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745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600000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市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表彰奖励和以玉溪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人选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13.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为机关本级。
2.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玉溪市就业局、玉溪市社会保险局、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玉溪市人事考试院、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截至2022年末,全市实现新增城镇就业4.9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5万人,帮助1.10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贷免扶补”扶持创业2,312户(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3,537户(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54亿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3.93万人,执行企业制度在职职工人数28.5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3.3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9.4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5.08万人,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6,533人,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556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4.71万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1,716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87.9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8.58%,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6.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00%,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信息上线率100.00%,期末实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73.6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7.91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补贴性培训人数25,517人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224.99万人,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46.84%。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3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16人。在职实有1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2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25.20万元,政府性基金1,8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40.83万元,增长21.8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府性基金安排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二是对达到相应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加发基础养老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25.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25.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25.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40.83万元,增长21.8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府性基金安排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二是对达到相应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加发基础养老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25.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92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4.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分析:工作业务经费少量增加;项目支出7,721.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38.82万元,增长38.3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府性基金安排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二是对达到相应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加发基础养老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237.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3.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一般行政管理的基本支出,具体是编外人员费用支出、其他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5.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就业部门日常管理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7.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日常管理的基本支出,具体是编外人员费用支出、其他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951.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日常管理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公用经费支出、考试考务费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00.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管理的基本支出和各类项目支出,具体是工作业务经费、“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专项资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专项资金、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经费、企业退休(内退)人员住院护理费补助、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14.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具体是离退休生活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22.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具体是离退休生活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基本支出,具体是部门编内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相关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35.9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具体是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2,822.2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具体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3.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基本支出,具体是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5.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基本支出,具体是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1.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基本支出,具体是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基本支出,具体是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医疗补助。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411.4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具体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259.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基本支出,具体是部门编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相关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17.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基本支出,具体是对未参加福利分房职工进行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0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具体是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相关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411.44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822.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1.23万元,主要用于县区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专项经费、“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专项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4.48万元,主要用于各县(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71万元,较上年减少2.20万元,下降9.2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4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7.9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9次,共计接待78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31万元,较上年减少0.70万元,下降13.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万元,较上年减少0.70万元,下降13.9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和运维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重点项目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资金”,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按照“玉溪市参保扩面专项行动”要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享受各级政府的相关缴费补贴;2023年预计用于缴费补贴及待遇发放资金2,822.20万元,对全市9个县(市、区)进行补助。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切实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2.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参公事业单位: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三支一扶: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5.贷免扶补:指从2009年起,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云南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6.创业担保贷款:指政府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履行公共就业服务职能,通过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建立专门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经办商业银行发放并由财政贴息扶持创业的贷款。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工作业务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房屋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6.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82万元,下降8.22%,主要原因分析: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3,092.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4.58万元,固定资产1,888.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69.2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4.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1.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600111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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