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31496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20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职责,统筹推动人社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就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会议3次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人社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把法治建设与人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研究制定了《2021年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共梳理5类137项权责事项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清晰合理确定部门职责权限,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行政审批权向一个科室集中、“一颗印章管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取消、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权力事项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取消调整工作,今年以来,取消行政权力4项,下放并实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权3项。二是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积极承接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梳理发布事项,按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本地化要素规范完善工作,整合优化经办流程,大力减少证明材料,大幅压缩办结时限,加快推进人社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保我局涉及的人社业务22项告知承诺制事项落实落地。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高频率事项10个一件事“打包办”,27件事“提速办”,17件事“简便办”,30件事“跨省通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突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不断建立完善和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积极营造人社服务的法治环境。全面筛理人社服务事项,向广大服务对象推广使用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大厅、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一部手机办事通、电子邮件办理等不见面、非接触渠道办理模式,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以办理各项人社业务。围绕推进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高效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迅速打出“降、免、减、缓、延”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尽快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2021年,继续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单位缴费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1年执行至2022年4月30日,实际为全市参保单位减负79071.38万元。制定出台8项优惠政策全力做好省外务工人员留玉过春节工作,实现2.7万人留玉过春节、1244家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助推节后4051家企业、10.9万人迅速复工复产。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涉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方式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我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部署要求,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坚持把合法性审核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和关键环节,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及时报市政府备案。组织开展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35件,宣布失效2件,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三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5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部门依法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确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年内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法律事务工作23件次,出具律师意见12件次,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法务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21年,成功申报单位公职律师1名,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清单,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目录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和监管对象目录库,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规范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完成了年内证件到期或新领证人员参加网上考试及取证工作。二是加强人社重点领域执法。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出动383人对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集地152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2户,责令整改2户。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全市共计603人参与专项行动,检查用人单位263户次。组织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112户,涉及女职工5104人,查处女职工权益违法案件(未签订劳动合同)6件,涉及女职工人数200人,对发现的问题均已现场责令限期改正。组织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专项行动,从住建、交通、水利、国资、工会等相关成员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根治欠薪工作专班,成立督导组对全市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相关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畅通农民工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置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厉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受理举报投诉2960条,办结2784条,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立案查处3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批7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2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了2021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在规定时限内提前完成各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并在政府信息网站进行了发布。截至9月底,办结人大代表建议4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8件,办结2018年政协委员提案续办件5件,面商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未发生不予回复或不及时回复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的情形。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抓好仲裁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乡镇基层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有效防范社会风险。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2404件,通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及和解2396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切实做好行政复议有关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6月底前受理办结4件,同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衔接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今年收到行政诉讼应诉通知7件,均按法院要求积极参与应诉。
(七)深入开展人社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好领导班子学法。认真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了《中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党组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坚持理论学习和指导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抓好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开展党组会议会前学法4次。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通过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会、专题辅导、人社大讲堂、法治知识竞赛、宪法宣誓等形式,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法。今年以来,举办法治讲座3期,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组织开展新任职和新入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组织2021年度证件到期和新申请证件7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资格考试;结合人社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学习观摩活动;同时,积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优化营商环境、劳动监察、信访等各类业务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人社干部职工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为人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三是抓好人社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题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线上培训。举办了玉溪市2021年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对各县区(乡镇)的70余名基层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了培训。举办了2021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业务培训班,对50余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新聘任的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法治思维。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普法重点内容,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活动,集中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文明城市 普法先行”法治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暨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等活动,着力推进人社普法宣传。依托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依托人社服务窗口、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工资福利、劳动关系等人社重点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人社微信公众号刊载发布普法案例,通过在行政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政复议、信访事项处理等过程中,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释法说理,着力推动“以案释法”,提升人民群众对人社政策法规的知晓度。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建设,加强部门法治文化建设,大力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实现普法教育经常化长效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是:一是部分科室、单位和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足、办法不多;二是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载体、形式不够多样,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性、引领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还比较短缺。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见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人社工作全局,与人社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健全依法依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持续推进实施“十四五”法治建设和人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确保法治人社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健全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目录清单,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库和监管对象目录库,强化“互联网+信用+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落实调解、仲裁、信访、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走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服务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四)持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制度,加大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普法与行政执法的融合程度,深入开展人社政策法规“五进”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人社各项工作。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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