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2869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29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玉溪市 第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5号 建议的答复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由局分管副局长带队,主动对接卫健部门专题讨论代表提出建议,开展基本情况摸排,分类梳理适用政策,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充分研讨答复内容。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办前问需、办中互商、办后问效,加强全过程沟通联系,通过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与协办单位“肩并肩”讨论,确保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更加合理,队伍建设更加专业稳定,为推动玉溪高质量发展当好群众健康守门人。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乡村医生工资待遇低,社保缴费压力大,希望增加养老金补助比例,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我们研究核实认为,玉溪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建立了乡村医生在岗补助、退岗补助、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对村医的支持力度等机制,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大力鼓励引导预期保障水平较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乡村医生多渠道的补助机制,全方位保障乡村医生待遇收入。一是持续高位统筹开展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聚焦包括乡村医生在内的重点群体,上门进行“一对一”宣传,引导动员符合条件的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条件的缴纳高档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其讲清“经济账、身份账、红利账”,算清“预计回报账”,确保村医“老有所养”。二是千方百计落实政府补贴。省、市、县均明确了在岗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三是合理划分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科学分配乡村医生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向村医的倾斜力度。四是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财政按照村医人数和农业人口数予以补助。五是对于村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分三档落实“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和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通过收取一般诊疗费的方式进行补偿。六是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全额纳入家庭医生团队的绩效考核分配,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统筹发放服务绩效。
三、关于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加大村医养老保障投入力度,提高养老补助标准,确保村医养老金收入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我们办理的意见是:1.落实乡村医生离岗退养补助机制。玉溪市委、市政府于2011年9月制定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医生素质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实施意见》,对按年龄政策规定办理退出手续的乡村医生按月发放退养补助,保证乡村医生队伍素质、促进新老交替。退养补助根据连续工龄分3档发放,连续工龄在30年及以上的按每人2400元/年发放;连续工龄在20年(含20年)—30年的按每人1800元/年发放;连续工龄在10年(含10年)—20年的按每人1200元/年发放。市级财政和县区财政按4:6承担,每年均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于连续在岗10年及以上的乡村医生给予一定的补助,该项待遇作为村医养老待遇的有力补充从村医退岗开始发放,直至身故。2.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 引导动员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根据《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玉溪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720元/人/年,玉溪市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为185元,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3315元,引导动员更多乡村医生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能够领取待遇水平更高的养老金,用制度的确定性来应对到龄离岗后的收入不确定性。自2020年起,省财政对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省级新增200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补助采用报账制的方式,每年最高2400元,不直接发放于乡村医生个人补助。截至目前,每年省级下达玉溪市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约为432万元,市级均已下达至各县(市、区)。
二是关于建议完善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机制,分层给予不同的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或优惠待遇,减轻其缴费负担。我们办理的意见是:1.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考核管理机制。玉溪市已建立了乡村医生准入机制、退出机制、财政补助机制、招聘机制、培训机制、绩效管理机制。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作为乡村医生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了辖区乡村医生管理相应的监管、考核制度,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服务质量和数量分季度、半年、年度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各项补助的依据。2.落实政府补贴减轻缴费负担。目前,省财政按3600元/人/年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市(县、区)财政均明确了在岗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进行保障,市财政自2022年起按1800元/人/年进行补助,各县(市、区)财政按不低于1200元/人/年落实补助,通过省市县全方位多层次的补偿机制,进一步减轻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负担。3.探索出台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制度。目前,基于财政困难实际,玉溪市市级层面未建立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单独补助的机制,但鼓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财政状况制定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机制,在此基础上,有的县(市、区)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澄江市出台了《澄江县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对在岗乡村医生县财政补助600元/人/年,卫生院补助600元/人/年,进一步保障了乡村医生权益,减轻缴费负担。
三是关于建议适时调整养老补助标准,确保乡村医生的养老金收入能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我们办理的意见是:鉴于玉溪市目前尚未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主动担当作为,对标省市“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准确把握玉溪“四期叠加”阶段性特征,紧紧围绕解决乡村医生现行政策与乡村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不适应、不匹配这一突出矛盾问题,协助主管部门将建立健全乡村医生保障机制纳入“十五五”规划开篇布局、统筹考虑,在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养老保险补助方面进行突破性探索,逐步构建全面、可持续的乡村医生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水平,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为玉溪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
2025年9月29日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