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8805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22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市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表彰奖励和以玉溪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人选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13.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系统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六稳”“六保”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确定人社事业发展“65530”总体思路,聚焦稳就业、保民生等重点领域,全局上下全力以赴、主动作为,统筹发力、精准施策,全力推动人社事业稳步向好发展。全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27万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21.15万人次,分别完成省目标任务的118.33%、207.64%、141.0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2万人、帮助0.78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成省目标任务的145.23%、123.43%,城镇登记失业率3.78%,控制在5.5%以内。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59.04万人、失业保险17.86万人、工伤保险30.97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1.44%、102.64%、110.61%;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10.2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85.43%;全市金融社保卡持卡人数达227.5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82%。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本级,共设置有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人事科等1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2,33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7.3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4万元,占总收入的0.09%。2020年度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18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5.17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类的项目资金上年结余较多,2020年当年安排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减少35.48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厅直拨的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2,49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78万元,占总支出的75.92%;项目支出600.02万元,占总支出的24.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14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03.67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考评奖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45.31万元,主要原因是拨付公共管理能力建设培训专项资金、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1.78万元。与上年支出2,095.45万元对比,减少203.67万元,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外出公务、培训、会议等费用支出大幅减少,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奖金大幅减少。2020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2.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8.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02万元。与上年支出254.71万对比,增加345.31万元,主要原因为拨付省厅转入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252万元,增加支付公共能力建设培训专项资金19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公益性岗位补贴(市本级)5.58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助,大学生求职补助和培训补助;2.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费2万元,用于困难群众春节送温暖慰问;3.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奖励和管理经费16万元;4.公共管理能力建设培训专项资金252.7万元;5.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2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8.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5%。与上年支出2175.9万元对比,增加292.32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编制“十四五”促进就业专项规划、“十四五”人才需求专项规划编制。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9%。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等);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业务工作经费(包括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项目支出(包括:1.公益性岗位补贴(市本级)5.58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助,大学生求职补助和培训补助;2.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费2万元,用于困难群众春节送温暖慰问;3.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奖励和管理经费16万元;4.公共管理能力建设培训专项资金252.7万元;5.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25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1)行政单位医疗57.8万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44.5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属于城乡统筹转户工作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我局相关职能科室开展农民工有序流动、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工作的办公费用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按政策发放住房补贴。包括:(1)住房公积金95.5万元;(2)购房补贴4.8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企业薪酬调查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31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部门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8.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开展厉行节约,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53万元,下降73.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65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31万元,下降7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24.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业务,二是公务出差使用平台租车方式,减少了公车使用,三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占52.40%;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占47.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保密工作以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汇报工作、开展调研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支付有工作联系的上下级和本系统省内外有关单位人员到我市检查调研、沟通交流、学习考察、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69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8.07万元对比,减少139.38万元,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外出公务、培训、会议等费用支出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车补贴等。其中:办公费16.14万元,印刷费20.83万元,咨询费6万元,邮电费3.77万元,物业管理费59.2万元,差旅费15.65万元,维修维护费16.66万元,租赁费125.84万元,会议费4.31万元,培训费17.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68万元,劳务费9.44万元,委托劳务费9.99万元,公车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400.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02万元,固定资产267.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6.02万元(主要是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00.55 | 133.02 | 267.53 | 36.02 | 231.51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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