月 | 玉溪市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面试 | 市级 | 3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2 | 7月 | 云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面试 | 市级 | 6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3 | 9月 | 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 | 省级 | 10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4 | 9月 |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 国家级 | 25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5 | 10月 | 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国家级 | 5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6 | 10月 | 2023年度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 国家级 | 26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7 | 10月 | 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 国家级 | 30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8 | 10月 | 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考试 | 国家级 | 10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9 | 10月 | 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国家级 | 15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20 | 11月 | 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 国家级 | 10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21 | 11月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 国家级 | 80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合计 | 450 |
八、项目实施成效
人事考试业务经费项目的实施,符合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自主用人的要求,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现面试工作各环节正确率100.00%,招聘单位满意率95.00%以上,应聘人员满意率80.00%以上,为推动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一极两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