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318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6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玉溪市六届二次会议第0153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玉溪市委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市级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待遇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建议“市级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待遇可以和县区级的待遇并轨,获得副高级职称以上职称且年龄达到50周岁就不再占用单位高职岗位,但可以享受职级待遇。”
首先,真诚感谢委员们对我市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争取职称待遇的提案建议。2014年6月16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中规定:“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岗位数额限制是对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者,因受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市级水利行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属单位性质为州市级,不在文件规定的放宽基层范畴内,在目前人社部门没有出台更宽松的评聘条件前,市级水利行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目前已放宽的基层事业单位职称评聘条件并轨的事项暂无政策支持。
二、提案建议“在单位高职岗位紧缺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解决接近退休年龄的老同志职称待遇”。
云南省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和云南省人社部门没有出台过本省的水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按照《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玉溪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08﹞79号)第24条规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按全省的规定,总体控制目标为10:30:60。也就是副高职及以上岗位只能占比专业技术岗位的10%。
多年来,市水利局历届领导多次向省、市人社部门和省水利厅反映提高水利系统副高级职称岗位比例的问题。目前已争取到的政策是水利行业可以参照《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24号)的岗位设置比例25:55:20,也就是说市级水利事业单位的副高职及以上岗位占比专业技术岗位的25%,县(市、区)级水利事业单位的副高职及以上岗位占比专业技术岗位的15%,分别比没有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事业单位在副高级职称岗位上多了15%和5%。
2018年3月30日市水利局在多次充分征询市级各水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后印发《玉溪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上岗实施办法》(玉水人﹝2018﹞4号),该《实施办法》中已明确规定按参加工作时间和取得职称资格时间的先后聘任岗位,确保年龄较大的老同志可以优选聘任在更高职称岗位等级,同时,《实施办法》中还单独明文规定:“离正常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不足一届聘任期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现有提前退休政策,聘任开始前书面向局党组提交《个人提前退休申请》,并经局党组同意,在不足一届聘任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这两类专技人员可以不参加退休前的最后一届竞聘,按照最后一届聘任期内的起聘资格所能达到的最高职称资格等级聘任。” 自《实施办法》2018年执行以来,市水利局所属各事业单位已在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前彻底解决了高职称低聘的问题。
综上所述,在市级水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待遇方面,市人社部门一直都在努力争取、落实用好各项岗位设置、职称政策,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更大的保障支持。
感谢农工党玉溪市委委员对玉溪市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关注,祝委员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孔祥燕 0877201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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