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1996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9-12 |
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医保中心为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是负责经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离休(伤残)人员医疗保险的政府社会保障机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实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金运行平稳,为全市参保职工、居民享有医疗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基金开展医疗基金专项治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建立了医疗保险基金审核、结算、公示、集体研究、审批、拨付等规范有序的工作流程。
2.城镇居民基金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整合工作,制定了各项配套的相关政策。
3.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的诊疗行为、经营行为、医疗服务行为;督促两定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卫生、财政、税务、药监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各项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9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71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99.62万元,占总收入的97.7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16.00万元,占总收入的2.24%。与上年对比增加161.90万元,增长29.2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70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52万元,占总支出的88.88%;项目支出77.88万元,占总支出的 11.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万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7.44万元,增长26.6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2.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8.78万元,增长34.24%。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7%,与上年对比增加158.45万元,增长28.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
3.住房保障(类)支出4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2万元,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预算的6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53.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预算的71.13%。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79万元,下降33.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9万元,减少2.86万元,下降6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1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1.7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占23.97%;公务接待费支出4.41万元,占76.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3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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